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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约谈五家人身保险公司,人保健康将被采取限制产品报送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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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约谈五家人身保险公司,人保健康将被采取限制产品报送等监管措施

复星联合健康累计通报次数达到5次;国华人寿、德华安顾、人保健康、阳光人寿累计通报4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邹璐徽

3月19日,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通报近期开展产品监管“回头看”工作有关情况。

据了解,今年1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要求各公司认真对照新版“负面清单”,对在售保险产品进行梳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通报次数多、问题屡查屡犯的公司,采取包括监管约谈、监管问责并公开披露处理结果等一系列监管措施,持而不息规范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

2个月后,今年首次产品监管成果出炉。《通报》指出,个别公司被多次“点名”,反映出对产品合规工作仍然重视不够,管控不严。其中,复星联合健康累计通报次数达到5次;国华人寿、德华安顾、人保健康、阳光人寿累计通报4次。

从整改情况来看,5家公司均在期限内分析了问题原因,完成了整改工作,并书面报告了相关情况。在问责方面,复星联合健康对时任总精算师和时任产品开发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德华安顾对产品及法务条线部门负责人给予即时考核扣分处罚;阳光人寿对公司分管负责人、产品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处分;国华人寿对产品精算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岗位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人保健康存在剖析问题浮于表面、人员问责流于形式等问题。结合该公司产品管理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我部在进一步督促公司深入整改的同时,将对其采取限制产品报送等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指出,请各公司高度重视我部产品通报列明的有关问题,继续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开发管理工作:

一是压实产品开发管理主体责任。各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提高合规意识,总精算师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杜绝侥幸心理,做好产品开发的流程和内容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产品开发管理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

二是持续开展产品问题回溯整改。各公司要进一步对照新版“负面清单”及相关监管要求,对所有在售保险产品定期开展梳理自查,通过有效回溯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有效防范产品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是切实提升产品开发管理水平。各公司应当充分利用自查整改的工作成果,深入剖析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产品开发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产品开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有效改善产品供给质量,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国华人寿

860
  • 天茂集团不分红不派息,旗下国华人寿去年亏损6.48亿元
  • 天茂集团(000627.SZ):2024年前一季度净亏损8988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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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约谈五家人身保险公司,人保健康将被采取限制产品报送等监管措施

复星联合健康累计通报次数达到5次;国华人寿、德华安顾、人保健康、阳光人寿累计通报4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邹璐徽

3月19日,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通报近期开展产品监管“回头看”工作有关情况。

据了解,今年1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要求各公司认真对照新版“负面清单”,对在售保险产品进行梳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通报次数多、问题屡查屡犯的公司,采取包括监管约谈、监管问责并公开披露处理结果等一系列监管措施,持而不息规范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

2个月后,今年首次产品监管成果出炉。《通报》指出,个别公司被多次“点名”,反映出对产品合规工作仍然重视不够,管控不严。其中,复星联合健康累计通报次数达到5次;国华人寿、德华安顾、人保健康、阳光人寿累计通报4次。

从整改情况来看,5家公司均在期限内分析了问题原因,完成了整改工作,并书面报告了相关情况。在问责方面,复星联合健康对时任总精算师和时任产品开发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德华安顾对产品及法务条线部门负责人给予即时考核扣分处罚;阳光人寿对公司分管负责人、产品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处分;国华人寿对产品精算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岗位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人保健康存在剖析问题浮于表面、人员问责流于形式等问题。结合该公司产品管理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我部在进一步督促公司深入整改的同时,将对其采取限制产品报送等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指出,请各公司高度重视我部产品通报列明的有关问题,继续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开发管理工作:

一是压实产品开发管理主体责任。各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提高合规意识,总精算师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杜绝侥幸心理,做好产品开发的流程和内容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产品开发管理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

二是持续开展产品问题回溯整改。各公司要进一步对照新版“负面清单”及相关监管要求,对所有在售保险产品定期开展梳理自查,通过有效回溯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有效防范产品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是切实提升产品开发管理水平。各公司应当充分利用自查整改的工作成果,深入剖析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产品开发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产品开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有效改善产品供给质量,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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