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5月1日起,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为强化保护措施,筑牢文物安全防线,新修订的《条例》作出了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在保护经费方面,《条例》规定秦始皇陵的保护、管理经费和维护、建设资金,应当纳入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并要求秦始皇陵门票和其他事业性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专门用于文物保护。在文物安全巡查方面,《条例》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文物安全巡查职责划分,并规定对巡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在禁止行为方面,《条例》强化对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对进行破坏秦始皇陵历史风貌建设工程,建设污染秦始皇陵及其周边环境设施,修建、仿造歪曲历史、损害秦始皇陵真实性的人造景观、景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秦始皇陵安全及其周边环境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在安全参观方面,《条例》规定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应当制定实施安全保护应急预案和游客流量控制预案,确保游客和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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