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就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今日上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听证。据界面新闻记者今天中午从陈满代理律师王万琼处获悉,听证会已经结束,但是暂时没有结果。
据了解,今日中午12点多,陈满申请国家赔偿的首次听证会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束。《华西都市报》的报道称,海南高院就申请赔偿中的误工费一项提出质疑,认为没有依据。
而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说,虽然第一次听证没有出结果,但法院方面还是充分听取了代理律师的意见。陈满被剥夺人身自由时,就已经开办了装修公司并初具起色,因此申请的误工费按照普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计算,共计3707555.28元。
陈满被冤一案,在今年的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均有提及。1992年12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46岁的物管人员钟某某遇害。案发后,曾在此租住过的陈满被当地警方锁定为凶手,随后被羁押、逮捕。随后历经一、二审,1994年11月22日,陈满被判死缓。2016年2月1日,陈满被宣判无罪释放。至此,他失去自由23年,累计8437天。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今年2月2日,经四川省人民医院全身检查,陈满被查出患上了严重的胃溃疡、肛裂及双下肢体麻木。
3月13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海南团审议“两高”报告间隙,列席会议的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就陈满案首度作出回应。董治良说,陈满案是中国司法进程中的一个痛点,当年造成冤案结果,令人痛心。回过头看,整个政法系统需要认真反思和汲取教训。

在董治良表态的第二天,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代表陈满向海南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海南高院决定予以受理。
陈满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列出了包括侵害人身自由、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在内,共计966万多元。具体包括: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赔偿误工费3707555.28元,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赔偿23年申冤费用支出计100万元。此外,据《海峡都市报》称,陈满还要求海南高院在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网等10余家媒体向陈满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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