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中国国家话剧院一级演员刘晓翠呼吁制定“反校园暴力法”。
刘晓翠是一位小学六年级孩子的母亲,此前,刘晓翠在网上看到几个有关校园暴力的视频,感到触目惊心。对此,刘晓翠提出了六点建议:
一是制定反校园暴力法。即便是未成年人,只要触犯刑律,并达到了一定的后果,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由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打击校园恶性暴力事件的专项行动;三是配置训练有素的安全保卫力量,建立校园异常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机制,设置学生举报投诉的渠道;四是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侧重对相关典型案例的主动宣传;五是由教育部牵头负责制作反校园暴力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的警示片、公益宣传片或者是普法教育影片,并制定反校园暴力手册;六是应当清理校园暴力视频,禁止上传和传播校园暴力视频。
目前,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主要有《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我国现在的刑法,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14岁到16岁是相对责任年龄段,只承担部分责任。”刘晓翠说。
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则更多是从保护、教育、预防的角度进行正面规范。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方芳曾撰文称,很多校园暴力事件的处理结果往往是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了结,最终给公众形成了一种“孩子打人只要大人赔钱就行”的误读。校园暴力长期以来仅仅是停留在道德层次,而没有上升为法律问题,从而导致校园暴力行为的犯罪成本低,无形中放纵了施暴者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的相关调研报告表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文化程度较低、外来未成年人所占比重较高、所犯罪名比较集中、犯罪手段呈成人化暴力化倾向、共同犯罪居多等六大特点。
一份来自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发生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中,14岁至16岁年龄段所占比重逐年提升,至2013年已突破50%,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阮齐林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我们国家校园暴力比较严重,这对青少年的健康造成很大的损害,同时也容易败坏学校风气和不良团体形成,危害性严重,“因此反校园暴力法和反家暴法是一样重要,是中国社会进入文明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也认为,反校园暴力法确有必要制定。
“未成年人对于暴力的使用缺乏法律意识。正因为如此,一些年轻人出国留学后,也会使用暴力。然而他们在所在国家会受到刑事制裁。我认为,反校园暴力法也好,或者反暴力法也好,对于未成年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沈岿说。
2月17日,美国南加州3名中国留学生施虐同胞案在洛杉矶波莫那高等法院宣判,三人被判6年到13年的监禁。
这起中国留学生绑架殴打同胞的事件发生于2015年3月。起因是在南加州罗兰冈的年轻男女留学生之间恋爱关系引发争风吃醋导致。年仅18岁的中国小留学生嫌犯非法绑架、关押并用残忍手段折磨另外两名女留学生,导致两人严重受伤。
阮齐林说,反校园暴力本身和刑事责任年龄降低有联系,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反校园暴力法的力度也就更大。但是另一方面,这不单单是校园暴力的问题,他涉及整个国家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的问题。年龄这条杠到底划在哪里,“需要民意的推动,也需要调查研究。”
另一方面,阮齐林也表示,在反校园暴力上,预防比惩罚更重要。因为未成年人一旦有了犯罪记录,将对未来的就业等问题造成重大影响,“需要家庭、学校加强管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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