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启动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控措施

1月22日,通化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告称,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按照通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1年1月22日14时起,启动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控措施:

一、自2021年1月22日14时起,东昌区域范围内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军车、警车、救护、消防、抢险救援、环卫保洁等特种车辆。
  • 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
  • 运送待产孕妇、重病就医人员等紧急情形的车辆,经路面现场执勤人员依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流程进行确认,符合条件允许通行。
  • 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民生保障车辆。
  • 其他因工作需要持有单位证明的车辆。

二、交警支队要组织警力加强对东昌区道路的巡逻检查,对不按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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