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案后续仍未结束,因不接受福州中院做的国家赔偿决定,念斌方面向最高法提出申诉。念斌的姐姐念建兰2月24日告诉界面新闻,今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就念斌国家赔偿申诉立案,与念斌此前申请的1500万元国家赔偿相比,这次申诉请求的赔偿金额为至少540万,未提及原先坚持的10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省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澳前17号居民家发生中毒事件。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念斌经历四次被判死刑,终于在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福州中院对念斌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宣告念斌无罪。
2014年12月25日,念斌向福州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递交的赔偿申请共为1530.6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就为1000万元,还包括医疗赔偿,伤残赔偿,申冤费用等等上百万。
而之后,福州中院共决定支付119.5万余元,其中人身自由损害赔偿为64.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5万元。对于念斌提出的健康权受到侵害等等其他事项均不予支持。
福州中院做出赔偿决定后,念斌不服,再次委托代理律师向福建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120万还不够还债”,念建兰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念斌入狱后,原本健康的父母相继离世,念斌的妻子不得不成为家里的经济支柱,念斌的孩子则度过了没有爸爸的灰色童年,“就算再多钱也难以弥补”,但从经济角度来看,自念斌被捕后,念家已背负180多万债务。
申诉书显示,念斌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04.758万元,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100万元,并与申诉人就其他赔偿事项进行协商并确定协商赔偿数额,其中包括家属念建兰为申冤的借款及损失、孩子及申诉人的生活、专家论证费用等共计至少340万。
据念建兰介绍,1月28日上午,念建兰和念斌前往最高人民法院,一个星期后获得申诉立案,案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合议庭成员,案件由该院赔偿办承办,审限为183天。
得到念斌国家赔偿申诉立案的消息后,念建兰十分感慨,她告诉界面新闻,念斌在看守所的几年里,长期戴着手铐脚镣,因为长年活动受限,导致念斌只能弓身弯腰,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念建兰出示的念斌住院病案,司法鉴定意见书,法医专业论证书等资料显示,念斌被诊断为患有肌肉萎缩、反流性食管炎、失眠、偏头痛、前列腺肥大等11项疾病。他还被诊断为左下肢肌力下降,构成八级伤残,而鉴定显示这与“2006年至2014年期间被使用工字型手铐、脚镣进行羁押”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我最大的心愿是天下无冤。 ”念建兰说,从弟弟的经历中,她深切体会到了冤案对普通人及其家庭造成的灾难,自从念斌无罪释放后,她也收到了很多冤案家属的信息,“我感到很无力。”念建兰说,接下去,她会坚持两件事:国家赔偿和追责。
另一方面,念建兰也希望能尽快让念家的生活步入正轨,由于念斌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她计划今年和念斌摆地摊或开小店赚钱,“让生活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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