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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超4亿,内蒙古银监局原局长薛纪宁退休5年因包商银行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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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超4亿,内蒙古银监局原局长薛纪宁退休5年因包商银行案被查

庭审中,被告人薛纪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图片来源:图虫

2021年5月12日,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犯受贿罪一案,薛纪宁被指控受贿超4亿元。

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薛纪宁在担任中央金融纪工委案件检查二室主任、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党委巡视办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办理贷款、业务承揽、设立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37家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00437881元。

检方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薛纪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该案目前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薛纪宁于1955年2月出生,江苏如皋人。早年薛纪宁曾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2003年11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2007年8月,薛纪宁被任命为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3月,退休。

薛纪宁退休5年后被宣布落马接受调查,导火索是内蒙古包商银行系列腐败案。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此前报道,2019年5月24日,曾经的“明星”银行——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在金融圈掀起轩然大波。后续处置过程中,专案组将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背后系列腐败案件的“盖子”逐步揭开。

2020年6月4日,专案组重拳出击,对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3人同时立案并留置。

报道称,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清晰发现,原内蒙古银监局、包头银监分局对包商银行开展现场检查50多次,多次查出严重问题,却从未实施行政处罚,更未对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薛纪宁在任7年半间,原内蒙古银监局竟从未在党委会议上研究部署过对包商银行的监管工作。”

2021年1月底,因存在为包商银行野蛮扩张站台助威等行为,薛纪宁等原内蒙古银监局正副局长三人被宣布开除党籍。根据通报,薛纪宁存在的问题包括:放弃监守职责,纵容包商银行野蛮扩张和违法经营,助推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造成恶劣影响;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转移、藏匿、销毁赃款赃物;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为其子换取利益;等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出,薛纪宁带头严重违纪违法,所作所为带坏队伍、败坏风气,其任职期间班子成员发生“塌方式”腐败,严重毒化原内蒙古银监局政治生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从甘于被“围猎”到主动求“围猎”,贪腐渎职触目惊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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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超4亿,内蒙古银监局原局长薛纪宁退休5年因包商银行案被查

庭审中,被告人薛纪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图片来源:图虫

2021年5月12日,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犯受贿罪一案,薛纪宁被指控受贿超4亿元。

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薛纪宁在担任中央金融纪工委案件检查二室主任、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党委巡视办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办理贷款、业务承揽、设立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37家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00437881元。

检方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薛纪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该案目前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薛纪宁于1955年2月出生,江苏如皋人。早年薛纪宁曾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2003年11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2007年8月,薛纪宁被任命为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3月,退休。

薛纪宁退休5年后被宣布落马接受调查,导火索是内蒙古包商银行系列腐败案。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此前报道,2019年5月24日,曾经的“明星”银行——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在金融圈掀起轩然大波。后续处置过程中,专案组将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背后系列腐败案件的“盖子”逐步揭开。

2020年6月4日,专案组重拳出击,对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3人同时立案并留置。

报道称,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清晰发现,原内蒙古银监局、包头银监分局对包商银行开展现场检查50多次,多次查出严重问题,却从未实施行政处罚,更未对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薛纪宁在任7年半间,原内蒙古银监局竟从未在党委会议上研究部署过对包商银行的监管工作。”

2021年1月底,因存在为包商银行野蛮扩张站台助威等行为,薛纪宁等原内蒙古银监局正副局长三人被宣布开除党籍。根据通报,薛纪宁存在的问题包括:放弃监守职责,纵容包商银行野蛮扩张和违法经营,助推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造成恶劣影响;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转移、藏匿、销毁赃款赃物;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为其子换取利益;等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出,薛纪宁带头严重违纪违法,所作所为带坏队伍、败坏风气,其任职期间班子成员发生“塌方式”腐败,严重毒化原内蒙古银监局政治生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从甘于被“围猎”到主动求“围猎”,贪腐渎职触目惊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