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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重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可按项目或人头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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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重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可按项目或人头报销

惠及全市百万“两病”患者。

文 | 张力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 门诊用药保障的政策调整进行解读。

今后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将全部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惠及全市百万“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将可选择按项目付费和人头付费报销。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诊断机构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据重庆市医保局党组书记蒋建国介绍,《通知》要求,尽早将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且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管理。

诊断机构从原来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原来已经纳入医保和卫健部门管理的“两病”患者,将自动成为本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诊断机构新诊断的“两病”患者,也将自动获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上述两种情况原则上均无需另外再“办证”,即可获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

“两病”患者可在门诊和药店实行“双通道”购药。此外,还对异地就医保障、“两病”复诊、以及“长处方”用药量等,作出政策安排。

 门诊用药可选择按项目或人头报销

对于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费用报销问题,重庆市医保局副局长仲姝婕表示,患者可以选择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两种方式。并且鼓励“两病”患者选择按人头付费的保障方式,以便让患者在“定时、定点、定人”的情况下,更好地对病情实行管理和控制。

1.按项目付费

即“两病”患者看病就诊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是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和检验检查的项目,不设起付线,按规定的比例、限额报销,剩余费用由本人承担。

适用群体:

生活地、居住地不固定,流动性较大、就诊医疗机构不固定的“两病”患者。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报销比例:

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一、二类管理“两病”患者:报销比例为100%;

使用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一类管理患者(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

“两病”门诊检查检验项目(限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

(注:一类管理对象为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二类管理对象为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

具体限额:

一类管理对象的“两病”年报销限额为500元/人·年;

二类管理对象的“两病”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年;

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

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及其他一种慢性病的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

(注: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报销限额增加200元。“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报销限额与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限额共用。)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2.按人头付费

即患者在自己的居家或者工作地的附近选一个乡镇卫生院,或者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自己“两病”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由医保按照每人每月报销。

适用群体:生活地、居住地相对固定,能够长期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定点就医的“两病”患者。

报销费用

高血压:每个人每个月30元

糖尿病:每个人每个月70元

(注:与医疗机构按月结算、年终考核清算(当年中途选择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全程的病情的管控管理)

上述两种保障方式,都不需要“两病”患者重新提交资料或办理证件。所有的数据传递和费用结算,由医保部门在后台进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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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重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可按项目或人头报销

惠及全市百万“两病”患者。

文 | 张力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 门诊用药保障的政策调整进行解读。

今后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将全部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惠及全市百万“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将可选择按项目付费和人头付费报销。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诊断机构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据重庆市医保局党组书记蒋建国介绍,《通知》要求,尽早将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且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管理。

诊断机构从原来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原来已经纳入医保和卫健部门管理的“两病”患者,将自动成为本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诊断机构新诊断的“两病”患者,也将自动获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上述两种情况原则上均无需另外再“办证”,即可获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

“两病”患者可在门诊和药店实行“双通道”购药。此外,还对异地就医保障、“两病”复诊、以及“长处方”用药量等,作出政策安排。

 门诊用药可选择按项目或人头报销

对于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费用报销问题,重庆市医保局副局长仲姝婕表示,患者可以选择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两种方式。并且鼓励“两病”患者选择按人头付费的保障方式,以便让患者在“定时、定点、定人”的情况下,更好地对病情实行管理和控制。

1.按项目付费

即“两病”患者看病就诊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是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和检验检查的项目,不设起付线,按规定的比例、限额报销,剩余费用由本人承担。

适用群体:

生活地、居住地不固定,流动性较大、就诊医疗机构不固定的“两病”患者。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报销比例:

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一、二类管理“两病”患者:报销比例为100%;

使用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一类管理患者(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

“两病”门诊检查检验项目(限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

(注:一类管理对象为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二类管理对象为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

具体限额:

一类管理对象的“两病”年报销限额为500元/人·年;

二类管理对象的“两病”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年;

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

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及其他一种慢性病的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

(注: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报销限额增加200元。“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报销限额与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限额共用。)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2.按人头付费

即患者在自己的居家或者工作地的附近选一个乡镇卫生院,或者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自己“两病”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由医保按照每人每月报销。

适用群体:生活地、居住地相对固定,能够长期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定点就医的“两病”患者。

报销费用

高血压:每个人每个月30元

糖尿病:每个人每个月70元

(注:与医疗机构按月结算、年终考核清算(当年中途选择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全程的病情的管控管理)

上述两种保障方式,都不需要“两病”患者重新提交资料或办理证件。所有的数据传递和费用结算,由医保部门在后台进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