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天津市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河东区向阳楼街道顺达西里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刘媛等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刘媛授意顺达西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采取伪造名单领取补贴、重复报销费用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共计1.6万余元。其中,1.1万余元用于社区工作人员聚餐,0.38万元违规发放社工补助,剩余钱款用于购买食品、卫生用品等。2020年7月,刘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北辰区霍庄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于广发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7月至2019年12月,霍庄中学以夜班补贴、全勤奖和超标准发放差旅费等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6.3万余元。其中,于广发本人领取0.69万元。2021年4月,于广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津南区双新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时任副大队长孙友彬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8月至10月,津南区双新街道办事处雇请某公司协助拆除辖区内违法建设,孙友彬所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现场秩序维护。拆违施工期间,孙友彬先后2次组织下属4个执法中队部分人员,到该公司负责人刘某某的私人养鱼池看护房内接受宴请。2021年3月,孙友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武清区中医医院药剂科原副科长(主持工作)翁蓓变相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翁蓓负责单位药品采购审批工作期间,多次违规接受供药企业安排,围绕特定药品进行授课、参加学术活动,并以此为名变相收受礼金共计1.5万余元。2020年12月,翁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