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证券事务代表王思收到监管函

4日,深交所公布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思的监管函。王思作为维康药业证券事务代表,未督促其配偶遵守在公司定期报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监管函称,王思作为维康药业证券事务代表,其配偶刘景山于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2日卖出维康药业股票4,000股、5,362股,金额合计59.31万元。维康药业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刘景山卖出维康药业股票的时间发生在定期报告公告日前三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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