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网站12月12日消息,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京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严禁住房租赁企业等相关主体通过自办金融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为租房违规加杠杆提供产品和服务。住房租赁企业等相关主体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隐瞒、欺骗或强迫要求承租人使用“租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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