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眼 小鱼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爱茉莉太平洋与广州市梦妆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梦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两案审判结果。法院裁定,广州梦妆需停止对爱茉莉太平洋的商标侵权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爱茉莉太平洋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4万元。
青眼进一步了解到,这不是广州梦妆第一次吃官司,韩束、完美中国状告广州梦妆的纠纷案也以广州梦妆败诉划上句号,在这几起案件中,广州梦妆需支付的赔偿金额合计42万元。而广州梦妆打擦边球的行为也最终将自己推到了悬崖边,公司一度处于停业状态。
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爱茉莉太平洋告广州梦妆胜诉
据悉,“梦妆”是爱茉莉太平洋最早引入中国市场的化妆品品牌之一,已在中国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2018年,爱茉莉太平洋发现广州梦妆在宣传册及网店上使用“广州梦妆”“Mamonde”“MAMONDE”。随即,爱茉莉太平洋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广州梦妆告上法庭,并分两案进行审理。如今,法院对这两起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均以广州梦妆败诉而终。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爱茉莉太平洋是第1680376号“梦妆”和第4188332号“Mamonde”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均处于有效保护期内。“梦妆”自2006年进入中国之后持续使用至今,在爱茉莉太平洋不间断地大量宣传及可靠的产品质量加持下,知名度极高。
广州梦妆于2011年成立,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化妆品有限公司,公司旗下有韩尚菲司小铺、魔法小屋、愿宿三个品牌,涵盖护肤、面膜、男士护理、洗护等全品类。
尽管广州梦妆抗辩公司使用“广州梦妆”进行网络宣传是合理合法的,且公司没有在宣传资料中突出使用“梦妆”标识,未产生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的后果。但法院认为,广州梦妆在宣传册上使用“广州梦妆”“Mamonde”“MAMONDE”,其目的是宣传自身的产品,介绍其企业的相关信息,上述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加上该公司主要从事化妆品业务也与爱茉莉太平洋旗下梦妆品牌的商品类别相同。综合各项证据来看,广州梦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侵害了爱茉莉太平洋注册商标专用权。
因此,法院判决广州梦妆立即停止侵犯爱茉莉太平洋享有的第1680376号“梦妆”和第4188332号“Mamond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爱茉莉太平洋经济损失60000元(含合理费用)。
对于广州梦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依据也在于爱茉莉太平洋注册商标“梦妆”有一定知名度,且出现的时间早于广州梦妆公司成立时间,二者又同属于化妆品行业。因此,法院认为广州梦妆的行为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其商品或企业与爱茉莉太平洋存在特定的关联关系,造成市场混淆,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根据两起案件的审判结果,广州梦妆需要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再含有“梦妆”一词;需停止对爱茉莉太平洋“梦妆”商标的侵权行为;合计赔偿爱茉莉太平洋14万元。
今日,青眼在1688网站上看到,广州梦妆仍保留着使用了“梦妆”的宣传内容,截至发稿,该公司也尚未更名。
截自1688网站(12月6日15时)
侵权韩束、完美中国,败诉赔偿28万
广州梦妆的侵权行为并非首次。不光是爱茉莉太平洋,韩束、完美中国也曾分别以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和侵犯商标权为由,将广州梦妆告上法庭。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广州梦妆生产、销售的产品曾侵害了完美中国第1332692号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完美芦荟胶”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广州梦妆生产、销售的面膜包装盒与面膜包装袋,外观与韩束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构成相似,也侵害了韩束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截自中国商标网
最终,法院判决广州梦妆停止上述侵权行为,并需分别向韩束和完美中国赔偿8万元和20万元的经济损失。青眼也注意到,广州梦妆于2018年12月在公司的1688店铺发布声明称,将立即停止侵害上海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第5209642号“红色小象”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保证今后不再侵权。据悉,上海黎姿的法人为吕义雄。从这一系列纠纷案不难看出,广州梦妆不仅缺乏原创设计能力,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才会在傍名牌这条路上“翻车”。
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截自1688平台
不仅如此,在生产的合规性方面,广州梦妆也曾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前不久,广州梦妆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被罚款50万元。2018年广州梦妆因建设护肤类化妆品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就正式投入生产,而被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叫停了该化妆品生产项目生产。
截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自2011年成立到现在短短数年时间,因侵权吃官司、环保问题被罚,广州梦妆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在今年10月爱茉莉太平洋与广州梦妆有关纠纷的民事二审判决书中写道:“广州梦妆现处于停业状态,无力赔偿判赔的金额”。
今日,青眼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广州梦妆显示为“在营(开业)企业 ”。从国家药监局备案非特化妆品备案平台来看,10月份广州梦妆只有2条备案信息,相比9月份和11月份,确实少了许多。
截自国家药监局非特化妆品备案平台(12月6日15时)
“傍”大牌行不通了
以前,一方面是信息不对称,企业维权往往面临着取证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即便企业已经小有名气,但对方的侵权行为如果没有对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失,在维权时间成本高,可参照的成功案例少的情况下,很多时候即便被侵权了,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今时不同往日,当企业更进一步规模化、影响力扩散,成为行业知名品牌后,他们也越来越爱惜自身羽毛,对企业声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上升到空前高度。再加上政府也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因此,最近这些年,从科丝美诗、莹特丽等知名化妆品代工企业,到爱茉莉太平洋、韩束等化妆品品牌公司,面对侵权行为,都坚定地拿起了法律武器。
据悉,几个月前,莹特丽集团诉莹特丽(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胜诉(详见《被罚改名并赔偿30万!莹特丽集团告广州莹特丽胜诉》)。随后不久,莹特丽(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便按照判决书要求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广东英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截自企查查
由此,从广州梦妆、广州莹特丽这些败诉的企业不难看出,同名不一定同命,甚至还会为自己招致祸端,企图在企业名称上作文章,与知名企业攀亲带故,以混淆视听的行为迟早会被识破。并且,当今消费者的品牌意识越来越强烈,需求趋向个性化、多元化,不具备原创创新能力,只会“拿来主义”的企业也很难长久立足。
总之,此次爱茉莉太平洋状告广州梦妆胜诉也再次给行业提了醒,但凡越界,必会受到法律的惩治。也就是说,转变思路、提升格局,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才是拥抱新时代、新机遇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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