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朱恒福受贿案一审开庭

据“台州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3日,由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恒福(副厅级)受贿案,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查,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朱恒福利用担任浙江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个人在产品销售、用地性质变更、土地开发与转让、业务承接和工作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288.70382万元。 

归案后,被告人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事实,如实供述了其他犯罪事实,已退缴了全部赃款,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 朱恒福自愿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时表示悔罪服法。最后,法院宣布休庭,结果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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