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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费者角度看“假理财”案:抓住这些关键点,银行会吃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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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费者角度看“假理财”案:抓住这些关键点,银行会吃瘪

发生了理财纠纷,究竟谁占理具体还要看当初代销基金的合同是如何签的,在什么情形下签的,销售人和“双录证据”是否支持客户“不知情”等关键证据。

文|愉见财经

起这个选题我是犹豫过的,因为我真不想教投资人“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理性的、有读理财合同能力的、遵守契约精神且可以承担与收益匹配的风险的投资人,往往更有财运。

但有时候我也的确会被银行的操作气到,私刻章、飞单、虚假销售、销售过程中故意哄骗欺瞒、风险评估乱打勾……这些现象要是发生了,那就别怪投资人不愿意按照协议愿投服输。“愉见财经”还是要告诉他们如何保护自己的金融消费者权益的。

更何况,很多产品的底层资产就是不透明的、嵌套的,你们叫投资人怎么判断清楚风险!就像前些日子某大行为他代销的基金固收产品刚兑了20亿,为啥这么好心帮基金垫钱?自知理亏呗,人家基金其实反过来是你的通道吧。那底层资产,大比例是海航债,收益还只给4.1%!?要透透明明告诉投资人,我第一个不会买。且,海航债早雷了好吧。

别说别人了,就连我妈有次抱了个蛇皮袋去楼下银行排队存钱,眼尖的理财经理一看就知道那袋子里是软妹币,还提溜袋子来存钱的老太太一般都是不懂金融的软耳根,于是三下五除二给截胡了,拿个代销的投连保险产品骗我妈是个“定期存款、还附送一份保险”。

不过好在那产品最后还过得去,比不上理财产品,但的确比普通存款强点。就是,被锁仓了五年,每年要去“存钱”,好烦。

我跟我妈说那人就是个骗子赚你佣金了,你去找她分佣去。我妈还说那人骗得对。真是气死我了。

“假理财”两个细节触目惊心

好了不唠叨了说正题。

最近某股份制银行航天桥支行“假理财”大案二审宣判的新闻,大家都看了吧。文书一公开,谜底揭晓,真是触目惊心哦。

147名受害人、被骗资金27.46亿元。

与此前“愉见财经”跟踪报道过的情况如出一辙,就是一场典型的银行“理财飞单”团体窝案。厨房里蟑螂一爬爬一群,涉案的支行长利用这家支行搞起了账外经营的庞氏游戏,支行内部多名员工卷入其中。

两个细节触目惊心:

一是私刻萝卜章。支行在总行统一上线印控仪后(就是一个大机器,章锁在机器里面不能随意取出,所有盖章文件都要放入机器完成,在电脑监控下,合同盖章的内容都会进行拍照留档,这样在总行后台做到了留底备案),为了躲避用章的电子审批程序,涉案支行长让支行办公室主任刻了枚假的储蓄业务章。其他同伙要在协议上加盖假章时,只需向其请示后到办公室主任处盖章即可。

二是飞单资金投向大量非标资产。资金被骗出银行“体外循环”后,投资的标的竟然购买了不少房产、汽车、奢侈品,其中用于购买唐卡、和田玉、紫檀、佛牌、手串、钻石、文玩等,就花费6亿元。

妈嘞。超乎我的想象力!

当然,法网恢恢,这种行为属于合同诈骗。最终80后女行长被判无期徒刑,其余涉案员工也被依法严惩。

备注一句,这家银行也倒霉,员工没管好,所以得兜底,在本案开庭审理之前就已经对所有受害者进行了赔偿。

不过呢大家也别太担心,有句讲句,近年来,随着资管新规落地和银行内控合规力度不断增强,像这种私刻公章虚假兜售所谓的“理财产品”、而后将天量资金骗出银行“体外循环”的飞单窝案,已经非常非常罕见了。

不过即便如此,理财业务也还是银行业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大骗是被打击了,但小问题还是屡见不鲜。我一朋友就是处理类似投诉的,他跟“愉见财经”讲,遇到最多的有:虚假销售、代销不尽提示义务,风险评级不审慎等纠纷现象。

下面我们来一一拆解,为大家的理财避避雷。

虚假销售

上头导语里,我妈遇到的问题,基本上属于虚假销售。

顾名思义,虚假销售就是本来客户想买银行A产品,却在理财经理的误导下(夸大收益、规避风险、有时候还送个米面油甚至是纪念币购物卡什么的)买成了支行网点代销的基金产品和保险产品。

(而我妈连米面油购物卡都没拿到!唉……)

我妈那次很帮银行的人说话,非要说那理财经理是好心,因为她觉得存款在银行是银行的“亲儿子”,而代销保险是“领养的儿子”,那人属于为了帮她大义灭亲之类的。

脑补我的白眼表情吧。要知道,就算前者是“亲儿子”,但提成相比代销基金和代销保险,远远不如后者啊。在理财经理营销鄙视链中,他们的提成从高到低是:代销保险>代销基金>自营理财!

所以客户经理忽悠我妈买保险,无非利字当头。

当然除了赚钱,竞争压力也是另外一个原因。代销基金和保险的AUM考核占的权重更大。

别看现在银行前台职员被诟病辛苦、降薪、职业上升空间有限,但内部竞争依旧“卷”得利害的。而且我也不晓得为什么,大概在银行工作还是很有面子之类,反正还是有好多人挤破脑袋要进银行。

“愉见财经”听某股份制银行东北地区一个支行网点的理财经理说,校招的小朋友从入职到试用期转正,需要完成上百万的AUM,否则不予以转正直接走人。我伙呆,小朋友有啥营销手段和市场人脉啊,拼到最后全是爹妈或亲戚来凑呗。

那既然上文说了,代销基金和保险的AUM考核占的权重大,这些小朋友好不容易碰到一个举棋不定的小白客户,还不得一个劲地拿基金、保险往上招呼啊。

这代销基金或保险,要是表现好,那也罢。就像我妈被忽悠了还感觉甜蜜,民不告官不究了。但要是拉胯了呢,基金大亏了呢,这下银行的麻烦就来了。听说这类投诉集中发生在老年客户群体。

发生了理财纠纷,究竟谁占理具体还要看当初代销基金的合同是如何签的,在什么情形下签的,销售人和“双录证据”是否支持客户“不知情”等关键证据。如果能证明客户不知情、或者是“双录”就不规范,那么虚假销售几乎等于实锤,这种情况拿到地方银保监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反映,几乎一告一个准。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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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费者角度看“假理财”案:抓住这些关键点,银行会吃瘪

发生了理财纠纷,究竟谁占理具体还要看当初代销基金的合同是如何签的,在什么情形下签的,销售人和“双录证据”是否支持客户“不知情”等关键证据。

文|愉见财经

起这个选题我是犹豫过的,因为我真不想教投资人“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理性的、有读理财合同能力的、遵守契约精神且可以承担与收益匹配的风险的投资人,往往更有财运。

但有时候我也的确会被银行的操作气到,私刻章、飞单、虚假销售、销售过程中故意哄骗欺瞒、风险评估乱打勾……这些现象要是发生了,那就别怪投资人不愿意按照协议愿投服输。“愉见财经”还是要告诉他们如何保护自己的金融消费者权益的。

更何况,很多产品的底层资产就是不透明的、嵌套的,你们叫投资人怎么判断清楚风险!就像前些日子某大行为他代销的基金固收产品刚兑了20亿,为啥这么好心帮基金垫钱?自知理亏呗,人家基金其实反过来是你的通道吧。那底层资产,大比例是海航债,收益还只给4.1%!?要透透明明告诉投资人,我第一个不会买。且,海航债早雷了好吧。

别说别人了,就连我妈有次抱了个蛇皮袋去楼下银行排队存钱,眼尖的理财经理一看就知道那袋子里是软妹币,还提溜袋子来存钱的老太太一般都是不懂金融的软耳根,于是三下五除二给截胡了,拿个代销的投连保险产品骗我妈是个“定期存款、还附送一份保险”。

不过好在那产品最后还过得去,比不上理财产品,但的确比普通存款强点。就是,被锁仓了五年,每年要去“存钱”,好烦。

我跟我妈说那人就是个骗子赚你佣金了,你去找她分佣去。我妈还说那人骗得对。真是气死我了。

“假理财”两个细节触目惊心

好了不唠叨了说正题。

最近某股份制银行航天桥支行“假理财”大案二审宣判的新闻,大家都看了吧。文书一公开,谜底揭晓,真是触目惊心哦。

147名受害人、被骗资金27.46亿元。

与此前“愉见财经”跟踪报道过的情况如出一辙,就是一场典型的银行“理财飞单”团体窝案。厨房里蟑螂一爬爬一群,涉案的支行长利用这家支行搞起了账外经营的庞氏游戏,支行内部多名员工卷入其中。

两个细节触目惊心:

一是私刻萝卜章。支行在总行统一上线印控仪后(就是一个大机器,章锁在机器里面不能随意取出,所有盖章文件都要放入机器完成,在电脑监控下,合同盖章的内容都会进行拍照留档,这样在总行后台做到了留底备案),为了躲避用章的电子审批程序,涉案支行长让支行办公室主任刻了枚假的储蓄业务章。其他同伙要在协议上加盖假章时,只需向其请示后到办公室主任处盖章即可。

二是飞单资金投向大量非标资产。资金被骗出银行“体外循环”后,投资的标的竟然购买了不少房产、汽车、奢侈品,其中用于购买唐卡、和田玉、紫檀、佛牌、手串、钻石、文玩等,就花费6亿元。

妈嘞。超乎我的想象力!

当然,法网恢恢,这种行为属于合同诈骗。最终80后女行长被判无期徒刑,其余涉案员工也被依法严惩。

备注一句,这家银行也倒霉,员工没管好,所以得兜底,在本案开庭审理之前就已经对所有受害者进行了赔偿。

不过呢大家也别太担心,有句讲句,近年来,随着资管新规落地和银行内控合规力度不断增强,像这种私刻公章虚假兜售所谓的“理财产品”、而后将天量资金骗出银行“体外循环”的飞单窝案,已经非常非常罕见了。

不过即便如此,理财业务也还是银行业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大骗是被打击了,但小问题还是屡见不鲜。我一朋友就是处理类似投诉的,他跟“愉见财经”讲,遇到最多的有:虚假销售、代销不尽提示义务,风险评级不审慎等纠纷现象。

下面我们来一一拆解,为大家的理财避避雷。

虚假销售

上头导语里,我妈遇到的问题,基本上属于虚假销售。

顾名思义,虚假销售就是本来客户想买银行A产品,却在理财经理的误导下(夸大收益、规避风险、有时候还送个米面油甚至是纪念币购物卡什么的)买成了支行网点代销的基金产品和保险产品。

(而我妈连米面油购物卡都没拿到!唉……)

我妈那次很帮银行的人说话,非要说那理财经理是好心,因为她觉得存款在银行是银行的“亲儿子”,而代销保险是“领养的儿子”,那人属于为了帮她大义灭亲之类的。

脑补我的白眼表情吧。要知道,就算前者是“亲儿子”,但提成相比代销基金和代销保险,远远不如后者啊。在理财经理营销鄙视链中,他们的提成从高到低是:代销保险>代销基金>自营理财!

所以客户经理忽悠我妈买保险,无非利字当头。

当然除了赚钱,竞争压力也是另外一个原因。代销基金和保险的AUM考核占的权重更大。

别看现在银行前台职员被诟病辛苦、降薪、职业上升空间有限,但内部竞争依旧“卷”得利害的。而且我也不晓得为什么,大概在银行工作还是很有面子之类,反正还是有好多人挤破脑袋要进银行。

“愉见财经”听某股份制银行东北地区一个支行网点的理财经理说,校招的小朋友从入职到试用期转正,需要完成上百万的AUM,否则不予以转正直接走人。我伙呆,小朋友有啥营销手段和市场人脉啊,拼到最后全是爹妈或亲戚来凑呗。

那既然上文说了,代销基金和保险的AUM考核占的权重大,这些小朋友好不容易碰到一个举棋不定的小白客户,还不得一个劲地拿基金、保险往上招呼啊。

这代销基金或保险,要是表现好,那也罢。就像我妈被忽悠了还感觉甜蜜,民不告官不究了。但要是拉胯了呢,基金大亏了呢,这下银行的麻烦就来了。听说这类投诉集中发生在老年客户群体。

发生了理财纠纷,究竟谁占理具体还要看当初代销基金的合同是如何签的,在什么情形下签的,销售人和“双录证据”是否支持客户“不知情”等关键证据。如果能证明客户不知情、或者是“双录”就不规范,那么虚假销售几乎等于实锤,这种情况拿到地方银保监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反映,几乎一告一个准。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