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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 | 立法规制虐待动物,地方可先行探索或专门制定伴侣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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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 | 立法规制虐待动物,地方可先行探索或专门制定伴侣动物保护法

近年来社会舆论关于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始终未有实际进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王飞翔

编辑 | 翟瑞民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一男子用开水浇怀孕母猫致其死亡,小猫也全部胎死腹中。这起极端恶劣的虐待动物事件使得反虐待动物立法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恶性虐待动物并引发舆情的事件已经超过45件。”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张越表示。

2020年11月21日,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和浙江理工大学动物法研究所联合召开专题研讨会,探讨我国反虐待动物立法的障碍和路径选择。参会专家和律师认为设立反虐待动物法已经成为社会共识,通过立法系统遏制虐待动物行为极其迫切。

事实上,近年来社会舆论关于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始终未有实际进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包括朱列玉、高子程、赵皖平等在内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委员再次建议出台反虐待动物法,提案数量为历年之最。

“现在来看,带有网络炫耀性质的虐待动物行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不断升级,这个显然跟法律的缺失有关。这不仅关乎动物保护,更是社会公共安全问题。面对以动物为施虐对象的暴行,法律不应该再沉默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梁治平说。

法律责任缺失

10月19日,山西太原一男子把一只白色母猫锁在笼子里,并浇上开水,致母猫惨叫不止。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引发关注后,虐猫者所在的保安公司发布通知,称该公司已与涉事男子解除劳动关系,并交纳5000元费用,用于烫伤母猫的后续治疗。不过,这只猫最终因烫伤面积较大、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腹中的4只小猫也未能幸存。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到,在我国,虐待动物的违法成本极低,制止手段极少。”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表示。

2020年9月,农业农村部在答复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反对虐待动物法》或将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范围的建议中提到,社会生活中虐待动物只是极少数现象,更多公民与动物是和谐相处的,针对很少的违背道德行为专门制定一部法律,缺少必要性,而且基本可以通过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来解决。 

浙江理工大学动物法研究所钱叶芳教授介绍,目前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中均提到禁止虐待动物行为,但都是零星、分散的规定,而且缺少法律责任的界定,仍然处于倡导状态 。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工繁育中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但没有说明违反规定后的法律责任。

钱叶芳对农业农村部关于缺乏立法必要性的说法不认可,她表示,一种行为如果成为一种现象,就不能再称之为极少数。仅今年4月至10月间,能公开搜索到的虐杀动物事件就有100多起。而在大众视线之外,还有大量动物被悄无声息地虐杀,并形成隐秘成熟的产业链。非暴力虐待在农场、家庭或其他空间更是普遍现象。

“目前的法律体系对野生动物、畜禽、实验动物、观赏动物提供了一些保护措施,但是欠缺融入人类生活和工作中的伴侣动物保护法,恰恰遭受暴力虐待最多的是人们身边唾手可得的犬猫类伴侣动物。 ”钱叶芳说。

如何立法规制?

农业农村部在解释没有必要针对虐待动物单独立法时还提到,我国在动物利用方面历史悠久,从事动物生产、加工利用的行业较多。动物保护问题涉及行业发展、民族习俗、宗教习俗、伦理道德等多重复杂因素。界面新闻注意到,这也是动物养殖产业内部反对虐待动物立法的主要理由。

对此,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大军表示,这种说法有一定社会基础,但是反对虐待动物不是禁食动物,两者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我们可以以更加合理文明的方式宰杀。这个争议背后其实是法律效应问题,不能因为个别地方的饮食传统,而放任全国范围内的虐待动物行为。

在探讨反虐待动物法的立法路径时,专家们提出了地方立法先行和专门制定伴侣动物保护法等多种方案。“地方立法先行可以很好的处理中西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如,我们在沿海发达地区的省市先搞起来,既是探索也是行动,看实施效果,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再进行统一立法规范。”朱列玉表示。

钱叶芳则认为,就目前已经暴露出的问题来看,虐待动物的行为往往以伴侣动物为对象,应该针对伴侣动物立法保护,“其他国家往往也是这么做的,比如美国的动物福利法案,虐待宠物将受到经济处罚甚至被判处刑罚,最高可以罚款5万美元或14年监禁”。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刘昌松律师表示,对于在网上传播虐待动物视频的行为,可以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惩治范围。该责罚最多可以拘留15天,最高罚款2000元,“效果可能是立竿见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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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 | 立法规制虐待动物,地方可先行探索或专门制定伴侣动物保护法

近年来社会舆论关于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始终未有实际进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王飞翔

编辑 | 翟瑞民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一男子用开水浇怀孕母猫致其死亡,小猫也全部胎死腹中。这起极端恶劣的虐待动物事件使得反虐待动物立法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恶性虐待动物并引发舆情的事件已经超过45件。”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张越表示。

2020年11月21日,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和浙江理工大学动物法研究所联合召开专题研讨会,探讨我国反虐待动物立法的障碍和路径选择。参会专家和律师认为设立反虐待动物法已经成为社会共识,通过立法系统遏制虐待动物行为极其迫切。

事实上,近年来社会舆论关于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始终未有实际进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包括朱列玉、高子程、赵皖平等在内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委员再次建议出台反虐待动物法,提案数量为历年之最。

“现在来看,带有网络炫耀性质的虐待动物行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不断升级,这个显然跟法律的缺失有关。这不仅关乎动物保护,更是社会公共安全问题。面对以动物为施虐对象的暴行,法律不应该再沉默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梁治平说。

法律责任缺失

10月19日,山西太原一男子把一只白色母猫锁在笼子里,并浇上开水,致母猫惨叫不止。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引发关注后,虐猫者所在的保安公司发布通知,称该公司已与涉事男子解除劳动关系,并交纳5000元费用,用于烫伤母猫的后续治疗。不过,这只猫最终因烫伤面积较大、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腹中的4只小猫也未能幸存。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到,在我国,虐待动物的违法成本极低,制止手段极少。”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表示。

2020年9月,农业农村部在答复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反对虐待动物法》或将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范围的建议中提到,社会生活中虐待动物只是极少数现象,更多公民与动物是和谐相处的,针对很少的违背道德行为专门制定一部法律,缺少必要性,而且基本可以通过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来解决。 

浙江理工大学动物法研究所钱叶芳教授介绍,目前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中均提到禁止虐待动物行为,但都是零星、分散的规定,而且缺少法律责任的界定,仍然处于倡导状态 。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工繁育中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但没有说明违反规定后的法律责任。

钱叶芳对农业农村部关于缺乏立法必要性的说法不认可,她表示,一种行为如果成为一种现象,就不能再称之为极少数。仅今年4月至10月间,能公开搜索到的虐杀动物事件就有100多起。而在大众视线之外,还有大量动物被悄无声息地虐杀,并形成隐秘成熟的产业链。非暴力虐待在农场、家庭或其他空间更是普遍现象。

“目前的法律体系对野生动物、畜禽、实验动物、观赏动物提供了一些保护措施,但是欠缺融入人类生活和工作中的伴侣动物保护法,恰恰遭受暴力虐待最多的是人们身边唾手可得的犬猫类伴侣动物。 ”钱叶芳说。

如何立法规制?

农业农村部在解释没有必要针对虐待动物单独立法时还提到,我国在动物利用方面历史悠久,从事动物生产、加工利用的行业较多。动物保护问题涉及行业发展、民族习俗、宗教习俗、伦理道德等多重复杂因素。界面新闻注意到,这也是动物养殖产业内部反对虐待动物立法的主要理由。

对此,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大军表示,这种说法有一定社会基础,但是反对虐待动物不是禁食动物,两者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我们可以以更加合理文明的方式宰杀。这个争议背后其实是法律效应问题,不能因为个别地方的饮食传统,而放任全国范围内的虐待动物行为。

在探讨反虐待动物法的立法路径时,专家们提出了地方立法先行和专门制定伴侣动物保护法等多种方案。“地方立法先行可以很好的处理中西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如,我们在沿海发达地区的省市先搞起来,既是探索也是行动,看实施效果,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再进行统一立法规范。”朱列玉表示。

钱叶芳则认为,就目前已经暴露出的问题来看,虐待动物的行为往往以伴侣动物为对象,应该针对伴侣动物立法保护,“其他国家往往也是这么做的,比如美国的动物福利法案,虐待宠物将受到经济处罚甚至被判处刑罚,最高可以罚款5万美元或14年监禁”。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刘昌松律师表示,对于在网上传播虐待动物视频的行为,可以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惩治范围。该责罚最多可以拘留15天,最高罚款2000元,“效果可能是立竿见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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