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安机关:坚决拥护中央对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审查调查的决定

太原公安微信公众号4月11日消息,4月10日下午,太原市公安局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和省公安厅党委主要领导讲话指示精神,对全面彻底肃清刘新云流毒影响、加强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太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葛波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分、县(市)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分民警辅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楼阳生同志在省委常委会、省公安厅党委扩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同志在省公安厅党委会、省公安厅副处以上干部和各市公安局长会议上的讲话指示精神。葛波蔚同志带头表态,与会民(辅)警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对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和省公安厅党委精神上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表明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惩处。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立即层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体民(辅)警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对党绝对忠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锻造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

会议强调,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刘新云流毒影响,是当前全市公安机关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头脑清醒和政治坚定,深刻认识刘新云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和肃清其流毒影响的复杂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彻底肃清刘新云流毒影响。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动真碰硬,触及要害,坚决从严管党治警,深入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以队伍教育整顿第二阶段自查自纠为切入点,层层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公安民警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二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发挥组织查处的威力,重点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清除害群之马维护公安队伍肌体健康。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三是坚决整治顽瘴痼疾。以公安部明确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等六个方面的顽瘴痼疾为重点,认真梳理、检视深挖,分类施策、靶向治疗。

会议指出,太原市公安队伍是一支听党话、对党忠诚、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是一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可以完全信赖的队伍。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教育引导全市公安民(辅)警正确看待问题,坚决划清界限,肃清流毒影响,凝心聚力投入到各项工作中,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履行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展现太原公安队伍的过硬作风和政治品格,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另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9日通报,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新云简历

刘新云,男,汉族,1962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 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1979.09--1981.07 山东省公安学校学习

1981.07--1983.03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二处办事员

1983.03--1984.05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西关派出所民警

1984.05--1985.03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机动队民警、副队长

1985.03--1989.07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科级侦察员(其间:1986.02--1987.09挂职任淄博市淄川区东坪乡经委副主任;1987.09--1989.06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干部专修科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9.07--1992.07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淄川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

1992.07--1993.07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张店大队大队长

1993.07--1994.07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张店大队大队长(副县级)

1994.07--1995.05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局长、副县级侦察员

1995.05--1997.07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张店公安分局局长

(1993.09--1997.01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7.07--1998.08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8.08--1999.03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巡警支队政委(正县级)

1999.03--2001.04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兼巡警支队政委

2001.04--2002.12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兼巡警支队政委、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1.04--2001.07第五期全国公安机关青年干部研修班学习)

2002.12--2003.12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兼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

2003.12--2005.12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05.12--2008.11 山东省菏泽市副市级干部,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4.09--2006.12 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8.11--2011.12 山东省菏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12--2012.07 山东省济南市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07--2014.12 山东省济南市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4.12--2018.01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

2018.01--  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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