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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新管理办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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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新管理办法来了

民营医院和互联网医院是最大赢家。

文|财健道  海若镜 尹莉娜

编辑|杨中旭

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医保两定办法”),对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条件、互联网医院如何纳入定点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办法》将于2月1日落地执行。

2019年,全国约20万家医疗机构(不包括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39万家零售药店已经纳入医保定点。在最新的“医保两定办法”出台前,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批对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的审批方式有所不同。

01 随报随审,3个月内完成评估

一位医保政策专家表示,“2015年做‘两定办法’调研时,就连上海这样政务管理出色的地区,对公立医疗机构是(卫健委)批一家,定(点)一家;但对民营医疗机构则是按批次处理,有些区域因为各种原因,甚至3-5年不新批一家。”

对于审批条件、时间,此次新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申请定点,医保经办机构的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并且,对于申请资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这一规定意味着审批效率的提高,以及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在获得定点审批上,终于站在了同一起跑线。

有业内人士透露,对于零售药店而言,很多药品在集采后进入院外市场,即便需要患者自费,但只要获得医保定点资质,便相当于有了官方背书,更能得到患者的信任。

02 处方流转,互联网医院如何报销

对于“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新“医保两定办法”规定:“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医保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

目前互联网医院主要分为两类:实体医疗机构自建的互联网医院、依托于线下实体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新规中进一步明确了后者的结算方法。

上述专家解释称,比如第三方互联网医疗平台依托某实体医院建立的互联网医院,该平台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对合作协议进行备案;在支付时,第三方平台与实体医院进行结算,而后者通过医保报销后再与互联网医疗平台分账。

新冠疫情初期,为方便慢病患者复诊取药,一些地方医保部门探索由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处方流转到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患者在零售药店取药的“战时”模式,此番得到官方的常态化确认。但是,互联网医院取得医保定点资格,需与线下实体医疗机构结合,方能获得官方承认。

在处方外流的大趋势下,新规对此也做出了说明,“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符合规定的处方可以流转到实体药店取药、或者由实体药店配送。

但仔细来看,可流转处方的出口是定点医疗机构,与网售处方药概念不同。阿里健康、京东健康等线上平台,并非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在线销售的处方药自然尚不能纳入医保。

03 医保信息化服务亦存机遇

此外,从事医保信息化技术和解决方案的服务企业可能迎来业务需求的骤增。

《办法》规定,申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必须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等。

随着此次《办法》2月1日的落地执行,申报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数量可能激增,在前文所述“随报随审”的要求下,政府部门审核速度也进一步加快,对于医保信息化的服务需求将在短期内大大增加。

(作者系《财经》研究员)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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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新管理办法来了

民营医院和互联网医院是最大赢家。

文|财健道  海若镜 尹莉娜

编辑|杨中旭

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医保两定办法”),对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条件、互联网医院如何纳入定点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办法》将于2月1日落地执行。

2019年,全国约20万家医疗机构(不包括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39万家零售药店已经纳入医保定点。在最新的“医保两定办法”出台前,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批对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的审批方式有所不同。

01 随报随审,3个月内完成评估

一位医保政策专家表示,“2015年做‘两定办法’调研时,就连上海这样政务管理出色的地区,对公立医疗机构是(卫健委)批一家,定(点)一家;但对民营医疗机构则是按批次处理,有些区域因为各种原因,甚至3-5年不新批一家。”

对于审批条件、时间,此次新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申请定点,医保经办机构的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并且,对于申请资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这一规定意味着审批效率的提高,以及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在获得定点审批上,终于站在了同一起跑线。

有业内人士透露,对于零售药店而言,很多药品在集采后进入院外市场,即便需要患者自费,但只要获得医保定点资质,便相当于有了官方背书,更能得到患者的信任。

02 处方流转,互联网医院如何报销

对于“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新“医保两定办法”规定:“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医保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

目前互联网医院主要分为两类:实体医疗机构自建的互联网医院、依托于线下实体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新规中进一步明确了后者的结算方法。

上述专家解释称,比如第三方互联网医疗平台依托某实体医院建立的互联网医院,该平台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对合作协议进行备案;在支付时,第三方平台与实体医院进行结算,而后者通过医保报销后再与互联网医疗平台分账。

新冠疫情初期,为方便慢病患者复诊取药,一些地方医保部门探索由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处方流转到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患者在零售药店取药的“战时”模式,此番得到官方的常态化确认。但是,互联网医院取得医保定点资格,需与线下实体医疗机构结合,方能获得官方承认。

在处方外流的大趋势下,新规对此也做出了说明,“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符合规定的处方可以流转到实体药店取药、或者由实体药店配送。

但仔细来看,可流转处方的出口是定点医疗机构,与网售处方药概念不同。阿里健康、京东健康等线上平台,并非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在线销售的处方药自然尚不能纳入医保。

03 医保信息化服务亦存机遇

此外,从事医保信息化技术和解决方案的服务企业可能迎来业务需求的骤增。

《办法》规定,申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必须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等。

随着此次《办法》2月1日的落地执行,申报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数量可能激增,在前文所述“随报随审”的要求下,政府部门审核速度也进一步加快,对于医保信息化的服务需求将在短期内大大增加。

(作者系《财经》研究员)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