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租房提取业务试行房租约提代付制度的通知》,《通知》称,自2021年7月1日起,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执行一年一提方式,实行房租约定代付制度。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应约定按月或按季度将房租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中自动划转给房东,每月划转限额为实际租金且不超过900元,可通过“海南住房公积金”APP、服务大厅等渠道办理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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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海南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实行房租约定代付制度
自2021年7月1日起,海南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执行一年一提方式,实行房租约定代付制度。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应约定按月或按季度将房租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中自动划转给房东,每月划转限额为实际租金且不超过900元,可通过“海南住房公积金”APP、服务大厅等渠道办理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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