正在阅读:

海南8批次禽肉、蔬菜产品不合格,涉及农药超标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海南8批次禽肉、蔬菜产品不合格,涉及农药超标

被抽查的754批次食用农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涉及1批次禽肉产品及7批次蔬菜产品。

文丨史子杨

11月2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754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涉及1批次禽肉产品及7批次蔬菜产品。

其中包括:

海南金盛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琼山蔡於军牛肉摊(海口市琼山区城东农贸市场)销售的牛肝,检验项目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了解,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我国将其列入禁止使用并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药物,长期食用克伦特罗等污染的食品会引起中毒。

湖南嘉年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保亭响水进兰蔬菜摊(海南省保亭县金江农场市场)销售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唐春连蔬菜档(海南省儋州市乐民农贸市场)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儋州那大孔春爱蔬菜摊(海南省儋州市西联农场南珠市场二楼)销售的绿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昌江县石碌镇第三市场吴明吉菜摊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琼中县国营大丰集贸市场青秉志蔬菜摊销售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该些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图片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海南8批次禽肉、蔬菜产品不合格,涉及农药超标

被抽查的754批次食用农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涉及1批次禽肉产品及7批次蔬菜产品。

文丨史子杨

11月2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754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涉及1批次禽肉产品及7批次蔬菜产品。

其中包括:

海南金盛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琼山蔡於军牛肉摊(海口市琼山区城东农贸市场)销售的牛肝,检验项目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了解,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我国将其列入禁止使用并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药物,长期食用克伦特罗等污染的食品会引起中毒。

湖南嘉年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保亭响水进兰蔬菜摊(海南省保亭县金江农场市场)销售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唐春连蔬菜档(海南省儋州市乐民农贸市场)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儋州那大孔春爱蔬菜摊(海南省儋州市西联农场南珠市场二楼)销售的绿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昌江县石碌镇第三市场吴明吉菜摊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琼中县国营大丰集贸市场青秉志蔬菜摊销售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该些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图片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