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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正在研究增值税央地分成问题 将来会考虑减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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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正在研究增值税央地分成问题 将来会考虑减并税率

此前有媒体报道,在营改增“五一”推开之后,增值税将来会是五五分成。史耀斌对此回应称,目前正在研究中。

图片来源:网络

据国家新闻办公室官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情况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营改增及增值税改革累计为企业减税6412亿元。其中,自2012年启动的营改增试点中超过97%的试点纳税人实现税负下降或持平,累计减税已达3133亿元。

营改增,指原来按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改为按增值税征收。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今年要全面实施营改增。史耀斌表示,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主要内容是“双扩”:将试点范围扩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试点完成后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史耀斌强调,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按照测算,2016年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全面推进这项改革有利于拉动经济,特别是在当前许多行业、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有利于给企业增加活力,给经济增加动力。我们把它称之为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此外,史耀斌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设计试点方案时就坚持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总体上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政策设计方面,两部门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试点税率。同时,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予以延续,如,对养老、医疗、教育、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彩票发行等继续实施免税,延续个人转让住房的征免税政策等;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如,允许建筑工程老合同、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等;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如,允许新开工的甲供材建筑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土地购置成本、对金融机构尚未收到的逾期贷款利息在实际收到时征税、对原适用3%税率的文化体育服务允许选择简易计税等。

2012年1月1日,我国在上海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随后分批次、分行业向全国范围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表示,四年来营改增改革试点成效好于预期。营改增自2012年先后在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以来,四年累计减免增值税6千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大力地推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据税务部门统计,2013年底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217万户,到2015年底试点企业增加到510万户,两年增长了1.35倍,可以说改革的成效好于预期。

此前有媒体报道,在营改增“五一”推开之后,增值税将来会是五五分成。史耀斌对此回应称,目前正在研究中。

史耀斌表示,按照现在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营业税绝大部分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收入,75%归中央政府,25%归地方政府。营改增以后很自然的带来一个问题,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政府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收入分配关系。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增值税分成问题,研究的总体原则是要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

史耀斌同时在吹风会上表示,中国要减并增值税税率,会在增值税立法时一并考虑。

财政部表示,“现行增值税制度还存在税率档次多、抵扣项目不完整、大量临时过渡措施等问题,与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启动增值税立法,并在这一过程中继续完善增值税制度,最终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确立比较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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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媒体报道,在营改增“五一”推开之后,增值税将来会是五五分成。史耀斌对此回应称,目前正在研究中。

图片来源:网络

据国家新闻办公室官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情况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营改增及增值税改革累计为企业减税6412亿元。其中,自2012年启动的营改增试点中超过97%的试点纳税人实现税负下降或持平,累计减税已达3133亿元。

营改增,指原来按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改为按增值税征收。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今年要全面实施营改增。史耀斌表示,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主要内容是“双扩”:将试点范围扩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试点完成后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史耀斌强调,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按照测算,2016年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全面推进这项改革有利于拉动经济,特别是在当前许多行业、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有利于给企业增加活力,给经济增加动力。我们把它称之为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此外,史耀斌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设计试点方案时就坚持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总体上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政策设计方面,两部门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试点税率。同时,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予以延续,如,对养老、医疗、教育、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彩票发行等继续实施免税,延续个人转让住房的征免税政策等;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如,允许建筑工程老合同、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等;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如,允许新开工的甲供材建筑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土地购置成本、对金融机构尚未收到的逾期贷款利息在实际收到时征税、对原适用3%税率的文化体育服务允许选择简易计税等。

2012年1月1日,我国在上海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随后分批次、分行业向全国范围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表示,四年来营改增改革试点成效好于预期。营改增自2012年先后在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以来,四年累计减免增值税6千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大力地推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据税务部门统计,2013年底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217万户,到2015年底试点企业增加到510万户,两年增长了1.35倍,可以说改革的成效好于预期。

此前有媒体报道,在营改增“五一”推开之后,增值税将来会是五五分成。史耀斌对此回应称,目前正在研究中。

史耀斌表示,按照现在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营业税绝大部分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收入,75%归中央政府,25%归地方政府。营改增以后很自然的带来一个问题,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政府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收入分配关系。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增值税分成问题,研究的总体原则是要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

史耀斌同时在吹风会上表示,中国要减并增值税税率,会在增值税立法时一并考虑。

财政部表示,“现行增值税制度还存在税率档次多、抵扣项目不完整、大量临时过渡措施等问题,与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启动增值税立法,并在这一过程中继续完善增值税制度,最终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确立比较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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