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兴民智通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据深交所披露,11月19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经查明,2018年8月,兴民智通与供应商大连正达车轮有限公司签署相关供货协议,并向大连正达支付保证金1亿元,后转入双方共同认可的山东龙口兴民国贸有限公司账户。其中5000万元经龙口兴民转入兴民智通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王志成个人账户,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构成资金占用。截至2018年12月17日,前述资金已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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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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