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内4家酒企被监管“点名”,董监高要规范自身行为

近期多家酒企收到监管机构发函,问询主要集中在业绩真实性的核查、信息披露渠道的合规性以及董监高行为规范。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我国资本市场日臻成熟,上市公司董监高要规范自身行为。无论是有意之为,还是无心之过,如果通过非法定信披渠道自行发布重要信息,将会导致形成内幕消息,从而严重破坏市场公平。在注册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信息披露是重中之重,故而我国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强对于信息披露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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