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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互联网+意见出台,股权众筹成两地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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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互联网+意见出台,股权众筹成两地发展重点!

2016年股权众筹具体监管细则即将出台,真正的业务试点工作也近在咫尺。

已经结束的2015年,国家统计局数字显示我国GDP增速仅为6.9,创下近25年来的新低。在我国经济整体低迷的大背景下,金融行业的增速却逆势强行,全年增速达到15.9%,成为新常态下的一丝惊喜。

笔者认为,去年中国金融业如此强势的表现与互联网+概念的提出密不可分。股权众筹作为2015年互联网+金融领域产生的新兴业态,不仅拉动了金融产业的发展,而且有效地服务了实体经济,在2016年将会继续受到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果不其然,2016年初始,北京、上海两地相继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都不约而同地指出了联网+金融的重要作用,重点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新兴模式尤其是开展股权众筹业务。

具体细则如下:

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其中在提到发展“互联网+”金融时明确提到,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众筹业务发展,打造股权众筹中心。2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具体细则中提到鼓励发展新兴金融模式。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发展新兴金融模式,鼓励符合规定的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网络借贷等商业模式创新,为优秀产品、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完整的金融解决方案。

对于分别作为我国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北京、上海这两座城市,在新的一年“互联网+”具体实施细则当中关于发展互联网+金融尤其是鼓励开展股权众筹业务的规定,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发展互联网金融是执行国家互联网+战略的核心所在

自2015年3月5日李克强在常务会议上首提“互联网+”这一概念之后,互联网以其强大无比的穿透力迅速渗透到各个行业当中。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正式将互联网+ 概念上升为国家政策战略层面。

在互联网+的时代浪潮之下,“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结合为传统金融业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为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与支持,实现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完全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产物与创新成果,更是对国家互联网+战略的有力执行与核心。

股权众筹应成为各地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重点

从北京、上海两地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具体细则来看,除了鼓励开展股权众筹业务之外,还提倡发展网贷业务、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商业模式。但是,笔者认为股权众筹应成为各地政府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重点业务。

这是因为首先,行业在经历了2015年的疯狂发展之后,监管层明确表示2016年要在全国开展股权众筹试点业务,无疑是一大政策利好;其次相较于网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股权众筹具有“小额、公开、大众”的特点,是一种全新的互联网融资模式,能够实在降低各地初创企业的融资成本服务当地实体经济,具有其他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难以企及的优越性;再次,据众筹家统计,2015年全国共有股权众筹平台147家,前11个月融资额近60亿,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京沪不约而同鼓励开展股权众筹或预示试点近在咫尺

股权众筹行业监管政策的“难产”使得行业的发展前景一直扑所迷离。作为监管层的证监会从2014年11月开始,一直通过各种渠道表示对于关于股权众筹融资的相关监管规则正在研究制定当中,但是一直到现在股权众筹依然是一个不明身份的“野孩子”,境况相当尴尬。

但是从2016年京沪两地发布的实施互联网+意见当中关于发展互联网+金融部分不约而同提到的开展股权众筹业务,再联想2015年1月29日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的关于正在研究制定股权众筹监管细则,最终方案出台后将开展试点的言论。可以大胆猜想,2016年股权众筹具体监管细则即将出台,真正的业务试点工作也近在咫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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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互联网+意见出台,股权众筹成两地发展重点!

2016年股权众筹具体监管细则即将出台,真正的业务试点工作也近在咫尺。

已经结束的2015年,国家统计局数字显示我国GDP增速仅为6.9,创下近25年来的新低。在我国经济整体低迷的大背景下,金融行业的增速却逆势强行,全年增速达到15.9%,成为新常态下的一丝惊喜。

笔者认为,去年中国金融业如此强势的表现与互联网+概念的提出密不可分。股权众筹作为2015年互联网+金融领域产生的新兴业态,不仅拉动了金融产业的发展,而且有效地服务了实体经济,在2016年将会继续受到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果不其然,2016年初始,北京、上海两地相继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都不约而同地指出了联网+金融的重要作用,重点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新兴模式尤其是开展股权众筹业务。

具体细则如下:

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其中在提到发展“互联网+”金融时明确提到,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众筹业务发展,打造股权众筹中心。2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具体细则中提到鼓励发展新兴金融模式。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发展新兴金融模式,鼓励符合规定的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网络借贷等商业模式创新,为优秀产品、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完整的金融解决方案。

对于分别作为我国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北京、上海这两座城市,在新的一年“互联网+”具体实施细则当中关于发展互联网+金融尤其是鼓励开展股权众筹业务的规定,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发展互联网金融是执行国家互联网+战略的核心所在

自2015年3月5日李克强在常务会议上首提“互联网+”这一概念之后,互联网以其强大无比的穿透力迅速渗透到各个行业当中。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正式将互联网+ 概念上升为国家政策战略层面。

在互联网+的时代浪潮之下,“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结合为传统金融业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为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与支持,实现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完全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产物与创新成果,更是对国家互联网+战略的有力执行与核心。

股权众筹应成为各地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重点

从北京、上海两地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具体细则来看,除了鼓励开展股权众筹业务之外,还提倡发展网贷业务、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商业模式。但是,笔者认为股权众筹应成为各地政府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重点业务。

这是因为首先,行业在经历了2015年的疯狂发展之后,监管层明确表示2016年要在全国开展股权众筹试点业务,无疑是一大政策利好;其次相较于网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股权众筹具有“小额、公开、大众”的特点,是一种全新的互联网融资模式,能够实在降低各地初创企业的融资成本服务当地实体经济,具有其他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难以企及的优越性;再次,据众筹家统计,2015年全国共有股权众筹平台147家,前11个月融资额近60亿,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京沪不约而同鼓励开展股权众筹或预示试点近在咫尺

股权众筹行业监管政策的“难产”使得行业的发展前景一直扑所迷离。作为监管层的证监会从2014年11月开始,一直通过各种渠道表示对于关于股权众筹融资的相关监管规则正在研究制定当中,但是一直到现在股权众筹依然是一个不明身份的“野孩子”,境况相当尴尬。

但是从2016年京沪两地发布的实施互联网+意见当中关于发展互联网+金融部分不约而同提到的开展股权众筹业务,再联想2015年1月29日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的关于正在研究制定股权众筹监管细则,最终方案出台后将开展试点的言论。可以大胆猜想,2016年股权众筹具体监管细则即将出台,真正的业务试点工作也近在咫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