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亚已任青海省政府党组成员

据《青海日报》消息,4月16日,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信长星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有关事项。党组成员王黎明、杨逢春、刘涛、杨志文、才让太、李宏亚、王定邦出席,匡湧列席。

上述信息显示,贵州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宏亚已经赴青海任省政府党组成员。

李宏亚简历

李宏亚,男,汉族,1966年11月生,籍贯重庆,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83.09——1987.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93.04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刑检处工作员、科员级书记员(其间:1988.03——1988.12参加省委扶贫工作队到沿河县公安局刑侦队锻炼)

1993.04——1995.04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5.04——1999.04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检察员(其间:1997.02——1999.02挂职任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8.11评为一级检察官)

1999.04——2001.09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培训中心主任、检察员(其间:1998.02——2000.02在西南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0.01授予四级高级检察官)

2001.09——2004.11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员

2004.11——2005.01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5.01——2005.03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05.03——2011.02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7.09授予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1.02——2016.01 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06授予二级警监)

2016.01——2018.01 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厅长级)

2018.01——  贵州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

2021年4月,任青海省政府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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