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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的相互竞争,为何让用户越来越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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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的相互竞争,为何让用户越来越不爽

这种彼此对立、封锁的竞争模式下,是否真的对用户有利,又是否能够促进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呢?

文|三易生活

1月7日,字节跳动副总裁谢欣在微头条发文控诉,微信开放平台无理由封禁和限制了多款飞书小程序,其中包括“飞书”、“飞书会议”,以及“飞书文档”等。

谢欣在文中表示,“微信开放平台的审核,一直是一个未解之谜。即使审核状态变成‘已通过’,微信也可以无理由将产品封禁”。并表达了对微信“依赖垄断地位,封杀飞书伤及企业用户体验的做法不认可”,希望“腾讯能够从公平、公正的立场出发,停止无理由的封杀”。

目前,腾讯方面并未就谢欣的指责进行回应。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早已不是字节跳动高层首次“炮轰”腾讯。即便不说谢欣此次所抱怨的状况是否真的存在,互联网公司为保障自身优势地位而相互“拉黑”的案例,在这个行业中显然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屡见不鲜”了。

“早古”时期,就曾在腾讯与360之间发生过著名的“3Q大战”。在这场看不见硝烟,却让所有人感受到了激烈战况的事件中,360与腾讯各自的“安全保护工具”都将对方视为“病毒”,在用户的电脑上摆出了水火不容的架势,甚至这一战火也引发了外界的众多讨论。

尽管腾讯与360之间的矛盾最终化解,但这场声势浩大的“战争”却依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后续互联网公司之间竞争模式,甚至直到如今,这种变相迫使用户作出“选择”的竞争方式仍在继续。

2019年1月,三家新兴社交平台几乎像提前对好表一样,约定在同一天登台。快播创始人王欣的马桶MT、字节跳动的多闪、罗永浩的聊天宝三家几乎同时宣布,将分别在2019年1月15日的上午、下午、晚间陆续亮相,俨然是要上演了一出互联网社交赛道“三英战吕布”的大战。

而这场戏码中的“吕布”,自然是拥有12亿用户的国民级社交平台——微信。而在这“三英”中,又以罗永浩的“聊天宝”攻势最为激烈,甚至在发布会的PPT中直接写到,“你好,微信,我想和你聊聊”。

但显然这只是件一厢情愿的事情,很快聊天宝就发现自己不仅与微信没得聊,甚至还与马桶MT和多闪一起被“拉黑”。微信方面很快屏蔽了“多闪”的邀请链接,封杀了“聊天宝”的分享二维码,并禁掉了“马桶MT”软件的分享链接。因此在没有了拓展用户重要渠道后,“三英”尽管此后还进行一番挣扎,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销声匿迹”的结局。

当然,也不是所有类似的事件都与腾讯沾边。作为经历过百团大战,又在外卖市场站稳脚跟,并逐渐摸索出成熟商业模式的美团,在其最为吸金的外卖业务上依然面对一个难缠的竞争对手,就是得到阿里方面投资的饿了么。在去年7月,美团正式上线了自家支付业务后,使得两者的矛盾彻底爆发,当时曾有网友发现在美团外卖下单时,就已经没有了支付宝的支付方式。随后在外界讨论外卖平台是否要在支付方式上玩出“二选一”的把戏时,王兴突然祸水东引在发表言论称,“淘宝为什么还不支持微信支付?”

本在圈外看戏的腾讯虽然无故被cue,但也没有借题发挥,也让气氛一时出现冷场,并且没有了后文。但即便是到现在,在部分用户的美团外卖付款选项中,依然缺少“支付宝”这一支付渠道。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这些案例的争斗尽管残酷,但却又微妙地维持了合理合法的正当性。只是在用户看来,这样的竞争毕竟多少会让人感觉到有些不太舒服,甚至产生反感。

那么,用户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

这里我们以微信为例,作为一款国民级社交软件,其市场地位如今俨然已经堪称是互联网的基础设施,甚至也有了“互联网水电煤”的称号。在获取了这般强大影响力之后,微信是否应当遵守“网络中立”的原则,也一直是外界激烈讨论的问题。

所谓“网络中立”,通常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有用户都可以按自己的选择访问网络内容、运行应用程序、接入设备、选择服务提供商。这一原则要求平等对待所有互联网中的内容和访问,防止运营商从商业利益出发控制传输数据的优先级,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的“中立性”。

在美国的“网络中立”规范,就是电信运营商需要对所有内容提供商一视同仁,保持统一的开放性,平等对待所有流量数据和应用接入。不能说因为某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支付了更高的费用,就可以获得更快的速度。

不过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这则曾被互联网人奉为圭臬的原则,也开始逐渐被抛在脑后。2017年12月14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通过了废止《开放互联网法令》(Open Internet Order)中关于网络中立的规则,尽管这一举措在当时引来许多争议,但这一政策最终还是落实了下来。

而在国内市场,“网络中立”似乎依然还停留在“美德”的范畴,即如果拥有就会赢得部分人的尊敬,但没有也不碍什么大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内互联网行业中以邻为壑的趋势却愈发明显,不仅是同行之间相互排斥,不同“势力”范围内的竞争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敌意”。

诚然,我们无法阻止各互联网公司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但这种彼此对立、封锁的竞争模式下,是否真的对用户有利,又是否能够促进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呢?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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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的相互竞争,为何让用户越来越不爽

这种彼此对立、封锁的竞争模式下,是否真的对用户有利,又是否能够促进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呢?

文|三易生活

1月7日,字节跳动副总裁谢欣在微头条发文控诉,微信开放平台无理由封禁和限制了多款飞书小程序,其中包括“飞书”、“飞书会议”,以及“飞书文档”等。

谢欣在文中表示,“微信开放平台的审核,一直是一个未解之谜。即使审核状态变成‘已通过’,微信也可以无理由将产品封禁”。并表达了对微信“依赖垄断地位,封杀飞书伤及企业用户体验的做法不认可”,希望“腾讯能够从公平、公正的立场出发,停止无理由的封杀”。

目前,腾讯方面并未就谢欣的指责进行回应。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早已不是字节跳动高层首次“炮轰”腾讯。即便不说谢欣此次所抱怨的状况是否真的存在,互联网公司为保障自身优势地位而相互“拉黑”的案例,在这个行业中显然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屡见不鲜”了。

“早古”时期,就曾在腾讯与360之间发生过著名的“3Q大战”。在这场看不见硝烟,却让所有人感受到了激烈战况的事件中,360与腾讯各自的“安全保护工具”都将对方视为“病毒”,在用户的电脑上摆出了水火不容的架势,甚至这一战火也引发了外界的众多讨论。

尽管腾讯与360之间的矛盾最终化解,但这场声势浩大的“战争”却依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后续互联网公司之间竞争模式,甚至直到如今,这种变相迫使用户作出“选择”的竞争方式仍在继续。

2019年1月,三家新兴社交平台几乎像提前对好表一样,约定在同一天登台。快播创始人王欣的马桶MT、字节跳动的多闪、罗永浩的聊天宝三家几乎同时宣布,将分别在2019年1月15日的上午、下午、晚间陆续亮相,俨然是要上演了一出互联网社交赛道“三英战吕布”的大战。

而这场戏码中的“吕布”,自然是拥有12亿用户的国民级社交平台——微信。而在这“三英”中,又以罗永浩的“聊天宝”攻势最为激烈,甚至在发布会的PPT中直接写到,“你好,微信,我想和你聊聊”。

但显然这只是件一厢情愿的事情,很快聊天宝就发现自己不仅与微信没得聊,甚至还与马桶MT和多闪一起被“拉黑”。微信方面很快屏蔽了“多闪”的邀请链接,封杀了“聊天宝”的分享二维码,并禁掉了“马桶MT”软件的分享链接。因此在没有了拓展用户重要渠道后,“三英”尽管此后还进行一番挣扎,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销声匿迹”的结局。

当然,也不是所有类似的事件都与腾讯沾边。作为经历过百团大战,又在外卖市场站稳脚跟,并逐渐摸索出成熟商业模式的美团,在其最为吸金的外卖业务上依然面对一个难缠的竞争对手,就是得到阿里方面投资的饿了么。在去年7月,美团正式上线了自家支付业务后,使得两者的矛盾彻底爆发,当时曾有网友发现在美团外卖下单时,就已经没有了支付宝的支付方式。随后在外界讨论外卖平台是否要在支付方式上玩出“二选一”的把戏时,王兴突然祸水东引在发表言论称,“淘宝为什么还不支持微信支付?”

本在圈外看戏的腾讯虽然无故被cue,但也没有借题发挥,也让气氛一时出现冷场,并且没有了后文。但即便是到现在,在部分用户的美团外卖付款选项中,依然缺少“支付宝”这一支付渠道。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这些案例的争斗尽管残酷,但却又微妙地维持了合理合法的正当性。只是在用户看来,这样的竞争毕竟多少会让人感觉到有些不太舒服,甚至产生反感。

那么,用户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

这里我们以微信为例,作为一款国民级社交软件,其市场地位如今俨然已经堪称是互联网的基础设施,甚至也有了“互联网水电煤”的称号。在获取了这般强大影响力之后,微信是否应当遵守“网络中立”的原则,也一直是外界激烈讨论的问题。

所谓“网络中立”,通常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有用户都可以按自己的选择访问网络内容、运行应用程序、接入设备、选择服务提供商。这一原则要求平等对待所有互联网中的内容和访问,防止运营商从商业利益出发控制传输数据的优先级,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的“中立性”。

在美国的“网络中立”规范,就是电信运营商需要对所有内容提供商一视同仁,保持统一的开放性,平等对待所有流量数据和应用接入。不能说因为某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支付了更高的费用,就可以获得更快的速度。

不过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这则曾被互联网人奉为圭臬的原则,也开始逐渐被抛在脑后。2017年12月14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通过了废止《开放互联网法令》(Open Internet Order)中关于网络中立的规则,尽管这一举措在当时引来许多争议,但这一政策最终还是落实了下来。

而在国内市场,“网络中立”似乎依然还停留在“美德”的范畴,即如果拥有就会赢得部分人的尊敬,但没有也不碍什么大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内互联网行业中以邻为壑的趋势却愈发明显,不仅是同行之间相互排斥,不同“势力”范围内的竞争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敌意”。

诚然,我们无法阻止各互联网公司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但这种彼此对立、封锁的竞争模式下,是否真的对用户有利,又是否能够促进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呢?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