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生艾芬:爱尔眼科在病历资料方面长期作假,给患者维权设置无法逾越的障碍

三个患者的例子,图片来源: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个人微博

3月15日,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在其个人微博上发文称,今天举三个患者的例子证明@爱尔眼科医院 集团在病历资料方面在作假。(如上图所示)

她认为,对方长期广泛作假目的有二:1.让更多患者变成有手术指针从而增加收入;2.给患者在维权时设置无法逾越的障碍,从而专家和法官无法得出真实公平的判断。由于眼科知识有其高度的专业性,再加上患者对病历资料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缺乏,这种伪造的行为之前极少被患者识破。

对此,她分析如下:

1. 国家相关条文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病历资料。

2.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爱尔眼科医院 的这种伪造行为必须受到严肃查处!

4.只有电子病历系统在该集团所属全部医院强制推行,才有可能从源头上对其进行遏制。

她强调,爱尔眼科医院为了在医疗纠纷一旦发生时让这些伪造好的的病历资料“合法化”,会在伪造好病历资料后想方设法让患者这一方带着身份证去封存病历。(通常@爱尔眼科医院 医务处主任是该行动的主要策划和执行者,医务处主任是一家医院中最懂法律的管理人员,却在长期知法犯法。真心很可怕!)。这样一旦患方封存了病历,就相当于这些假的东西就变成真的了,具有了法律效力。希望大家一定广而告之,在封存之前一定要核对资料真伪。

此外,她指出,“在我的事件正在逐渐发酵的21.1.3晚上,某医学会一位认识我的大领导(平时基本很少联系)很关心地给我打了将近20分钟电话,语重心长地告诉我要我的家人尽快带着我的身份证到武汉@爱尔眼科医院 去封存病历。我边接电话就边觉得简直太搞笑了。这位领导在我被病毒包围的时候、在我高龄生二胎的时候都没有一句关心的话,怎么这个时候突然冒出来如此关心和想要帮助我?爱尔找的这个“托”也是太不合适了!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也是显露得太明显了!如果我不是医务人员,可能就会跟上面例子中的患儿家属一样感激涕零了!我没有办理住院,整个治疗过程在门诊进行,我在术后第一天(20.5.27)门诊病历资料找该院的黎晗医生反复索要到了手里,@爱尔眼科医院 如果还留有我的资料,那就是隐匿病历和伪造资料!”

她说:“虽然315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我坚信,假的东西和虚伪的人一样,尽管有时候伪装得很逼真、很真诚,但是假的就是假的,终归会有被识破和看穿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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