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商品零售场所、外卖企业等应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

商务部制定了《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办法指出,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应根据本办法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使用、回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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