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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疫苗事件后父母不敢带小孩打疫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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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疫苗事件后父母不敢带小孩打疫苗,该怎么办?

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五年,只是今年的二三月份才披露的,现在的疫苗应该都没有问题,尤其是一类疫苗,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也必须接着打。

什么是「山东问题疫苗事件」

山东疫苗事件其实是在一年前就已经发生了,去年也被定义为食品药品的重大事件,今年二月已公布,三月开始持续发酵,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恐慌。

山东疫苗事件是由庞氏母女二人,在转运、储存疫苗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正确的存储方法:采取冷链储存,导致疫苗可能失效。

理论上来讲,没有进行冷链储存会造成疫苗失效,但实际上也没得到证实。

有些媒体报道事件涉案金额高达5.7亿,但实际上,从官方报道的数据来看,进货的是2.6亿,售出是3.1亿,从中赚取了5000万的差价。

事件涉及的身份包括广东、广西、黑龙江等地,其中有些省份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在曝光后出来声明,当地的疫苗不管是一类疫苗还是二类疫苗,都是按照一类疫苗的要求来转运的,并不会存在问题。

本次事件涉及的是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没有问题

首先,我们要清楚的是,本次事件涉及的疫苗是二类疫苗,而并没有一类疫苗。

简单来说,一类疫苗是国家强制接种的,没有特殊原因,每个人都必须接种,是免费的。而二类疫苗是自费的,不是强制接种的,是自愿接种的,根据家庭的经济情况,根据家庭的意愿和医生的建议,而去接种的。

一类疫苗是由国家省级疾控监控下,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逐级下发,没有盈利的空间。而二类疫苗是按接种的法规,各种植机构可以从疾控进货,也可以从生产企业进货,也可以从批发商、分销商进货,是需要病人、家长掏钱,有盈利空间。而事件中的母女俩也是从这个环节去赚取高额的差价。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一类疫苗不存在任何产品质量、运转过程中的问题,而本次出事的是二类疫苗在运行中没有冷藏而导致的疫苗可能失效的问题。

所以,可以放心也必须接种的是一类疫苗,同时,小孩子在上幼儿园的时候,也会查看免疫接种本,缺少接种一类疫苗,学校幼儿园会要求补上。

而有些人对本次事件的误解,误以为本次出事的疫苗是小孩要求接种的疫苗,而政府又不保证疫苗的安全,又不给上学,导致本事件一出,就会认为不把孩子的健康当一回事儿。实际上并非如此,政府要求强制接种的一类疫苗,政府是全程监管的,不存在质量问题。

还有一个要声明的是,二类疫苗出事是出在转运过程中没有按照冷链储存要求,导致二类疫苗可能失效,而并非生产质量问题,二类疫苗的生产企业都是经过国家认证的,不存在质量问题。

「糖丸」与本次出事的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没关系

本次涉事的疫苗共有12种,其中脊髓灰质灭火疫苗是属于二类疫苗,我们常说的「糖丸」,叫做减毒活疫苗,属于由国家监控的一类疫苗,不存在问题,很多人会把两者混淆。

减毒活疫苗是活的疫苗,所以存在一个可能性:如果小孩免疫力低下,这种活疫苗就会在小孩体内活下去并进行繁殖,造成反倒吃了「糖丸」(即减毒活疫苗)的孩子,会存在得脊髓灰质炎,就是常说的小儿麻痹的风险。但这种风险又非常低,但每年都会发生,而二类疫苗里面的脊髓灰质灭火疫苗是死的,它不存在这种可能性,所以它可以让孩子产生对脊髓灰质炎的免疫但又不存在得脊髓灰质炎的可能性。

让孩子服用「糖丸」一定要用冷水,不能用热水,否则会把减毒活疫苗给杀死,起不到免疫的作用。

「疫苗之殇」是夸大其词

本次疫苗作案时间长达五年,这就说明大部分疫苗已经被使用了,政府声称这批疫苗没有明显的副作用的依据是在过去的五年中没有收到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所以疫苗失效之后,不会像过期食品那样,会出现严重身体不适,所以本次事件只会让疫苗失效,有些疫苗只要重新接种即可,而并非各种报道说「毒疫苗」、「疫苗之殇」、接种疫苗以后残疾了云云,至少这几年不曾发生这些事情,没有必要夸大这次疫苗的危害性而不带孩子去种植疫苗。

问题疫苗并不等于食品过期,本次事故风险较低很多人把此次疫苗事件跟食品过期、有毒联系起来,这样是错误的观点,本次疫苗没有出现不良反应,虽然不代表无害,它直接的问题就是没有效果,没有免疫力。理论来讲,接种了无效疫苗应该重新接种,但是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包括孩子的情况、当地疾病的情况等等。政府也在说明,本次的疫苗事件风险比较低,其实最有说服力的就是这五年没有发生任何严重不良事件。

以后还必须打疫苗

首先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五年,只是今年的二三月份才披露的,现在的疫苗应该都没有问题,尤其是一类疫苗,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也必须接着打。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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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疫苗事件后父母不敢带小孩打疫苗,该怎么办?

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五年,只是今年的二三月份才披露的,现在的疫苗应该都没有问题,尤其是一类疫苗,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也必须接着打。

什么是「山东问题疫苗事件」

山东疫苗事件其实是在一年前就已经发生了,去年也被定义为食品药品的重大事件,今年二月已公布,三月开始持续发酵,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恐慌。

山东疫苗事件是由庞氏母女二人,在转运、储存疫苗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正确的存储方法:采取冷链储存,导致疫苗可能失效。

理论上来讲,没有进行冷链储存会造成疫苗失效,但实际上也没得到证实。

有些媒体报道事件涉案金额高达5.7亿,但实际上,从官方报道的数据来看,进货的是2.6亿,售出是3.1亿,从中赚取了5000万的差价。

事件涉及的身份包括广东、广西、黑龙江等地,其中有些省份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在曝光后出来声明,当地的疫苗不管是一类疫苗还是二类疫苗,都是按照一类疫苗的要求来转运的,并不会存在问题。

本次事件涉及的是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没有问题

首先,我们要清楚的是,本次事件涉及的疫苗是二类疫苗,而并没有一类疫苗。

简单来说,一类疫苗是国家强制接种的,没有特殊原因,每个人都必须接种,是免费的。而二类疫苗是自费的,不是强制接种的,是自愿接种的,根据家庭的经济情况,根据家庭的意愿和医生的建议,而去接种的。

一类疫苗是由国家省级疾控监控下,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逐级下发,没有盈利的空间。而二类疫苗是按接种的法规,各种植机构可以从疾控进货,也可以从生产企业进货,也可以从批发商、分销商进货,是需要病人、家长掏钱,有盈利空间。而事件中的母女俩也是从这个环节去赚取高额的差价。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一类疫苗不存在任何产品质量、运转过程中的问题,而本次出事的是二类疫苗在运行中没有冷藏而导致的疫苗可能失效的问题。

所以,可以放心也必须接种的是一类疫苗,同时,小孩子在上幼儿园的时候,也会查看免疫接种本,缺少接种一类疫苗,学校幼儿园会要求补上。

而有些人对本次事件的误解,误以为本次出事的疫苗是小孩要求接种的疫苗,而政府又不保证疫苗的安全,又不给上学,导致本事件一出,就会认为不把孩子的健康当一回事儿。实际上并非如此,政府要求强制接种的一类疫苗,政府是全程监管的,不存在质量问题。

还有一个要声明的是,二类疫苗出事是出在转运过程中没有按照冷链储存要求,导致二类疫苗可能失效,而并非生产质量问题,二类疫苗的生产企业都是经过国家认证的,不存在质量问题。

「糖丸」与本次出事的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没关系

本次涉事的疫苗共有12种,其中脊髓灰质灭火疫苗是属于二类疫苗,我们常说的「糖丸」,叫做减毒活疫苗,属于由国家监控的一类疫苗,不存在问题,很多人会把两者混淆。

减毒活疫苗是活的疫苗,所以存在一个可能性:如果小孩免疫力低下,这种活疫苗就会在小孩体内活下去并进行繁殖,造成反倒吃了「糖丸」(即减毒活疫苗)的孩子,会存在得脊髓灰质炎,就是常说的小儿麻痹的风险。但这种风险又非常低,但每年都会发生,而二类疫苗里面的脊髓灰质灭火疫苗是死的,它不存在这种可能性,所以它可以让孩子产生对脊髓灰质炎的免疫但又不存在得脊髓灰质炎的可能性。

让孩子服用「糖丸」一定要用冷水,不能用热水,否则会把减毒活疫苗给杀死,起不到免疫的作用。

「疫苗之殇」是夸大其词

本次疫苗作案时间长达五年,这就说明大部分疫苗已经被使用了,政府声称这批疫苗没有明显的副作用的依据是在过去的五年中没有收到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所以疫苗失效之后,不会像过期食品那样,会出现严重身体不适,所以本次事件只会让疫苗失效,有些疫苗只要重新接种即可,而并非各种报道说「毒疫苗」、「疫苗之殇」、接种疫苗以后残疾了云云,至少这几年不曾发生这些事情,没有必要夸大这次疫苗的危害性而不带孩子去种植疫苗。

问题疫苗并不等于食品过期,本次事故风险较低很多人把此次疫苗事件跟食品过期、有毒联系起来,这样是错误的观点,本次疫苗没有出现不良反应,虽然不代表无害,它直接的问题就是没有效果,没有免疫力。理论来讲,接种了无效疫苗应该重新接种,但是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包括孩子的情况、当地疾病的情况等等。政府也在说明,本次的疫苗事件风险比较低,其实最有说服力的就是这五年没有发生任何严重不良事件。

以后还必须打疫苗

首先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五年,只是今年的二三月份才披露的,现在的疫苗应该都没有问题,尤其是一类疫苗,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也必须接着打。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