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景源
夫妻双方离婚时均想拥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一审法院酌情确定父母双方各抚养一个。上海一中院二审查明,夫妻分居期间,两个孩子均由母亲照顾,且大儿子因害怕与母亲和弟弟分开,产生了焦虑情绪。
上海一中院认为,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可将二孩判归一方直接抚养。结合本案母亲的抚养意愿、能力和条件,改判两个孩子均随母亲生活。
随着离婚率不断升高,因离婚而导致的婚姻家庭纠纷始终保持高位。随着中国二胎政策的实施,婚姻家庭纠纷中涉二孩抚养权、探望权问题日益显现。
2021年5月26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郭海云介绍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中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

在同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一中院发布该院《婚姻家庭纠纷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通报婚姻家庭纠纷中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情况和审判机制,并发布8件典型案例。
“8件典型案例包含了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纠纷,涵盖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侧重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引导家长形成正确诉讼观念和预期。”郭海云介绍称。
界面新闻翻阅白皮书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一中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婚姻家庭纠纷二审案件751件,涉及834名未成年人,其中独生子女家庭671个,二孩家庭77个,三孩家庭3个。
案件主要涉及未成年人直接抚养权归属、抚养费主张和一方探望权实现等问题。上述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250件,占比33.29%,调撤率远高于其他类型案件。
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孙军表示,从审判效果而言,以调撤方式结案不仅有利于化解父母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的矛盾,也有利于离婚后的父母双方协同配合抚养未成年人。
白皮书分析指出,婚姻家庭纠纷中涉未成年人案件具有涉诉未成年人低龄化、随母亲生活占比高、抚养费金额呈上升态势、拖欠抚养费现象仍较为突出等特点。
经统计,0-8周岁的涉案未成年人数占总涉案未成年人数的70.7%。由于未成年人年龄小难于表达自身意见,父母更易从自身利益出发,而较少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随母亲一方生活占比高达74.24%。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社会与家庭生活习惯,母亲在家庭中对子女承担了更多的抚养责任。此外,《民法典》规定,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同等条件下,法院更倾向于将低龄未成年人判由母亲直接抚养。
孙军表示,上海一中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中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这类案件存在未成年人直接抚养权确定难、抚养费金额确定难、未成年人意愿认定难和父母探望权实现难等难点。
为最大限度化解家事矛盾,维护婚姻家庭纠纷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上海一中院在案件审理中重视对涉案未成年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以及隐私的保护。在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及判后回访等环节,注重对未成年人父母的亲职教育,在裁判文书中强化家庭道德观念。
同时,该院还建设了圆桌法庭、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为“柔性司法”提供硬件支持;同时强化法官的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拓展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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