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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出台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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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出台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办法

《办法》出台后,可有效从源头上控制建筑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效率,保障项目快速推动、快速审批。

文丨海南日报客户端 张期望

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江东新区管理局获悉,为了加强江东新区风貌管控,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江东新区,江东新区管理局制定了《江东新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了设计交底、方案比选、技术审查、专家审查等全过程,精细化对建筑工程设计的审查流程进行管理。

据了解,《办法》规定前期交底阶段,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编制详细的设计交底文件,提交给业主单位或意向拿地企业(招拍挂公告阶段提供给全部意向企业),必要时组织技术交底会进行沟通。对于拟出让土地,将规划设计条件同时提供给业主及海口资规局,相关设计条件将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方案比选阶段,要求设计交底时明确方案比选要求,江东新区起步区生态总部集聚中心(CBD)、中央活动区(Central Activity Zone)、迈雅滨河商务区、滨江、滨海、景观通道等重点区域,要求业主单位选择6家以上国内外知名设计单位,进行概念方案设计比选;其他区域要求3个以上设计方案比选。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后(要求在设计交底一个月内完成),由业主单位组织,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江东管理局、中规院以及片区责任建筑大师共同进行方案评选。选定优胜概念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可开展方案深化设计、申报工程规划许可等。

据江东新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出台后,可有效从源头上控制建筑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效率,保障项目快速推动、快速审批。同时,《办法》内还确立了专家咨询制度,要求组建包含规划、建筑、景观等方面专家审查团队,并定期组织专家审查会,对重大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总体把关。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江东新区出台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办法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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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出台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办法

《办法》出台后,可有效从源头上控制建筑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效率,保障项目快速推动、快速审批。

文丨海南日报客户端 张期望

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江东新区管理局获悉,为了加强江东新区风貌管控,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江东新区,江东新区管理局制定了《江东新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了设计交底、方案比选、技术审查、专家审查等全过程,精细化对建筑工程设计的审查流程进行管理。

据了解,《办法》规定前期交底阶段,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编制详细的设计交底文件,提交给业主单位或意向拿地企业(招拍挂公告阶段提供给全部意向企业),必要时组织技术交底会进行沟通。对于拟出让土地,将规划设计条件同时提供给业主及海口资规局,相关设计条件将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方案比选阶段,要求设计交底时明确方案比选要求,江东新区起步区生态总部集聚中心(CBD)、中央活动区(Central Activity Zone)、迈雅滨河商务区、滨江、滨海、景观通道等重点区域,要求业主单位选择6家以上国内外知名设计单位,进行概念方案设计比选;其他区域要求3个以上设计方案比选。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后(要求在设计交底一个月内完成),由业主单位组织,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江东管理局、中规院以及片区责任建筑大师共同进行方案评选。选定优胜概念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可开展方案深化设计、申报工程规划许可等。

据江东新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出台后,可有效从源头上控制建筑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效率,保障项目快速推动、快速审批。同时,《办法》内还确立了专家咨询制度,要求组建包含规划、建筑、景观等方面专家审查团队,并定期组织专家审查会,对重大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总体把关。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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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