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限电” 这件事最近再次火热,社会影响大,舆论多有关注。对此,不得不议。
据人民网援引深圳交警消息:3月21日,深圳“禁摩限电”工作开始新一轮的集中整治。10天以来,共查扣电动车17975辆、拘留874人。集中整治的对象是超标电动(机动)三轮车和非法营运电动(机动)三轮车。
该事件引发网民对“禁摩限电”政策热议,网上批评者多于赞成者,一些网友甚至引述北京对此的宽松政策,来讥讽深圳的苛刻和鲁莽。
但有些玩味的却是,4月5日,北京交管局以通告的形式发布消息称,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此次主要禁限“电动二轮车”(电动二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的电动车)。
盘点这些年,不断兴起的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与城市交通管理的博弈,每每都是热点话题。据历史数据估算,全国至少有200多个城市出台了“禁摩限电”等方面的规章和限制措施,一些城市甚至是完全禁止摩托和电动车上路。前不久,全国“两会”期间,河南郑州市区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几大快递公司改用两轮木质板车送货,引起舆论哗然。
从这些城市“禁摩限电”的理由看,也非常充分。总结起来,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摩托和电动车事故多发,安全风险大;二是驾驶此类车辆的人员,交通意识淡薄,违章行驶,违法成本低,而执法难度大;三是有些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扰乱公共秩序。当然还有一个理由通常没有明说,也就是这些车辆还影响市容市貌整洁。
但是“禁摩限电”这么多年,为什么效果并不理想,在一起地方往往还引起群体抗议,我认为,这是一些城市在出台政策和执行时,盲目采用“一刀切”的武断方式所致,有些地方甚至想“毕其功于一役”解决城市交通的现实问题。但实际上,这是一个系统的社会矛盾。有些政策和制度,或许从交通管理专业方面看,是合理的,但从城市生态、社会发展的整体效益和效率看,未必是合理的,甚至不合情。相关政府机构、交管部门至少应该洞悉这三个不可阻挡的趋势,这是难以逆转的。
一是时代发展不可阻挡。绿色、节能、环保这是当代及未来交通发展的方向。多样化、小型化、电动化的交通工具必然是城市交通的基本选择,尤其是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小型电动车是城市交通发展趋势,这种趋势是不以人和组织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中国社会发展、城市进化的必然规律。
二是社会需求不可阻挡。一些诸如快递、速递、配送等行业,小型电动车等是必须具有的基本交通运输工具,也是满足行业发展和现实需求,应该相应配置的车辆,以经济合理运营和服务。此外,城市大多数的中低收入人群、其他服务业从业者,需要电动自行车这种简便、快捷的交通工具,以满足自身工作生活需要。这些需求应该是健康的、合理的社会需求。这些与其他交通方式需求共同构成整个城市交通服务的差异化、层次化结构,应该科学研究,系统解决。
三是市场力量不可阻挡。处于经济社会中,在不违法国家法令和政策、社会道德等前提下,构成城市的主要生产和服务背后是巨大的市场力量、资本作用,这种力量难以阻挡。在此中,各个生产要素之间有机衔接,各个链条之间不有序连接,处在一种良性循环为佳,城市管理者应该不断优化这种循环。“禁摩限电”看似城市中一个单独的细小环节,但深层次牵涉的影响面非常广,不主动方法方式,盲目武断“打乱”系统平衡,必将破坏整个城市运转的“微循环”,最后受害者还是城市本身。
仔细从时代、社会和市场三个方面分析这种趋势,发现都指向一个问题,就是需求:时代需要绿色节能环保的交通方式、社会需要满足不同人群的交通工具、市场需要良好的城市微循环。那么,这似乎应证的就是活生生的供给侧改革的问题?供给侧在哪里,这里即是。
供给侧改革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那么,从这个意义上看,武断“禁摩限电”是否有些逆势而行,有悖供给侧改革精神。
在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讲得更直接和简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禁摩限电”是否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水平?新闻报道中,深圳“禁摩限电”之后,某快递公司日接件量从8万件迅速下降到1万余件;“禁摩限电”是否落实好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圳街头这样的宣传横幅最为充分说明问题:“摩的跑得快,阎王最喜爱”。
如何将非机动车纳入到城市交通管理的正轨中,是多年来城市治理中的难题。这里确实有非地方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等无法源头解决的复杂因素。比如,电动车行业标准体系的更新、全国范围的普适、执行等需要站在一个更为长远系统的角度研究规范;超标、非法等各种电动车是如何生产、监管的,为什么合法进入市场销售。深圳等地较为过激做法,虽有偏差,但最直接的作用是,自下而上倒逼问题加以快速解决。
在顶层缺乏系统战略建构,具体有效的政策还没有落地时,地方政府面对此类问题,还是应该避免搞运动式的方式解决复杂问题,激化社会矛盾,产生城市问题“次生灾害”,更不能将大多数拥有摩托车、电动车的人都视为问题对象,而应该面向未来,从深层次研究,按照供给侧改革理论,以创新发展的精神,破解“禁摩限电”困局。
一是采用差异化手段。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该有所区别,至少分为两类研究。把快递、速递等有关行业的电动车与普通个体所使用的车辆严加区分,采用快递等相关行业自律、规范标示、问题追责企业等措施,团体化解决重点突出问题。而对于普通群众的电动车使用,还需采用慢功夫渐次深入,划小单元,网格化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监督、协查等,以群防群治模式化解。
二是树立市场化思维。深圳查“摩的”的同时,重点打击非法拉客违法行为,引发暴力抗法,上千人聚集。反思下,这还是社会需求在作祟。为什么不可以换个治理思维,在满足这种社会需求上解决问题,顺势而为?经济收入、生活习惯、出行成本等现实问题,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拥有私家车、打出租车、乘城市公交等,即使如此,城市交通问题可能更加严重。诸如“滴滴打车”产品的思维及成效,其实某种程度也可以运用到一些城市合法运营的“摩的”中,通过价格杠杆、市场力量,非法经营则难以为继。
三是懂得人文关怀。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在某种程度讲,是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信任基础。使用电动车,无论超标与否、合规与否的快递等从业者、小商小贩、普通群众,说到底,他们是社会生产的中下层,很多还是弱势群体。对于这些人群所产生的社会问题,解决时更需要足够的人文关怀,宽严相济,不能盲目断了他们生计,尤其在互联网时代,容易引发更多负面问题。比如在“禁摩限电”中,也能集中对机动车严加整治,宣传呼吁城市人群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对道路两侧乱停行为严加纠正,疏导整体路况,减少道路安全隐患问题,从情从理看或许更符合人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中国城市发展走过了一条粗放增量之路,而这条路是一条必由之路,这里有无数人的牺牲和探索,以及所铸就的经验和教训。正因此,中国社会愈来愈期好。
今天的中国和中国城市,已经进入一个系统优化的时代。在政府施政、公共管理等领域,“乱世用重典”、“快刀斩乱麻”的决策和执行方式,显然已不适应现今,在供给侧的改革深化中,“精耕细作”的中国和中国城市未来一定会更美好,但愿现今的这些矛盾和阵痛,只是一个短暂的过程。
(本文刊于湖北官方新闻政务客户端“长江云”)
作者解筱文评论人、作家、战略管理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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