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旋极信息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合伙企业存续期限20年原因

1月19日,深交所向旋极信息发关注函。2021年1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宁波景华新材料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拟与深圳市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景盛”)共同设立宁波景华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景华”或“合伙企业”),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筹资金出资1亿元,出资份额为30%。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20年,深圳景盛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1)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20年的原因及合理性,预计能够取得的投资回报及其测算依据;(2)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判断标准、决策机制等;(3)为防范资金流向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等资金占用情形,合伙协议是否进行必要约定,如有,请补充披露;(4)在投资期限长且不参与合伙企业管理的情况下,是否就如何保障上市公司利益进行约定,如有,请补充披露相关安排或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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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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