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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披露八起电力安全事故,涉及大唐、中国电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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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披露八起电力安全事故,涉及大唐、中国电建等

今年以来,发电生产领域事故多发,国家能源局敲响警钟。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席菁华

因发电生产领域事故多发,国家能源局发文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5月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

《通知》显示,发生事故的企业普遍存在制度执行不认真、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措施不落实、外包管理不严格、现场管控不到位、教育培训走过场、追责问责高举轻放等问题。

国家能源局表示,这充分表明企业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然薄弱,安全发展理念尚未树牢。

国家能源局在《通知》中披露了今年以来发生的8起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

制图:界面新闻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

安全事故涉及企业包括浙能集团、大唐集团、中国电建集团、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和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其中,大唐集团发生的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最多,达到3起,共致3人死亡。

因短期内接连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月3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曾对大唐集团开展了电力安全监管约谈

国家能源局表示,这暴露出大唐集团,特别是基层企业在安全风险辨识、作业现场管控、安全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国家能源局提出,大唐集团要深入反思问题根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责问责,在集团及所属各单位深入开展整治,坚决扭转当前被动局面。

《通知》提出六大要求。一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电力企业要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责任链条,打通责任压力传导堵点,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查治,各电力企业要扎实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查治,全面辨识人机环管特别是高处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风险,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坚决做到“不辨识、不作业,不管控、不作业”。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加强生产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缺陷隐患,确保发电机组设备处于良好工况。

三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发电企业要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人员,安排相应教育培训课程。要保证教育培训实效,严肃查处教育培训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因培训不到位等导致发生事故的行为。

四要加强外包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承包商资质及作业人员,对不符合资质条件或健康状况、技能水平等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清退出场;要将外包单位和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杜绝外包管理“两张皮”现象;要加强外包单位安全工器具和劳保用品管理,切实发挥关键时刻“保命”作用。

五要强化责任落实考核问责。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相关责任人特别是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问责。

六要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执法,鼓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事故“说清楚”制度,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要主动到管辖派出机构和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说清楚”,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企业,要及时到国家能源局安全司“说清楚”。

今年1月3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显示,2021年的基本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大坝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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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披露八起电力安全事故,涉及大唐、中国电建等

今年以来,发电生产领域事故多发,国家能源局敲响警钟。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席菁华

因发电生产领域事故多发,国家能源局发文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5月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

《通知》显示,发生事故的企业普遍存在制度执行不认真、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措施不落实、外包管理不严格、现场管控不到位、教育培训走过场、追责问责高举轻放等问题。

国家能源局表示,这充分表明企业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然薄弱,安全发展理念尚未树牢。

国家能源局在《通知》中披露了今年以来发生的8起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

制图:界面新闻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

安全事故涉及企业包括浙能集团、大唐集团、中国电建集团、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和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其中,大唐集团发生的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最多,达到3起,共致3人死亡。

因短期内接连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月3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曾对大唐集团开展了电力安全监管约谈

国家能源局表示,这暴露出大唐集团,特别是基层企业在安全风险辨识、作业现场管控、安全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国家能源局提出,大唐集团要深入反思问题根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责问责,在集团及所属各单位深入开展整治,坚决扭转当前被动局面。

《通知》提出六大要求。一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电力企业要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责任链条,打通责任压力传导堵点,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查治,各电力企业要扎实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查治,全面辨识人机环管特别是高处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风险,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坚决做到“不辨识、不作业,不管控、不作业”。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加强生产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缺陷隐患,确保发电机组设备处于良好工况。

三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发电企业要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人员,安排相应教育培训课程。要保证教育培训实效,严肃查处教育培训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因培训不到位等导致发生事故的行为。

四要加强外包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承包商资质及作业人员,对不符合资质条件或健康状况、技能水平等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清退出场;要将外包单位和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杜绝外包管理“两张皮”现象;要加强外包单位安全工器具和劳保用品管理,切实发挥关键时刻“保命”作用。

五要强化责任落实考核问责。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相关责任人特别是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问责。

六要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执法,鼓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事故“说清楚”制度,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要主动到管辖派出机构和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说清楚”,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企业,要及时到国家能源局安全司“说清楚”。

今年1月3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显示,2021年的基本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大坝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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