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IASC航空产业链联合创始人 Van Gao
欧洲的航空航天产业有着深厚的沉淀和积累,在民用飞机、直升机、飞机发动机、零部件的生产和研发领域世界领先。整个欧洲的航空航天产业产值超过3,000亿欧元,孕育了上万家科创企业。
2020年,全球航空业还忙着从新冠危机中复苏时,欧洲已快人一步,投入百亿欧元,着眼投资未来的“绿色航空”。
这次的中欧投资协定将从3个方面长期利好航空产业。
1. FDI 外资加快流入
FDI即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是指投资者向境外输出资本,以持有全部或部分海外企业股权,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投资。FDI包括设立新企业和收购现有企业股权两种形式。
过去20年中国对欧洲国家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单位:十亿欧元)
图片和数据来源:Rhodium Group
欧盟在过去的20年中对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FDI)累计超过1400亿欧元,而中国对欧盟的FDI则接近1200亿欧元。就中国经济的体量和潜力而言,欧盟在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规模仍然相对较少。
相比之下,美国在过去的20年中累计对中国的FDI超过2200亿美元。而中国对美国的FDI超过1550亿美元。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中美之间的双向资本流动降至九年来的最低水平——2020年上半年,两国之间的直接和风险资本投资总额为109亿美元,为2011年上半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正所谓此消彼长,中欧投资协定此时尘埃落定,在中国不断加码对外开放力度下,来自欧盟的外资加速流入是大势所趋。
2. 创新合作是核心,中欧关系逐渐步向创新合作
在研发领域创新合作已经成为了欧盟和中国合作关系的最前沿趋势。如上图所示,德国、英国、瑞典、芬兰、荷兰都已和中国建立了正式的创新合作关系。
制造业是本次“投资协定”的核心议题。制造业是欧盟对华投资最重要的产业——制造业占欧盟对华总投资的一半以上,其中包括汽车、材料、医药化学、航空航天、电动汽车,电信设备和健康设备的生产。
通过“中欧投资协定”,中国对降低欧盟制造业企业的市场准入作出了重大承诺。除了制造业,协定还规定中国将向欧盟企业开放其电动汽车、私人医院、房地产、广告、海事产业、电信云服务、航空运输等领域。在航空运输相关方面,开放领域涉及电子化预订系统,地勤服务以及营销服务等。中国还承诺取消对欧盟企业从事飞机租赁服务的最低资本门槛。
3. “技术转移”
中欧投资协定增加了欧盟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安全感"。
欧洲的航空企业,特别是拥有核心创新技术的中小供应商,对进入中国市场举步不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对于公平竞争规则方面,特别是“强制性”技术转移(forced technology transfers)的担忧和顾虑。
技术转移到底是“强制”还是“自愿”,无法一概而论,这里不深入讨论。在实际操作层面,海外供应商对技术转移的理解往往集中在市场准入和国有企业两方面——中国的不少行业依然没有向外商完全开放,而是要求外企必须与本土企业进行合资,且外资占股比例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中国的合作企业,往往是国资企业,会对外方合作伙伴提出技术转让的要求。
中欧投资协定中对公平竞争规则,包括国有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等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议题达成共识,立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制技术转让:中欧投资协定(CAI)针对“强制技术转让”制定了非常明确的规则。这些规定包括禁止几种迫使技术转让的投资要求,例如1)将技术转让给合资伙伴的要求,2)禁止在技术授权许可中干涉合同自由的规定,3)防止行政机构(例如,在商品或服务的认证过程中)收集和未经授权披露商业机密。CAI的规则相比WTO有很大提升。
国有企业(SOE):中国的国有企业贡献了GDP的30%。CAI寻求规范国有企业的行为,包括要求国企在购买和销售商品或服务遵循商业考虑原则,而不享有特殊权力和待遇。重要的是,中国还承诺配合提供必要信息,来评估特定国有企业的行为是否符合双方商定的CAI义务。对未决争议,双方可以诉诸CAI解决争端。
补贴的透明度:CAI对服务行业的补贴透明性的规定,填补了WTO规则中的一个重要空白。此外,CAI要求中国进行磋商,以便提供有关补贴的更多信息。特别是当补贴对欧盟的投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中方有义务进行磋商,寻求消除这种负面影响。
标准制定,授权,透明度:中国将为欧盟的公司提供平等使用标准制定机构的机会。中国还将提高授权的透明度,可预测性和公平性。CAI还规定了包括监管和行政措施的透明度,以增强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以及程序公正性和司法复审权(包括竞争案件)。
针对不歧视外资和市场准入限制方面,中欧双方还承诺在大多数经济领域不对企业数量、产量、营业额、董事高管、当地研发、出口实绩、总部设置等实施限制,并允许与投资有关的外汇转移及人员入境和停居留。
小结:
中欧投资协定助推欧洲的中小航空供应商进入中国,作用积极。CAI协定中创新合作、技术转让、国有企业和标准制定等的规定为中欧间新一轮的双边投资铺平了道路,为双方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建立长期信任和信心开了好头。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中欧航空产业的合作合资过程中,技术专利使用授权将取代"技术转移"逐渐变为更加主流的模式。而且中国的民营企业则会越来越多地成为中欧在航空产业上合资合作的主体。
参考资料:
https://www.us-china-investment.org/fdi-data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idCNKBS29500T?edition-redirect=ca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0_2542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0_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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