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2月1日起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据上海市政府网站26日消息,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停征超计划加价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称,自2020年12月1日起,本市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计划加价水费相应停征。对以往欠缴、未缴的超计划加价水费收入,由原执收单位按《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请及时组织原执收单位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的项目注销和票据缴销手续。按职责分工做好新旧收费制度衔接、相关规章依据修订等后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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