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所有域外人员来返鞍时均要持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12月29日,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微鞍山”发布《域外来(返)鞍人员健康监测通告》。通告明确,12月28日起,凡从大连市金普新区、沈阳市于洪区北陵街道宏达社区和华润橡树湾二期、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和南法信镇等重点管控地区来(返)鞍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鞍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除上述地区外,自大连市、沈阳市、北京市朝阳区和顺义区等重点关注地区来(返)鞍人员,要进行有效居家隔离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后满14天。

通告指出,所有域外人员来(返)鞍时均要持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如无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要立即前往鞍山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附原文:

为进一步做好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28日,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域外来(返)鞍人员健康服务监测的通告》。

自2020年12月28日起,凡从大连市金普新区、沈阳市于洪区北陵街道宏达社区和华润橡树湾二期、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和南法信镇等重点管控地区来(返)鞍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鞍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上述地区人员来(返)鞍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或拨打8890服务热线(0412-8890000)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前往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并告知所在社区(村屯)。

除上述地区外,自大连市、沈阳市、北京市朝阳区和顺义区等重点关注地区来(返)鞍人员,要进行有效居家隔离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后满14天。来(返)鞍时要持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或拨打8890服务热线报备;如无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要立即前往鞍山市定点医疗机构(附件1)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后,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前往鞍山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所在社区(村屯),无异常后允许自由流动。

各地区指挥部要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和各社区(村屯)工作人员,做好集中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服务和监测工作。市指挥部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指导和对接工作。

鞍山市人员如无必要,建议不要前往上述地区。

所有域外人员来(返)鞍时均要持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如无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要立即前往鞍山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如有需要,可随时拨打8890服务热线或所在地区指挥部疫情防控咨询电话(附件2)进行咨询。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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