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叶宛亦
5月11日,延安必康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签订关于承租李宗松所拥有的位于西安西高新科技路”E阳国际“10楼整层的《租房协议》。 李宗松为延安必康实际控制人,同时公司董事长谷晓嘉女士系李宗松先生配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称,陕西必康根据经营管理情况的实际需要向李宗松先生承租位于西安市科技路27号”E阳国际“1幢10层F1号的办公室用于日常经营办公,整层面积约为1200平 方米,租房期限为7个月。租房期满后,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续签租房合同,租金共计为35万元。
公司表示,此次承租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及陕西必康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显示,本年年初至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李宗松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5万元。截至2021年5月7日,李宗松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5%;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8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3%。即其本人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33亿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1.29%。
据界面陕西了解,因延安必康财务造假,涉及多起投资者诉讼,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且被限制高消费。

来源:巨潮资讯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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