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批复结案凤台起重机倒塌致5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淮南市凤台县“2020•7•5”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2020年7月5日16时许,淮南市凤台县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湖片区双创产业园项目C区6号楼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9.1万元。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在顶升横梁北侧的轴头未完全放置在踏步半圆弧内,未使用顶升横梁防脱销装置的情况下,进行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致使塔式起重机失稳倒塌。事故的间接原因为:一是项目各参建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

调查报告提出,事故直接责任人陈西堆,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刑事责任;闫徐涛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事故相关单位的8名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单位)等12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和组织处理;对事故相关4家责任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责成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凤台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凤台县人民政府向淮南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在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中调查报告要求:一是提高思想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严把安全生产关,严格依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二是严守法律底线,落实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杜绝未批先建,违建不管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四是坚持以案为鉴,加强安全培训。大力宣传违法建设、违法发包、违法施工、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危害,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坚决杜绝冒险蛮干和违章作业,引导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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