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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案”并非个例,30%影视公司存在行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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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案”并非个例,30%影视公司存在行贿问题

供求关系严重失衡,买方处于强势地位,权力有了寻租空间,“潜规则”悄然形成。

文|网视互联  赵天成

2018年,阿里大优酷事业群原总裁杨伟东因涉嫌贪腐被警方调查。调查两年后,如今这一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11月6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杨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多重信源指明,杨某即为杨伟东。

《判决书》显示,在2016年至2018年担任优酷总裁期间,杨伟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55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判决书一经发布,在影视圈立刻掀起了轩然大波。有人替杨伟东感到惋惜,有人重新扒出了杨伟东高光时刻,有人感叹阿里打击贪腐的决心,今天网视互联就杨伟东案聊聊影视圈一直存在的“回扣”现象。

大多数影视公司,都希望被“关照”,30%的影视公司存在行贿问题

《判决书》中披露了杨伟东的不少受贿细节,其中收受贿赂后最常见的一个词就是“关照”。

比如:

1、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索取、收受合作单位天津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某财物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并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为上述公司予以关照。

2、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某传媒”负责人董某财物共计价值约人民币300万元,并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为上述公司予以关照。

3、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接受业务合作单位浙江某影视有限公司在杭州、海南等地安排的酒店住宿、疗养等(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并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为上述公司予以关照。

4、2017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杨某以借款为名,收受业务合作单位某传媒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程某给付的返点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其中人民币200万元打入被告人杨某指定的账户中,后钱款用于购买理财。

5、2018年7月,被告人杨某以借款为名,向合作单位某(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王某2索取人民币200万元,后该人民币200万元打入被告人杨某指定的账户中,用于购买理财。

产销率过低、作品数量多而质优者少、发行渠道比较局限,平台资源也很有限,成为了所有影视剧发行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供求关系严重失衡,买方处于强势地位,权力有了寻租空间,“潜规则”悄然形成。

真实情况就是,所有影视公司都希望被“关照”,以确保项目的万无一失和平台资源的相对倾斜。

据公开数据,中国每年电视剧产量超过15000集,播出的仅有9000集,1/3电视剧拍出来后或无法见天日。而网络剧、网络电影这些网络视听内容更是分了ABCD等各个等级,内容评级直接影响着影视剧的分账。

巨大的利益落差,以及买方绝对的强势地位,使影视剧购销成为一个“巨坑”。

这个“坑”,没出事前,“坑”的是影视公司;一旦出事,就将反噬给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购片方。而杨伟东就是掉在了这个“坑”里,最终身陷囹圄。

事实上,30%的影视公司都存在行贿问题,剩下的70%不是不想行贿,而是根本找不到门路。

所以有时候可能是贪腐者索要回扣,但更多的时候是影视公司主动献上回扣,以作答谢或者作为敲门砖。

更加讽刺的是,通过行贿得到“关照”的人,如今摇身一变成为了证人,这里面包括杨伟东每个月两万块包养的情妇,这些证人一起将杨伟东送进了监狱。

“杨伟东案”并非个例

类似于杨伟东的案件,在影视行业屡见不鲜。

在视频网站崛起之前,电视剧的播出渠道有限,电视媒体是垄断性资源,电视剧市场存在着明显的买家市场现象,影视剧公司在电视平台面前较为弱势。再加上体制监管不到位等因素,一部电视剧值不值得买,全凭采购领导说了算,因此,“权力寻租”事件常有发生。

此前,江苏广电近12年购剧贪腐窝案被曝光,10多位高管被查,30多家影视公司参与行贿,其中包括不少上市公司,比如华谊兄弟、长城影视、上海新文化、华策影视等。

据统计,自十八大以来,广电系被查人员已经超过70人,其中各大电视台采购部和广告部是重灾区。

随着视频网站的崛起,视频网站成为影视剧播出的新渠道。尤其是这几年,爱奇艺、优酷、腾讯掀起了一场内容版权争夺战,大手笔的版权采买非常频繁,每年光版权费用就几百个亿。

一般来说,平台会根据受众群体、播放定位等因素,列出一份详细的审片表格,里面会有演员阵容、主题内容等细化项目。依据这些内容,工作人员会进行打分,挑选出最终决定购买的电视剧。

但影视作品属于大众文化产品,很难形成规范成熟的购片体系,也无法用有形评判标准来评价优劣。

没有具体量化标准,购销环节存在各种不透明,购买方的决定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上,平台在买剧时自主空间很大,贪腐之风自然不可避免地刮到视频网站,他们也就成了影视公司的重点“公关”对象。

早在2014年,腾讯在线视频部原总经理刘春宁在离职入职阿里后,也因贪腐被腾讯起诉。检方指控刘春宁在采购《宝贝》《兰陵王》两部剧时,受贿70万元,而且涉嫌干涉电视剧《自古英雄出少年》的评级,从中受贿143万元。

最终,刘春宁被判赔付3000多万元。2020年5月被法院强制执行。

其实,不管是阿里巴巴还是腾讯视频,在跟合作方签订合同时,一般都会附上“反贿赂反腐败协议”或相关的承诺书,打击腐败似乎从合作源头抓起,但却依然屡禁不止。

“回扣”充斥在影视行业的各个环节

最近,李诚儒在采访中爆料,《演员请就位2》还没结束,某些导演就和某些演员在外面一起吃饭,“你差那顿饭吗?能不能等栏目完了,评选出一二三四五来,再吃饭也不急。现在避嫌还来之不及呢”。

同时透露,节目中有五六个年轻演员私下来给他送礼,但都被他拒之门外,还怒斥道:“小小年纪哪学的这套!你给我小礼物干嘛?我收了你礼物我还说不说?”

虽然李诚儒斥责,但其实请客吃饭送礼只是小case,影视圈里的贪腐和回扣问题回扣贯穿于影视作品的整个生产链条,正严重侵蚀着整个影视产业。

比如剧本环节,不少制片人会故意压着合同不给编剧,或者故意给编剧出难题不让剧本顺利通过,就是想让编剧“意思意思”。

如果编剧不给“回扣”,就会安插自己的人进去对剧本人物关系、时代背景或者部分台词进行稍微调整和改动,合理合法地分走编剧的部分报酬,而且在署名的时候也会大做文章,进行“挤兑”。

比如选角,演员片酬里的“回扣”也很常见。推高“天价片酬”的不仅仅是明星,还有各大制片人,因为“天价片酬”里往往预留了属于他们的回扣空间。

比如拍摄过程, 小到一个道具、一个盒饭甚至司机开车的油钱,都存在着吃回扣现象。

一位长期和几家互联网公司打交道的影视创作者向网视互联(ID:wxs360)爆料:“很多人哪怕只是普通的审片编辑,也能决定一部作品的生死。公司大了,底层的人都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吃回扣现象非常普遍,大家也见怪不怪。”

广电影视行业的贪腐,损害的不仅仅是某个企业的利益,这些利益背后,是对整个影视行业的控制,这种见怪不怪的猫腻,让人细思极恐。

可见,大量不规范操作随处可见,充斥在影视行业的各个环节,“个人套现”更是助长着市场的畸形发展,或许这就是大家说“贵圈很乱”“烂剧横行”的真正原因吧!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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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案”并非个例,30%影视公司存在行贿问题

供求关系严重失衡,买方处于强势地位,权力有了寻租空间,“潜规则”悄然形成。

文|网视互联  赵天成

2018年,阿里大优酷事业群原总裁杨伟东因涉嫌贪腐被警方调查。调查两年后,如今这一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11月6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杨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多重信源指明,杨某即为杨伟东。

《判决书》显示,在2016年至2018年担任优酷总裁期间,杨伟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55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判决书一经发布,在影视圈立刻掀起了轩然大波。有人替杨伟东感到惋惜,有人重新扒出了杨伟东高光时刻,有人感叹阿里打击贪腐的决心,今天网视互联就杨伟东案聊聊影视圈一直存在的“回扣”现象。

大多数影视公司,都希望被“关照”,30%的影视公司存在行贿问题

《判决书》中披露了杨伟东的不少受贿细节,其中收受贿赂后最常见的一个词就是“关照”。

比如:

1、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索取、收受合作单位天津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某财物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并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为上述公司予以关照。

2、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某传媒”负责人董某财物共计价值约人民币300万元,并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为上述公司予以关照。

3、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接受业务合作单位浙江某影视有限公司在杭州、海南等地安排的酒店住宿、疗养等(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并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为上述公司予以关照。

4、2017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杨某以借款为名,收受业务合作单位某传媒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程某给付的返点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其中人民币200万元打入被告人杨某指定的账户中,后钱款用于购买理财。

5、2018年7月,被告人杨某以借款为名,向合作单位某(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王某2索取人民币200万元,后该人民币200万元打入被告人杨某指定的账户中,用于购买理财。

产销率过低、作品数量多而质优者少、发行渠道比较局限,平台资源也很有限,成为了所有影视剧发行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供求关系严重失衡,买方处于强势地位,权力有了寻租空间,“潜规则”悄然形成。

真实情况就是,所有影视公司都希望被“关照”,以确保项目的万无一失和平台资源的相对倾斜。

据公开数据,中国每年电视剧产量超过15000集,播出的仅有9000集,1/3电视剧拍出来后或无法见天日。而网络剧、网络电影这些网络视听内容更是分了ABCD等各个等级,内容评级直接影响着影视剧的分账。

巨大的利益落差,以及买方绝对的强势地位,使影视剧购销成为一个“巨坑”。

这个“坑”,没出事前,“坑”的是影视公司;一旦出事,就将反噬给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购片方。而杨伟东就是掉在了这个“坑”里,最终身陷囹圄。

事实上,30%的影视公司都存在行贿问题,剩下的70%不是不想行贿,而是根本找不到门路。

所以有时候可能是贪腐者索要回扣,但更多的时候是影视公司主动献上回扣,以作答谢或者作为敲门砖。

更加讽刺的是,通过行贿得到“关照”的人,如今摇身一变成为了证人,这里面包括杨伟东每个月两万块包养的情妇,这些证人一起将杨伟东送进了监狱。

“杨伟东案”并非个例

类似于杨伟东的案件,在影视行业屡见不鲜。

在视频网站崛起之前,电视剧的播出渠道有限,电视媒体是垄断性资源,电视剧市场存在着明显的买家市场现象,影视剧公司在电视平台面前较为弱势。再加上体制监管不到位等因素,一部电视剧值不值得买,全凭采购领导说了算,因此,“权力寻租”事件常有发生。

此前,江苏广电近12年购剧贪腐窝案被曝光,10多位高管被查,30多家影视公司参与行贿,其中包括不少上市公司,比如华谊兄弟、长城影视、上海新文化、华策影视等。

据统计,自十八大以来,广电系被查人员已经超过70人,其中各大电视台采购部和广告部是重灾区。

随着视频网站的崛起,视频网站成为影视剧播出的新渠道。尤其是这几年,爱奇艺、优酷、腾讯掀起了一场内容版权争夺战,大手笔的版权采买非常频繁,每年光版权费用就几百个亿。

一般来说,平台会根据受众群体、播放定位等因素,列出一份详细的审片表格,里面会有演员阵容、主题内容等细化项目。依据这些内容,工作人员会进行打分,挑选出最终决定购买的电视剧。

但影视作品属于大众文化产品,很难形成规范成熟的购片体系,也无法用有形评判标准来评价优劣。

没有具体量化标准,购销环节存在各种不透明,购买方的决定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上,平台在买剧时自主空间很大,贪腐之风自然不可避免地刮到视频网站,他们也就成了影视公司的重点“公关”对象。

早在2014年,腾讯在线视频部原总经理刘春宁在离职入职阿里后,也因贪腐被腾讯起诉。检方指控刘春宁在采购《宝贝》《兰陵王》两部剧时,受贿70万元,而且涉嫌干涉电视剧《自古英雄出少年》的评级,从中受贿143万元。

最终,刘春宁被判赔付3000多万元。2020年5月被法院强制执行。

其实,不管是阿里巴巴还是腾讯视频,在跟合作方签订合同时,一般都会附上“反贿赂反腐败协议”或相关的承诺书,打击腐败似乎从合作源头抓起,但却依然屡禁不止。

“回扣”充斥在影视行业的各个环节

最近,李诚儒在采访中爆料,《演员请就位2》还没结束,某些导演就和某些演员在外面一起吃饭,“你差那顿饭吗?能不能等栏目完了,评选出一二三四五来,再吃饭也不急。现在避嫌还来之不及呢”。

同时透露,节目中有五六个年轻演员私下来给他送礼,但都被他拒之门外,还怒斥道:“小小年纪哪学的这套!你给我小礼物干嘛?我收了你礼物我还说不说?”

虽然李诚儒斥责,但其实请客吃饭送礼只是小case,影视圈里的贪腐和回扣问题回扣贯穿于影视作品的整个生产链条,正严重侵蚀着整个影视产业。

比如剧本环节,不少制片人会故意压着合同不给编剧,或者故意给编剧出难题不让剧本顺利通过,就是想让编剧“意思意思”。

如果编剧不给“回扣”,就会安插自己的人进去对剧本人物关系、时代背景或者部分台词进行稍微调整和改动,合理合法地分走编剧的部分报酬,而且在署名的时候也会大做文章,进行“挤兑”。

比如选角,演员片酬里的“回扣”也很常见。推高“天价片酬”的不仅仅是明星,还有各大制片人,因为“天价片酬”里往往预留了属于他们的回扣空间。

比如拍摄过程, 小到一个道具、一个盒饭甚至司机开车的油钱,都存在着吃回扣现象。

一位长期和几家互联网公司打交道的影视创作者向网视互联(ID:wxs360)爆料:“很多人哪怕只是普通的审片编辑,也能决定一部作品的生死。公司大了,底层的人都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吃回扣现象非常普遍,大家也见怪不怪。”

广电影视行业的贪腐,损害的不仅仅是某个企业的利益,这些利益背后,是对整个影视行业的控制,这种见怪不怪的猫腻,让人细思极恐。

可见,大量不规范操作随处可见,充斥在影视行业的各个环节,“个人套现”更是助长着市场的畸形发展,或许这就是大家说“贵圈很乱”“烂剧横行”的真正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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