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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楼观察 | 人才住房新政发布,如何影响青岛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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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楼观察 | 人才住房新政发布,如何影响青岛楼市?

当城市间的抢人大战愈演愈烈,青岛将人才、落户、住房政策不断升级乃是这座城市升级发展的大势所趋。

文 | 单烁 韩笑

近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工作的意见》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此次人才住房新政,结合目前青岛市人才住房的实际情况,对租赁型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合理规划人才住房选址、货币补助力度和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升值分配原则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真正做到让留青人才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人才住房政策“新鲜出炉”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要以城市更新为支撑,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建筑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也可在商品住房项目划定20%比例的房源优先面向人才销售。其他区市要进一步发掘城市土地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人才集聚片区,通过市场化运作打造人才社区(小镇)或青年创业城,多渠道筹集、多主体供应人才住房。

与此同时,要加强租赁型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人才住房要坚持以租赁型为主,其他区市应适当增加租赁型人才住房建筹数量,集中建设项目要保持合理租售比例。落实好对租赁型人才住房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在银行信贷以及奖补资金等方面,加大对租赁型人才住房政策扶持力度,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

集中建设的人才住房应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原则,充分考虑人才群体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实际生活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各区市要优先选取地铁站点周边等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重点推进青年创业城等积聚人才社区(小镇)建设。

征求意见稿规定,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配建制度,各区市在完成年度建筹任务的前提下,确定实物配建的地块可按照保持配建比例不变的原则,采取实物建设和提取资金相结合的方式配建,报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后实施。确属不宜实物配建的地块,经市政府批准可以采取仅提取资金的配建模式。提取的资金由辖区政府监管,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等。

完善人才住房与住房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建立全市统筹的人才住房资金制度,加大货币补助力度,提高人才安家费、安家补贴标准;倡导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支持人才购买商品住房。

在销售价格方面,要建立人才住房定价备案制度,各区市确定的人才住房销售价格原则上应不高于同区域商品住房预售方案拟销售价格的80%,报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实施。

各区市公开销售的人才住房,需提供不低于可售套数2.5%的房源作为市本级人才住房。建立人才住房轮候保障制度,资格准入实现日常受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建立市本级人才库并进行排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根据人才住房项目建设进度拟定分配方案,并按照排序结果组织分配。

产权型人才住房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可上市交易;不满10年的,需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交纳土地收益;超过10年的,不需交纳土地收益。

人才住房仍是青岛政策住房“重头戏”

当城市间的抢人大战愈演愈烈,青岛将人才、落户、住房政策不断升级乃是这座城市升级发展的大势所趋。

此前在2020年12月14日,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曾召开扩大会议,并在会上研究审议了《关于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青岛市“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青岛市外语人才、外事人才、外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共六个与人才息息相关的政策。

随后的2020年12月17日,六条人才新政正式对外公布,并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将通过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以及赋权激励落户等途径。

2020年年底的这一次政策释放,曾展示出了目前青岛三个人才住房政策的主要倾向:

首先,当下的青岛正在以主城(市南、市北、李沧、崂山)、近郊(城阳、黄岛、即墨)、郊区(胶州、平度、莱西)三大阶梯,逐步释放人才政策,拥抱外来人口,提升城市人才虹吸力。其中,主城方面的利好为落户政策的“继续放宽”;近郊的利好为落户政策的“大幅放宽”;而郊区迎来的利好则是“全面放开落户县域”。

其次,政策中提到,人才落户取消社保年限限制。这意味着已经打破了以往人才在青社保缴纳满一年才能买房的限制。

最后,政策还提出增设社区集体户口,鼓励举家迁移,这更是进一步敞开大门,欢迎人才在青岛扎根。

此次落户政策的推出,也是青岛自2018年3月发布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来,再一次对户籍制度进行较大调整以及进一步放宽。

除了落户政策外,青岛还一次性公开发布了其他5条新政,均与选才、用才和留才息息相关。一次连发6条新政,坐实“来了就是青岛人”的发展目标。

而此次人才住房新政的发布,也可以说是在去年年底的人才政策上再次加码,并对其中的诸多细则进行了分别细化。

多方优化为青岛“留人”

近年来,青岛人才住房政策密集发布。2020年2月,青岛市提出当年全市将建设和筹集不少于10万套人才住房,而2019年青岛定下的目标是“全年计划新建人才公寓2万套 ”,也就是说今年青岛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的数量是去年的5倍。结合这些来看,接下来青岛人才住房政策仍将是政府助力双招双引以及提振楼市的一大关键性举措。

而此次全新发布的人才住房新政在原政策基础上,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第一,新政加强了租赁型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这就意味着未来将会以租赁型人才住房为主,减少产权型人才住房的比例。

第二,新政中强调,要充分考虑人才群体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实际生活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各区市要优先选取地铁站点周边等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这一新政的提出或与上一年青岛人才住房极低的认购率有关。在年前青岛开启的一次人才公寓配售中,除市北和李沧外,其他区市的房源无人申请。而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就包含人才住房房源建设的地方过于偏僻、生活配套跟不上,无法吸引人才购买。

而这一次规范人才住房的选址,可以给人才提供地段更好,配套更加醇熟的房源,从而大大提高人才住房认购率。

第三,新政中表示,要完善人才住房与住房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加大货币补助力度,提高人才安家费、安家补贴标准。简单来说,就是给人才更多经济补助,让人才直接拿钱购买商品房,大大增加了人才选择住房的自由度。

第四,新政中还提出了,各区市公开销售的人才住房,需提供不低于可售套数2.5%的房源作为市本级人才住房。这条新政将更有利于让本地人才也可以享受到政策红利,从而缓解人才流失问题,留住人才。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新政还明确了日后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升值分配原则。产权型人才住房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这与商品房限售五年原则相同;不满10年的,需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交纳土地收益;超过10年的,不需交纳土地收益。

这意味着如果购买了人才住房,不到10年想出售,需要额外缴纳土地收益;10年内土地溢价多少,就要补多少差价。买商品房可以享受土地溢价,但买产权型人才公寓不能指望土地溢价赚钱。

总体来看,虽然接下来青岛的人才住房政策仍会持续,但重心将进一步倾向租赁型而非产权型,因此现金补贴的力度会相对加大,另外青岛楼市也或将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提振。但至于人才住房政策对于整个青岛楼市的效能会有多大,这仍需要时间来给我们答案。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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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城市间的抢人大战愈演愈烈,青岛将人才、落户、住房政策不断升级乃是这座城市升级发展的大势所趋。

文 | 单烁 韩笑

近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工作的意见》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此次人才住房新政,结合目前青岛市人才住房的实际情况,对租赁型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合理规划人才住房选址、货币补助力度和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升值分配原则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真正做到让留青人才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人才住房政策“新鲜出炉”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要以城市更新为支撑,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建筑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也可在商品住房项目划定20%比例的房源优先面向人才销售。其他区市要进一步发掘城市土地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人才集聚片区,通过市场化运作打造人才社区(小镇)或青年创业城,多渠道筹集、多主体供应人才住房。

与此同时,要加强租赁型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人才住房要坚持以租赁型为主,其他区市应适当增加租赁型人才住房建筹数量,集中建设项目要保持合理租售比例。落实好对租赁型人才住房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在银行信贷以及奖补资金等方面,加大对租赁型人才住房政策扶持力度,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

集中建设的人才住房应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原则,充分考虑人才群体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实际生活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各区市要优先选取地铁站点周边等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重点推进青年创业城等积聚人才社区(小镇)建设。

征求意见稿规定,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配建制度,各区市在完成年度建筹任务的前提下,确定实物配建的地块可按照保持配建比例不变的原则,采取实物建设和提取资金相结合的方式配建,报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后实施。确属不宜实物配建的地块,经市政府批准可以采取仅提取资金的配建模式。提取的资金由辖区政府监管,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等。

完善人才住房与住房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建立全市统筹的人才住房资金制度,加大货币补助力度,提高人才安家费、安家补贴标准;倡导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支持人才购买商品住房。

在销售价格方面,要建立人才住房定价备案制度,各区市确定的人才住房销售价格原则上应不高于同区域商品住房预售方案拟销售价格的80%,报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实施。

各区市公开销售的人才住房,需提供不低于可售套数2.5%的房源作为市本级人才住房。建立人才住房轮候保障制度,资格准入实现日常受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建立市本级人才库并进行排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根据人才住房项目建设进度拟定分配方案,并按照排序结果组织分配。

产权型人才住房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可上市交易;不满10年的,需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交纳土地收益;超过10年的,不需交纳土地收益。

人才住房仍是青岛政策住房“重头戏”

当城市间的抢人大战愈演愈烈,青岛将人才、落户、住房政策不断升级乃是这座城市升级发展的大势所趋。

此前在2020年12月14日,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曾召开扩大会议,并在会上研究审议了《关于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青岛市“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青岛市外语人才、外事人才、外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共六个与人才息息相关的政策。

随后的2020年12月17日,六条人才新政正式对外公布,并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将通过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以及赋权激励落户等途径。

2020年年底的这一次政策释放,曾展示出了目前青岛三个人才住房政策的主要倾向:

首先,当下的青岛正在以主城(市南、市北、李沧、崂山)、近郊(城阳、黄岛、即墨)、郊区(胶州、平度、莱西)三大阶梯,逐步释放人才政策,拥抱外来人口,提升城市人才虹吸力。其中,主城方面的利好为落户政策的“继续放宽”;近郊的利好为落户政策的“大幅放宽”;而郊区迎来的利好则是“全面放开落户县域”。

其次,政策中提到,人才落户取消社保年限限制。这意味着已经打破了以往人才在青社保缴纳满一年才能买房的限制。

最后,政策还提出增设社区集体户口,鼓励举家迁移,这更是进一步敞开大门,欢迎人才在青岛扎根。

此次落户政策的推出,也是青岛自2018年3月发布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来,再一次对户籍制度进行较大调整以及进一步放宽。

除了落户政策外,青岛还一次性公开发布了其他5条新政,均与选才、用才和留才息息相关。一次连发6条新政,坐实“来了就是青岛人”的发展目标。

而此次人才住房新政的发布,也可以说是在去年年底的人才政策上再次加码,并对其中的诸多细则进行了分别细化。

多方优化为青岛“留人”

近年来,青岛人才住房政策密集发布。2020年2月,青岛市提出当年全市将建设和筹集不少于10万套人才住房,而2019年青岛定下的目标是“全年计划新建人才公寓2万套 ”,也就是说今年青岛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的数量是去年的5倍。结合这些来看,接下来青岛人才住房政策仍将是政府助力双招双引以及提振楼市的一大关键性举措。

而此次全新发布的人才住房新政在原政策基础上,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第一,新政加强了租赁型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这就意味着未来将会以租赁型人才住房为主,减少产权型人才住房的比例。

第二,新政中强调,要充分考虑人才群体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实际生活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各区市要优先选取地铁站点周边等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这一新政的提出或与上一年青岛人才住房极低的认购率有关。在年前青岛开启的一次人才公寓配售中,除市北和李沧外,其他区市的房源无人申请。而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就包含人才住房房源建设的地方过于偏僻、生活配套跟不上,无法吸引人才购买。

而这一次规范人才住房的选址,可以给人才提供地段更好,配套更加醇熟的房源,从而大大提高人才住房认购率。

第三,新政中表示,要完善人才住房与住房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加大货币补助力度,提高人才安家费、安家补贴标准。简单来说,就是给人才更多经济补助,让人才直接拿钱购买商品房,大大增加了人才选择住房的自由度。

第四,新政中还提出了,各区市公开销售的人才住房,需提供不低于可售套数2.5%的房源作为市本级人才住房。这条新政将更有利于让本地人才也可以享受到政策红利,从而缓解人才流失问题,留住人才。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新政还明确了日后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升值分配原则。产权型人才住房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这与商品房限售五年原则相同;不满10年的,需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交纳土地收益;超过10年的,不需交纳土地收益。

这意味着如果购买了人才住房,不到10年想出售,需要额外缴纳土地收益;10年内土地溢价多少,就要补多少差价。买商品房可以享受土地溢价,但买产权型人才公寓不能指望土地溢价赚钱。

总体来看,虽然接下来青岛的人才住房政策仍会持续,但重心将进一步倾向租赁型而非产权型,因此现金补贴的力度会相对加大,另外青岛楼市也或将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提振。但至于人才住房政策对于整个青岛楼市的效能会有多大,这仍需要时间来给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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