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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约谈蚂蚁、中小机构风险事件...2020年末银保监会回应七大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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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约谈蚂蚁、中小机构风险事件...2020年末银保监会回应七大热点问题

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持牌经营,坚决制止违规监管套利,可以有一定的过渡期,但总的方向不会改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邹璐徽

12月31日,在距离2021年新年钟声敲响不足6小时的时间之际,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有关负责人就近期媒体关注的问题答记者问。

问题涉及范围广泛,包括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问题、互联网平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互联网保险监管、中小机构风险事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方面、中美金融关系等七大关注度颇高的话题。

界面新闻整理要点如下:

关于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已起草相关文件

近期一些银行互联网存款产品从互联网平台上纷纷下架,受到广泛关注。以上负责人首次回应称,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销售存款过程中存在合规管理不到位、风险管理不审慎、消费者保护不充分等问题,对此我们进行了规范。

银保监会支持商业银行在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线上存款业务,并遵循坚持依法合规、强化风险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大原则和要求。

他还透露,近日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问题导向、有序规范、防控风险的思路,推动该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蚂蚁整改具备一定普遍性,随后会安排检查所有互联网平台

负责人还提及到此前蚂蚁集团再次被中央金融管理四部委约谈事件,他指出,强调的突出问题和整改要求,不仅是个性的,也有一定的普遍性。建议所有互联网平台都要对照自查,及早整改。特别是涉及网络小贷、保险、理财、信托等业务的机构,更要抓紧,监管部门随后会安排检查。

他还强调,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持牌经营,坚决制止违规监管套利,可以有一定的过渡期,但总的方向不会改变。同时对各类主体一视同仁,并要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必须坚决鼓励公平竞争、强力破除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及时严格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伪创新’ ‘乱创新’严厉打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该负责人指出。

网络小贷新规原则方向基本确定,小贷机构需自查整改

另外,以上负责人还回应了针对当前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方向。其指出,部分互联网平台开展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利用数据垄断谋求特殊利益、诱导过度借贷、融资杠杆过高等问题。

其提及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公开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透露总的原则和方向已基本确定,银保监会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办法》作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要根据《办法》的总体要求和精神做好自查和整改。

互联网保险须持牌经营

事实上,在今年年末陆续发布的监管文件,还有12月14日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与12月21日审议通过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相应对以上监管措施作出了一一阐述。

就互联网保险监管而言,负责人评价称《办法》既防范业务风险又促进行业创新,其做到了明确持牌经营要求、规范营销宣传、细化服务标准、规范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明确负面清单等五大优势,还根据市场实际设置了过渡期,要求保险机构对照整改,保障业务和市场平稳过渡。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抓紧进行宣传培训,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办法》落地见效。

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是持久战

而就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的监管措施而言,负责人则指出,互联网成为非法集资滋生蔓延的重点领域,各种打着金融科技、金融创新旗号的非法集资不时冒头,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强,风险扩散速度更快、危害更大。

当前除法律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以外,目前打非处非工作赢得战略主动:处非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有力化解,各地果断查处了“团贷网”“善林金融”“信和系”“温商贷”等重大网络非法集资案件。“以网治网”的监测预警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连续8年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鉴别力。

与此同时,负责人指出,非法集资风险总体可控,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治非法集资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打赢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

发布银保机构三年治理计划,八维度进行评级

今年7月,银保监会宣布接管天安财险等6家金融机构,引起行业震动。就中小金融机构高风险的主要原因以及处置措施,负责人同样予以回应。

他指出,低效的公司治理是当前我国银行保险机构尤其是诸多中小机构风险事件的主要根源。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国有机构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未能实现有机融合。二是部分机构股权结构不透明,股权代持、隐形股东问题较为突出,股东行为越位错位。三是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四是信息披露不规范,对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不足。

针对当前公司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针对当前公司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银保监会发布《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系统提出了三年内公司治理监管和改革的蓝图,按照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规划各项重点工作。

并加速弥补公司治理监管制度短板,建立银行保险机构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系统;组织开展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首次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从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等8个维度进行综合评级,评级结果作为监管部门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回头看”及资本不实和股东不实”排查,覆盖4600余家法人机构,查处股权违规问题3000多个。分两批次向社会公开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47家股东名单。

关于中美金融关系: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

针对今年以来,美国多次依据其国内法律,单方面对我国公民和法人实体实施制裁;与此同时美方金融机构对来华投资发展保持着旺盛势头的现状。

负责人也回应称,前者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此绝不承认,绝不接受。美所谓制裁措施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后者两国企业和人民都从中受益极大,希望美方相向而行,秉持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精神,推动中美关系健康发展,共同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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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约谈蚂蚁、中小机构风险事件...2020年末银保监会回应七大热点问题

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持牌经营,坚决制止违规监管套利,可以有一定的过渡期,但总的方向不会改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邹璐徽

12月31日,在距离2021年新年钟声敲响不足6小时的时间之际,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有关负责人就近期媒体关注的问题答记者问。

问题涉及范围广泛,包括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问题、互联网平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互联网保险监管、中小机构风险事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方面、中美金融关系等七大关注度颇高的话题。

界面新闻整理要点如下:

关于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已起草相关文件

近期一些银行互联网存款产品从互联网平台上纷纷下架,受到广泛关注。以上负责人首次回应称,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销售存款过程中存在合规管理不到位、风险管理不审慎、消费者保护不充分等问题,对此我们进行了规范。

银保监会支持商业银行在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线上存款业务,并遵循坚持依法合规、强化风险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大原则和要求。

他还透露,近日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问题导向、有序规范、防控风险的思路,推动该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蚂蚁整改具备一定普遍性,随后会安排检查所有互联网平台

负责人还提及到此前蚂蚁集团再次被中央金融管理四部委约谈事件,他指出,强调的突出问题和整改要求,不仅是个性的,也有一定的普遍性。建议所有互联网平台都要对照自查,及早整改。特别是涉及网络小贷、保险、理财、信托等业务的机构,更要抓紧,监管部门随后会安排检查。

他还强调,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持牌经营,坚决制止违规监管套利,可以有一定的过渡期,但总的方向不会改变。同时对各类主体一视同仁,并要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必须坚决鼓励公平竞争、强力破除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及时严格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伪创新’ ‘乱创新’严厉打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该负责人指出。

网络小贷新规原则方向基本确定,小贷机构需自查整改

另外,以上负责人还回应了针对当前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方向。其指出,部分互联网平台开展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利用数据垄断谋求特殊利益、诱导过度借贷、融资杠杆过高等问题。

其提及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公开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透露总的原则和方向已基本确定,银保监会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办法》作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要根据《办法》的总体要求和精神做好自查和整改。

互联网保险须持牌经营

事实上,在今年年末陆续发布的监管文件,还有12月14日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与12月21日审议通过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相应对以上监管措施作出了一一阐述。

就互联网保险监管而言,负责人评价称《办法》既防范业务风险又促进行业创新,其做到了明确持牌经营要求、规范营销宣传、细化服务标准、规范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明确负面清单等五大优势,还根据市场实际设置了过渡期,要求保险机构对照整改,保障业务和市场平稳过渡。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抓紧进行宣传培训,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办法》落地见效。

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是持久战

而就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的监管措施而言,负责人则指出,互联网成为非法集资滋生蔓延的重点领域,各种打着金融科技、金融创新旗号的非法集资不时冒头,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强,风险扩散速度更快、危害更大。

当前除法律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以外,目前打非处非工作赢得战略主动:处非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有力化解,各地果断查处了“团贷网”“善林金融”“信和系”“温商贷”等重大网络非法集资案件。“以网治网”的监测预警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连续8年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鉴别力。

与此同时,负责人指出,非法集资风险总体可控,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治非法集资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打赢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

发布银保机构三年治理计划,八维度进行评级

今年7月,银保监会宣布接管天安财险等6家金融机构,引起行业震动。就中小金融机构高风险的主要原因以及处置措施,负责人同样予以回应。

他指出,低效的公司治理是当前我国银行保险机构尤其是诸多中小机构风险事件的主要根源。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国有机构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未能实现有机融合。二是部分机构股权结构不透明,股权代持、隐形股东问题较为突出,股东行为越位错位。三是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四是信息披露不规范,对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不足。

针对当前公司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针对当前公司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银保监会发布《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系统提出了三年内公司治理监管和改革的蓝图,按照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规划各项重点工作。

并加速弥补公司治理监管制度短板,建立银行保险机构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系统;组织开展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首次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从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等8个维度进行综合评级,评级结果作为监管部门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回头看”及资本不实和股东不实”排查,覆盖4600余家法人机构,查处股权违规问题3000多个。分两批次向社会公开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47家股东名单。

关于中美金融关系: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

针对今年以来,美国多次依据其国内法律,单方面对我国公民和法人实体实施制裁;与此同时美方金融机构对来华投资发展保持着旺盛势头的现状。

负责人也回应称,前者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此绝不承认,绝不接受。美所谓制裁措施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后者两国企业和人民都从中受益极大,希望美方相向而行,秉持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精神,推动中美关系健康发展,共同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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