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梧州中院”微信公众号18日消息,3月17日上午,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滕志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方学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昱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被告人陈方学因情感纠纷对被害人廖某某心生不满,廖某某拒绝与其联系。2020年9月19日晚上,陈方学途经梧州市龙圩区某奶茶店时,发现被害人廖某某在店内,便产生报复之意,并前往自己工作的汽车美容中心拿了一把菜刀藏在随身的挎包后,再返回奶茶店。9月20日0时30分许,陈方学进入奶茶店后,持刀砍向与廖某某同席的梁某某、吴某某、罗某某颈部、背部等部位,将这三人驱赶出奶茶店,再持刀砍击被害人廖某某头部数下,吴某某见状持凳子对陈方学进行阻止,陈方学便持刀追砍吴某某,将吴某某再次逼出店外,并再次对廖某某头部、颈部等部位进行砍击,直至廖某某无法动弹才停止砍击行为,导致廖某某当场死亡,吴某某、罗某某受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陈方学的刑事责任。因案情重大,合议庭决定择日进行宣判。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