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公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申请人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及业绩预测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5月20日起复牌。
京城股份:重组事项未获证监会审核通过,明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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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股份公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申请人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及业绩预测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5月20日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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