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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起实施每年3个月的内陆水域禁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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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起实施每年3个月的内陆水域禁渔措施

2021年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等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发案数大幅下降。

图片来源:上海警方

记者 | 杨舒鸿吉

2021年起,长江全面开始十年禁渔。为了养护黄浦江及本市其他内陆水域生态资源环境,按照上海市政府决策部署,每年2月16日至5月16日,上海市辖区内黄浦江水域及其他内陆水域也开始全面禁捕,包括开放性、自然性渔业水域、湖泊、河流(河道)等,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界面新闻2021年2月25日从上海警方获悉,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等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发案数大幅下降。

据悉,禁渔期间,禁用的捕捞方法共有6种,包括电鱼、毒鱼、炸鱼、鸬鹚捕鱼、水獭捕鱼和敲罟渔法。其中我们俗称的“电毒炸”是毁灭性的捕鱼方式,会对自然水域的生态平衡造成巨大伤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用的捕捞工具主要为拖网类、张网类、敷网类、陷阱类共计四种渔具,具体以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禁用渔具通告为准。

刀鲚(俗称刀鱼)是一种洄游性鱼类,每年春季的2到3月会由海入江,进行产卵洄游。根据捕捞时机的不同,可分为江刀(长江刀鱼)和海刀两种,两者鱼种相同,江刀即为刀鱼洄游到长江段时的一种俗称。

自今年1月1日起,包括长江口水域的长江干流已实施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国家农业农村部也已停止发放长江刀鱼的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对长江刀鱼的生产性捕捞。

 此外,为规范鳗苗捕捞,市政府于近期出台了鳗苗捕捞管理办法,严控许可证发放,严格按照一船一证发放。限定捕捞人员持证捕捞,严禁以挂靠、代办、合伙生产等形式将船只、网具交由他人生产使用。限定作业方式,仅允许近海定置网捕捞作业。限定生产区域,鳗苗捕捞海域限于北纬30°54′00”以南的上海辖区海域。限定捕捞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4月15日,禁止提前或逾期捕捞鳗苗。

上海警方介绍,在专项行动中,上海公安机关坚持“科技+人力”,在沿江沿海水域岸线增布智能感知设备,同步拓展巡防巡控手段,配合警用直升机、无人机巡航等方式,构建立体化巡控网络。同时,与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证据鉴定等制度机制,定期联合相关行政执法力量开展巡查执法活动,提升执法效能,最大程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尤其是对于在本市水域内非法捕捞刀鲚、鳗苗的行为,上海警方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确保“长江禁渔”实效,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绿色发展。

其中,2021年1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在工作中获悉,有一伙人在浦东机场外侧长江堤坝围河水域从事“电捕鱼”违法犯罪活动。1月28日凌晨4时许,3名犯罪嫌疑人被早已守候在此的民警抓获,当场收缴电鱼工具一套,电瓶4组,捕鱼丝网8具,缴获渔获物500多斤。

到案后,3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多次使用电捕鱼和丝网捕鱼结合的方式,在浦东机场附近内河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图片来源:上海警方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1年1月中旬,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山阳派出所民警侦破今年首起非法捕捞鳗苗案。警方当场抓获肖某、王某等非法捕捞人员11人,缴获捕网8张,鳗鱼苗2000余尾,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王某等10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00余尾鳗鱼苗已被放生,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实体化运行举报中心,设立了24小时举报热线(010-66262044或110),并同步在“中国警方在线”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开通了私信举报。所有举报平台都有专人负责,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将第一时间核查,一经查实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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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起实施每年3个月的内陆水域禁渔措施

2021年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等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发案数大幅下降。

图片来源:上海警方

记者 | 杨舒鸿吉

2021年起,长江全面开始十年禁渔。为了养护黄浦江及本市其他内陆水域生态资源环境,按照上海市政府决策部署,每年2月16日至5月16日,上海市辖区内黄浦江水域及其他内陆水域也开始全面禁捕,包括开放性、自然性渔业水域、湖泊、河流(河道)等,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界面新闻2021年2月25日从上海警方获悉,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等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发案数大幅下降。

据悉,禁渔期间,禁用的捕捞方法共有6种,包括电鱼、毒鱼、炸鱼、鸬鹚捕鱼、水獭捕鱼和敲罟渔法。其中我们俗称的“电毒炸”是毁灭性的捕鱼方式,会对自然水域的生态平衡造成巨大伤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用的捕捞工具主要为拖网类、张网类、敷网类、陷阱类共计四种渔具,具体以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禁用渔具通告为准。

刀鲚(俗称刀鱼)是一种洄游性鱼类,每年春季的2到3月会由海入江,进行产卵洄游。根据捕捞时机的不同,可分为江刀(长江刀鱼)和海刀两种,两者鱼种相同,江刀即为刀鱼洄游到长江段时的一种俗称。

自今年1月1日起,包括长江口水域的长江干流已实施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国家农业农村部也已停止发放长江刀鱼的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对长江刀鱼的生产性捕捞。

 此外,为规范鳗苗捕捞,市政府于近期出台了鳗苗捕捞管理办法,严控许可证发放,严格按照一船一证发放。限定捕捞人员持证捕捞,严禁以挂靠、代办、合伙生产等形式将船只、网具交由他人生产使用。限定作业方式,仅允许近海定置网捕捞作业。限定生产区域,鳗苗捕捞海域限于北纬30°54′00”以南的上海辖区海域。限定捕捞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4月15日,禁止提前或逾期捕捞鳗苗。

上海警方介绍,在专项行动中,上海公安机关坚持“科技+人力”,在沿江沿海水域岸线增布智能感知设备,同步拓展巡防巡控手段,配合警用直升机、无人机巡航等方式,构建立体化巡控网络。同时,与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证据鉴定等制度机制,定期联合相关行政执法力量开展巡查执法活动,提升执法效能,最大程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尤其是对于在本市水域内非法捕捞刀鲚、鳗苗的行为,上海警方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确保“长江禁渔”实效,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绿色发展。

其中,2021年1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在工作中获悉,有一伙人在浦东机场外侧长江堤坝围河水域从事“电捕鱼”违法犯罪活动。1月28日凌晨4时许,3名犯罪嫌疑人被早已守候在此的民警抓获,当场收缴电鱼工具一套,电瓶4组,捕鱼丝网8具,缴获渔获物500多斤。

到案后,3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多次使用电捕鱼和丝网捕鱼结合的方式,在浦东机场附近内河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图片来源:上海警方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1年1月中旬,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山阳派出所民警侦破今年首起非法捕捞鳗苗案。警方当场抓获肖某、王某等非法捕捞人员11人,缴获捕网8张,鳗鱼苗2000余尾,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王某等10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00余尾鳗鱼苗已被放生,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实体化运行举报中心,设立了24小时举报热线(010-66262044或110),并同步在“中国警方在线”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开通了私信举报。所有举报平台都有专人负责,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将第一时间核查,一经查实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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