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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新能源开发方案意见下发,补贴争议问题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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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新能源开发方案意见下发,补贴争议问题删除了

根据政策,各省将自行确定风光装机规模,风光装机规模上不封顶。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席菁华

今年风电、光伏的建设发展方案公开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开,较两个月前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有了四处较大的不同。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官网显示,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此次正式发布的公开版本,删除了此前争议较多的老项目补贴换新项目的要求。

一位不愿具名的风电分析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国家能源局取消这一要求,或因行业反对呼声太高。

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内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就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展开竞争性配置,这部分通过竞价获得的开发量,占比约三分之二。

超过三分之一的新开发项目,则将与老项目退补挂钩。鼓励保障性并网规模与减补金额相挂钩,将定向用于存在欠补的企业以减补获得。这部分项目,以同一业主在运补贴项目减补金额等为标准,开展竞争性配置。

上述新规则引发业内广泛讨论,并存在一定争议

这种分配模式,相当于用拖欠的老项目补贴,抵掉新项目需要开发的经费。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的巨额补贴资金迟迟未能到位,政策又提出想建新项目需放弃部分补贴,这将对市场将成负面影响。

还有观点称,新开发项目与老项目退补挂钩,本质是把项目开发权是当成一种资源,这增加了新能源项目开发的非技术成本。“这相当于把项目开发权当成一种资源进行搭售,破坏了竞争公平性,且对民企企业形成打击。”有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称。

除删除争议的补贴内容外,此次公开的新版《意见稿》,与此前版本还有三处不同表示。

其一是,新增了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量的目标。

《意见稿》显示,为落实“双碳”目标,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将达11%左右,此后逐年增加,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

此前征求意见稿只指出,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

2020年,全国新增风电光伏装机量约1.2亿千瓦;风光发电量为727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约9.6%。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撰文称,按照每年平均新增5%的增速计算,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9.5万亿千瓦时,对应风光发电为1.57万亿千瓦时。

彭澎表示,这意味着,2025年的风光发电量将较2020年翻倍。2025年的风光装机总量将接近12亿千瓦,这一装机量的增长是确定的。

其二,新版《意见稿》提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去掉了“不占用年度保障并网规模”相关表述。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不占用年度保障并网规模,直接并网消纳。行业普遍认为,这意味着2021年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依然有补贴,且不占用年度保障并网规模。

其三,新版《意见稿》新提出,各省能源主管部门要优化营商环境。

《意见稿》明确,各省主管部门需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要督促地方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出台土地、财税和金融等支持政策,减轻新能源开发建设不合理负担,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

此外,要加大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的协调,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新下发的《意见稿》,今年国家能源局还将通过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来指导各省的年度新增并网规模,不再统一下发具体指标。

《意见稿》提出,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制定发布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本省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

这意味着,各省将自行确定风光装机规模,风光装机规模上不封顶,只有下限,即各省消纳权重推算出的保障性并网规模。

今年2月,国家能源局已下发《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各省消纳责任权重落锤。未来风光的年度新增指标,将与各地的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挂钩,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落实。

《意见稿》还提出,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消纳多元保障机制。

保障性并网指各地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装机,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市场化并网指超出保障性消纳规模,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采取市场化方式。

《意见稿》指出,保障性并网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统一组织,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内的装机规模,可进行省际置换。

可进行省际置换,意味着无法完成消纳权重的省份,可以在其他省份建设新能源项目,在当地消纳,以完成消纳考核目标。

“打比方说,内蒙古的风电消纳量有限,但可以多建风电项目。湖南省风电项目少,但消纳责任高。为了完成消纳目标,湖南省可以从内蒙古购买新能源电力,通过特高压输送至湖南。”上述分析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根据输送的新能源电量,相应调减湖南省保障性并网规模,并调增至内蒙古的对应指标。

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

这部分市场化的并网装机规模,需配套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电化学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

《意见稿》要求,电网企业要加强接网工程建设,确保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和已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的项目实现“能并尽并”。

对于存量项目,《意见稿》明确,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和2019年、2020年平价、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各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则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

《意见稿》提出,存量项目不能满足今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要求、保障性并网仍有空间的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剩余保障性并网规模抓紧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确定2021年并网的新增项目,确保尽早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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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新能源开发方案意见下发,补贴争议问题删除了

根据政策,各省将自行确定风光装机规模,风光装机规模上不封顶。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席菁华

今年风电、光伏的建设发展方案公开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开,较两个月前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有了四处较大的不同。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官网显示,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此次正式发布的公开版本,删除了此前争议较多的老项目补贴换新项目的要求。

一位不愿具名的风电分析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国家能源局取消这一要求,或因行业反对呼声太高。

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内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就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展开竞争性配置,这部分通过竞价获得的开发量,占比约三分之二。

超过三分之一的新开发项目,则将与老项目退补挂钩。鼓励保障性并网规模与减补金额相挂钩,将定向用于存在欠补的企业以减补获得。这部分项目,以同一业主在运补贴项目减补金额等为标准,开展竞争性配置。

上述新规则引发业内广泛讨论,并存在一定争议

这种分配模式,相当于用拖欠的老项目补贴,抵掉新项目需要开发的经费。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的巨额补贴资金迟迟未能到位,政策又提出想建新项目需放弃部分补贴,这将对市场将成负面影响。

还有观点称,新开发项目与老项目退补挂钩,本质是把项目开发权是当成一种资源,这增加了新能源项目开发的非技术成本。“这相当于把项目开发权当成一种资源进行搭售,破坏了竞争公平性,且对民企企业形成打击。”有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称。

除删除争议的补贴内容外,此次公开的新版《意见稿》,与此前版本还有三处不同表示。

其一是,新增了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量的目标。

《意见稿》显示,为落实“双碳”目标,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将达11%左右,此后逐年增加,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

此前征求意见稿只指出,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

2020年,全国新增风电光伏装机量约1.2亿千瓦;风光发电量为727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约9.6%。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撰文称,按照每年平均新增5%的增速计算,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9.5万亿千瓦时,对应风光发电为1.57万亿千瓦时。

彭澎表示,这意味着,2025年的风光发电量将较2020年翻倍。2025年的风光装机总量将接近12亿千瓦,这一装机量的增长是确定的。

其二,新版《意见稿》提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去掉了“不占用年度保障并网规模”相关表述。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不占用年度保障并网规模,直接并网消纳。行业普遍认为,这意味着2021年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依然有补贴,且不占用年度保障并网规模。

其三,新版《意见稿》新提出,各省能源主管部门要优化营商环境。

《意见稿》明确,各省主管部门需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要督促地方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出台土地、财税和金融等支持政策,减轻新能源开发建设不合理负担,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

此外,要加大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的协调,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新下发的《意见稿》,今年国家能源局还将通过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来指导各省的年度新增并网规模,不再统一下发具体指标。

《意见稿》提出,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制定发布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本省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

这意味着,各省将自行确定风光装机规模,风光装机规模上不封顶,只有下限,即各省消纳权重推算出的保障性并网规模。

今年2月,国家能源局已下发《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各省消纳责任权重落锤。未来风光的年度新增指标,将与各地的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挂钩,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落实。

《意见稿》还提出,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消纳多元保障机制。

保障性并网指各地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装机,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市场化并网指超出保障性消纳规模,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采取市场化方式。

《意见稿》指出,保障性并网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统一组织,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内的装机规模,可进行省际置换。

可进行省际置换,意味着无法完成消纳权重的省份,可以在其他省份建设新能源项目,在当地消纳,以完成消纳考核目标。

“打比方说,内蒙古的风电消纳量有限,但可以多建风电项目。湖南省风电项目少,但消纳责任高。为了完成消纳目标,湖南省可以从内蒙古购买新能源电力,通过特高压输送至湖南。”上述分析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根据输送的新能源电量,相应调减湖南省保障性并网规模,并调增至内蒙古的对应指标。

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

这部分市场化的并网装机规模,需配套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电化学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

《意见稿》要求,电网企业要加强接网工程建设,确保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和已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的项目实现“能并尽并”。

对于存量项目,《意见稿》明确,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和2019年、2020年平价、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各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则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

《意见稿》提出,存量项目不能满足今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要求、保障性并网仍有空间的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剩余保障性并网规模抓紧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确定2021年并网的新增项目,确保尽早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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