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监局宣布燕窝公司被罚200万元,对辛选夸大宣传处罚90万,辛选回应整改措施

本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报再次明确了主播方和商家的责任边界,主播方作为宣传推广方责任无从回避,而销售方也是责无旁贷。

图片来源:茗挚天猫旗舰店

因在直播间售卖的燕窝被质疑为“糖水”,头部主播辛巴团队带货茗挚燕窝事件引发关注。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对“燕窝事件”处理结果:对直播公司辛选方作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燕窝销售公司融昱方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通报显示,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也就是辛巴团队所属公司,以下简称“和翊公司”)作为涉事直播间的开办者,受商品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昱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时大漂亮”(原名时诗)通过快手直播平台推广商品“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

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凭融昱公司提供的“卖点卡”等内容,对商品进行直播推广,强调商品的燕窝含量足、功效好,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处罚决定,辛选方面回应称,“接受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燕窝事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会以积极的态度去履行责任并做相关整改。”此前,由于品牌方融昱公司的失实卖点卡信息误导,辛选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间带货“茗挚”品牌燕窝产品经检测实为燕窝风味饮品。

11月27日辛巴团队已在微博上发表声明,为夸大宣传道歉,提出了先行赔付方案,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并表示辛选团队在选品、质检方面因为对燕窝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够,未能甄别出品牌方提供的产品信息,会做出多项针对选品、品控等管理的整改措施。

茗挚即食燕窝产品合格、“卖点卡”误导

通报同时宣布了对品牌方融昱公司的处罚决定: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案商品的销售主体是融昱公司,融昱公司为和翊公司直播活动提供的“卖点卡”,以及在天猫“茗挚旗舰店”网店发布的内容,均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通报还指出,经抽检,融昱公司销售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13个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但该商品标签存在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过,融昱公司很可能并不具备即食燕窝的生产能力,所以委托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新燕”)代工。后者成立于2018年3月,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海南大洲金丝燕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而大洲新燕官网称其产品自印尼预计燕盏原装进口,拥有自有燕屋,全程可溯源。

11月27日,辛选发布声明表示将先行赔付以保障用户权益,并指出,事件发生后,辛选方按照合同约定与品牌方进行沟通,希望品牌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用户进行赔偿,但融昱公司“一直回避不见面,沟通不积极,方案不明确”。截至12月8日,根据央视的报道,融昱公司运营负责人仍态度强硬,表示“只相信行政机关给出的结果”。

本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报再次明确了主播方和商家的责任边界,主播方作为宣传推广方,责任无从回避,而销售方也是责无旁贷。正如央视财经评论此前所报道,“那些躲在后面,钻法律漏洞的生产厂家、网络平台以及参与销售的各个环节都要承担起自己的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融昱公司方面并未对处罚决定做出回应。

辛选升级整改举措,树自律标准

在11月27日辛选的初步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辛选在12月23日的回应声明中表示已进一步对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刻反省和自查,在品控和管理上,正在推进多项升级管控举措。

举措包括成立质量专家委员会,邀请行业专家、技术人员加入选品团队,推动建立政府检测部门、第三方机构联合检测的机制,严把产品标准关和质量关;完善审核流程,提高供应商和产品导入门槛,并加强对工厂的相关审核;针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信息与卖点信息,通过建立三级审核机制、进行产品技术分析、成立内部检察团队、培训主播等。

此外,辛选将成立辛选质量监督委员会,用于完善选品标准流程的建设、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评测措施的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亦会邀请粉丝用户积极参与产品质量的监督与反馈。

后疫情时代,直播电商在助力各行各业复苏的进程中功不可没,而频频发生的“翻车”事故,也暴露了“网红带货”背后的一些问题。从本质上说,网红带货与明星代言一样,都是将其影响力转化为购买力的行为。如果网红对所销售的产品并不够了解,缺乏专业知识,没有谨慎筛选,后续出现质量问题,容易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

这也提醒直播团队需要进行谨慎甄别、鉴别,需要事先考察、考核产品质量,以避免发生纠纷。对品牌方、产品销售方而言,也需要对自身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一旦产品存在瑕疵,又通过直播带货销售,互联网的传播下,只会不断放大负面,对公司造成重大的不利后果。可以说,此次“燕窝事件”给直播公司、借助直播带货的公司都敲响了警钟。作为新兴行业,直播带货仍有不断被完善的空间,直播带货的良好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与行业的高度自律。

随着近期国家对直播监管新规的密集出台,直播电商行业正在走出“野蛮生长”时代,走进法制化阶段。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这需要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厘清各方主体责任,并将其置于法律规范的框架之中,更需要以头部主播、机构、商家为代表的从业者从自身做起,树立行业自律标准,需要消费者和社会共同监督,行业方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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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监局宣布燕窝公司被罚200万元,对辛选夸大宣传处罚90万,辛选回应整改措施

本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报再次明确了主播方和商家的责任边界,主播方作为宣传推广方责任无从回避,而销售方也是责无旁贷。

图片来源:茗挚天猫旗舰店

因在直播间售卖的燕窝被质疑为“糖水”,头部主播辛巴团队带货茗挚燕窝事件引发关注。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对“燕窝事件”处理结果:对直播公司辛选方作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燕窝销售公司融昱方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通报显示,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也就是辛巴团队所属公司,以下简称“和翊公司”)作为涉事直播间的开办者,受商品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昱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时大漂亮”(原名时诗)通过快手直播平台推广商品“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

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凭融昱公司提供的“卖点卡”等内容,对商品进行直播推广,强调商品的燕窝含量足、功效好,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处罚决定,辛选方面回应称,“接受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燕窝事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会以积极的态度去履行责任并做相关整改。”此前,由于品牌方融昱公司的失实卖点卡信息误导,辛选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间带货“茗挚”品牌燕窝产品经检测实为燕窝风味饮品。

11月27日辛巴团队已在微博上发表声明,为夸大宣传道歉,提出了先行赔付方案,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并表示辛选团队在选品、质检方面因为对燕窝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够,未能甄别出品牌方提供的产品信息,会做出多项针对选品、品控等管理的整改措施。

茗挚即食燕窝产品合格、“卖点卡”误导

通报同时宣布了对品牌方融昱公司的处罚决定: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案商品的销售主体是融昱公司,融昱公司为和翊公司直播活动提供的“卖点卡”,以及在天猫“茗挚旗舰店”网店发布的内容,均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通报还指出,经抽检,融昱公司销售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13个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但该商品标签存在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过,融昱公司很可能并不具备即食燕窝的生产能力,所以委托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新燕”)代工。后者成立于2018年3月,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海南大洲金丝燕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而大洲新燕官网称其产品自印尼预计燕盏原装进口,拥有自有燕屋,全程可溯源。

11月27日,辛选发布声明表示将先行赔付以保障用户权益,并指出,事件发生后,辛选方按照合同约定与品牌方进行沟通,希望品牌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用户进行赔偿,但融昱公司“一直回避不见面,沟通不积极,方案不明确”。截至12月8日,根据央视的报道,融昱公司运营负责人仍态度强硬,表示“只相信行政机关给出的结果”。

本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报再次明确了主播方和商家的责任边界,主播方作为宣传推广方,责任无从回避,而销售方也是责无旁贷。正如央视财经评论此前所报道,“那些躲在后面,钻法律漏洞的生产厂家、网络平台以及参与销售的各个环节都要承担起自己的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融昱公司方面并未对处罚决定做出回应。

辛选升级整改举措,树自律标准

在11月27日辛选的初步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辛选在12月23日的回应声明中表示已进一步对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刻反省和自查,在品控和管理上,正在推进多项升级管控举措。

举措包括成立质量专家委员会,邀请行业专家、技术人员加入选品团队,推动建立政府检测部门、第三方机构联合检测的机制,严把产品标准关和质量关;完善审核流程,提高供应商和产品导入门槛,并加强对工厂的相关审核;针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信息与卖点信息,通过建立三级审核机制、进行产品技术分析、成立内部检察团队、培训主播等。

此外,辛选将成立辛选质量监督委员会,用于完善选品标准流程的建设、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评测措施的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亦会邀请粉丝用户积极参与产品质量的监督与反馈。

后疫情时代,直播电商在助力各行各业复苏的进程中功不可没,而频频发生的“翻车”事故,也暴露了“网红带货”背后的一些问题。从本质上说,网红带货与明星代言一样,都是将其影响力转化为购买力的行为。如果网红对所销售的产品并不够了解,缺乏专业知识,没有谨慎筛选,后续出现质量问题,容易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

这也提醒直播团队需要进行谨慎甄别、鉴别,需要事先考察、考核产品质量,以避免发生纠纷。对品牌方、产品销售方而言,也需要对自身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一旦产品存在瑕疵,又通过直播带货销售,互联网的传播下,只会不断放大负面,对公司造成重大的不利后果。可以说,此次“燕窝事件”给直播公司、借助直播带货的公司都敲响了警钟。作为新兴行业,直播带货仍有不断被完善的空间,直播带货的良好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与行业的高度自律。

随着近期国家对直播监管新规的密集出台,直播电商行业正在走出“野蛮生长”时代,走进法制化阶段。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这需要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厘清各方主体责任,并将其置于法律规范的框架之中,更需要以头部主播、机构、商家为代表的从业者从自身做起,树立行业自律标准,需要消费者和社会共同监督,行业方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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