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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重整计划(草案)获通过,开启涅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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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重整计划(草案)获通过,开启涅槃之路

复牌后股价高开低走。

文 | 杨雪

经过一天停牌后,*ST力帆11月26日发布公告称,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力帆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及《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公告截图

上述两项表决获得通过后,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这意味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开启“涅槃”之路。

债权人表决通过重整计划

根据公告,力帆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分为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四个组别表决。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5户,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5户,占出席会议的5户债权人的100%,已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债权金额为1,482,475,664.87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82,475,664.87元的100%,已超过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职工债权组

职工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78人,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77人,占出席会议的78户债权人的98.72%,已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债权金额为5,303,565.95元,占职工债权总额6,013,832.75元的88.19%,已超过职工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职工债权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税款债权组

税款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户,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1户,占出席会议的1户债权人的100%,已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债权金额为52,186.88元,占税款债权总额52,186.88元的100%,已超过税款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税款债权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89户,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71户,占出席会议的89户债权人的79.78%,已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债权金额为9,334,484,162.30元,占普通债权总9,931,919,149.47元的93.98%,已超过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第六十四条,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全票通过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力帆股份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以下简称“出资人组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下午2时30分以网络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经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出资人代表股份624155450股,占力帆股份总股本的47.51%。出席的出资人对表决事项均表示同意,占出席会议出资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表决结果已超过与会出资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出资人组表决通过。

十家全资子公司重整案获通过

同时,重庆力帆乘用车等十家力帆股份全资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也于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包括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速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喜生活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移峰能源有限公司。

股价截图

复牌后股价高开低走

力帆重整计划(草案)获通过,但市场对此仍持观望态度,26日复牌后,*ST力帆股价高开低走,开盘价6.28元/股,随后便跌至5.85元/股,在9:42分小幅上涨后,于10:21分跌至5.77元/股,跌幅3.83%。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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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重整计划(草案)获通过,开启涅槃之路

复牌后股价高开低走。

文 | 杨雪

经过一天停牌后,*ST力帆11月26日发布公告称,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力帆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及《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公告截图

上述两项表决获得通过后,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这意味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开启“涅槃”之路。

债权人表决通过重整计划

根据公告,力帆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分为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四个组别表决。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5户,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5户,占出席会议的5户债权人的100%,已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债权金额为1,482,475,664.87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82,475,664.87元的100%,已超过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职工债权组

职工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78人,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77人,占出席会议的78户债权人的98.72%,已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债权金额为5,303,565.95元,占职工债权总额6,013,832.75元的88.19%,已超过职工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职工债权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税款债权组

税款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户,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1户,占出席会议的1户债权人的100%,已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债权金额为52,186.88元,占税款债权总额52,186.88元的100%,已超过税款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税款债权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89户,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71户,占出席会议的89户债权人的79.78%,已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债权金额为9,334,484,162.30元,占普通债权总9,931,919,149.47元的93.98%,已超过普通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第六十四条,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全票通过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力帆股份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以下简称“出资人组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下午2时30分以网络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经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出资人代表股份624155450股,占力帆股份总股本的47.51%。出席的出资人对表决事项均表示同意,占出席会议出资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表决结果已超过与会出资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出资人组表决通过。

十家全资子公司重整案获通过

同时,重庆力帆乘用车等十家力帆股份全资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也于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包括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速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喜生活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移峰能源有限公司。

股价截图

复牌后股价高开低走

力帆重整计划(草案)获通过,但市场对此仍持观望态度,26日复牌后,*ST力帆股价高开低走,开盘价6.28元/股,随后便跌至5.85元/股,在9:42分小幅上涨后,于10:21分跌至5.77元/股,跌幅3.83%。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