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睡在我家床”案一审判决:电视剧出品方赔业主40余万

据澎湃新闻3月3日报道,杭州林女士(化名)在刷剧时发现电视剧的取景地竟是自己位于宁波、一直空置的别墅,随后将电视剧出品方、物业公司、播放平台等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300万元。日前,宁波慈溪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部电视剧的出品方赔偿林女士财产损失、房屋占有费等40余万元,驳回原告以“拍摄、播出房屋场景的行为侵犯隐私权”提出的赔偿200万元的诉讼请求。

报道称,法院认为出品方、播放平台不构成隐私侵权,原因是案涉房屋在购买前作为样板房向不特定公众展示,其结构、装修装饰、物品摆放等特征信息已经公开,原告购买后也未对结构、装饰装修做任何改变,不存在涉及原告人格特征与意义,或反映原告人身、身份相关私密信息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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