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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毒品政策上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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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毒品政策上的先锋

瑞士法律禁止种植、消费和买卖四氢大麻酚(THC)含量超过1%的大麻。超过这一比例的大麻被认为是麻醉品,无论用于何种用途都需要特殊许可。

作者:Gaby Ochsenbein

人应该是问题的核心,而不是毒品。瑞士卫生部长阿兰·贝尔赛(Alain Berset)在正在美国召开的联合国关于毒品政策特殊大会上这样表示。他介绍了瑞士1991年引进的四支柱政策,该政策在初期受到很大质疑,但是渐渐却成为许多国家的效仿榜样。

自25年来,瑞士一直遵循所谓的预防、戒毒、减害和抑制四支柱毒品政策,上世纪80-90年代苏黎世曾经历过一场吸毒风暴,吸毒者曾聚集在一个公园内,沉溺于毒品。正是这段经历造就了四支柱政策。1994年,瑞士首次开始尝试对严重依赖毒品的人进行医务管理。

主要措施

预防:通过讲解、咨询和全国统一的预防项目提高公众对毒品危害的敏感度,以降低毒品的消费,同时阻止人们加入吸毒的队伍。

戒毒:吸毒成瘾的人会得到医务和精神上的治疗,其中包括海洛因免费发放。通过这些方法,令吸毒者重新进入劳工市场并适应正常社会生活。

减害:为了将对健康的危害降到最低,及减少吸毒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各州采取了必要的应对措施或资助专业性过关的私人机构向吸毒者提供帮助。这里分发干净的一次性针头也是措施之一。

监督和抑制:通过对非法毒品的禁止来减少毒品消费对于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联邦卫生部长贝尔塞在毒品峰会上,对针对毒品犯罪的死刑判决表示不满,他认为,吸毒应该被当作疾病看待而不是犯罪。这也是瑞士前联邦委员露特・德莱富斯(Ruth Dreifuss)的看法。

在纽约毒品峰会之前,这位前联邦委员曾在接受德国之声的采访(Interview mit der Deutschen Welle,德)时表示,联合国一直都在采取抑制和禁止的方式,所以效果甚微。德莱富斯也是世界毒品政策委员会的成员,她认为,毒品政策应该以健康和人权政策及协助融入正常社会为核心。在纽约毒品峰会上最值得肯定的是交流:“我们也应该对那些失败的毒品政策进行讨论,并做好开辟新径得到准备。”

对大麻分发持开明态度

对于依据现有法律,在瑞士做有组织的大麻分发试验的可能性,卫生部长阿兰・贝尔赛特(Alain Berset)表示欢迎。 在《新苏黎世报-周日版》(NZZ am Sonntag)对贝尔赛特做的采访中,他声称自己领导的联邦部门愿意尝试“新的模式与方向”,例如在事先取得所需特殊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有管制的大麻试验。目前在瑞士吸食大麻会被处以100瑞郎(约合671元人民币)罚款。

当被问及这类试验是否会给大麻的合法化打开后门时,贝尔赛特明确地表示“不会”。

“瑞士人在2008年否决了一项合法化动议,但他们也通过了新的毒品管理法,该法规定对医疗或研究项目颁发特殊许可证,”他解释说。

不过他透露,卫生部尚未收到任何州或行政区提交的这类特殊许可证的申请。伯尔尼市最近宣布有意申请许可证,因该市希望研究借助药店向一些遴选出的参与者做大麻分发的可行性。

上周日的《瑞士报周日版》(Schweiz am Sonntag)则报道,农民希望能参与伯尔尼计划的大麻试验,很多农民已咨询过该市,能否种植大麻来供应试验需求。瑞士农民协会表示,鉴于甜菜等某些农作物价格的下降,种植大麻的可能性对农民来说尤具吸引力。

并非为所欲为

贝尔赛特指出,卫生部对大麻试验的开明态度并非在暗示吸食大麻不是什么大事,而是说明卫生部明白大麻可能造成的问题。

“瑞士人口逾五分之一曾吸食过大麻,这是个事实,”他说道:“因此我们不能视而不见-而是必须一而再、再而三地寻找和尝试新的办法。”

卫生部长承认,围绕受管制毒品的政策可能从某种程度上显得有些虚伪,并注意到,“认为该禁止大麻的组织同时却在要求全面放开烟酒管制”。

贝尔赛特透露,基于这个原因,瑞士政府正在建议禁止投放针对年轻人的烟草广告。这位卫生部长还承认,他23岁时也曾尝试过吸食大麻,但却因此浑身不适。

本周贝尔赛特将去纽约参加联合国关于毒品政策的特别会议。他指出,瑞士对毒品的“四个支柱”方式依然是世界其他国家的模范。他所指的“四个支柱”分别为打击、预防、治疗,以及通过向严重成瘾者发放受控剂量海洛因等方式减轻危害。

法律怎么说?

瑞士法律禁止种植、消费和买卖四氢大麻酚(THC)含量超过1%的大麻。超过这一比例的大麻被认为是麻醉品,无论用于何种用途都需要特殊许可。

2008年,瑞士选民以63%的比例否决了将大麻合法化的倡议。但同时,又通过了联邦新的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德、法、意)。该法允许在控制与限制的前提下,将大麻用于医药治疗(之前只允许用于研究)。

瑞士政府和大部分国民院议员都认为,作为试点项目,可以对允许大麻作为药物元素的可行性进行检验。

药用大麻在不同的欧洲国家(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英国),以及拉丁美洲和美国的23个州是合法的,或得到宽容。可在大多数亚洲和非洲国家,这却是非法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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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毒品政策上的先锋

瑞士法律禁止种植、消费和买卖四氢大麻酚(THC)含量超过1%的大麻。超过这一比例的大麻被认为是麻醉品,无论用于何种用途都需要特殊许可。

作者:Gaby Ochsenbein

人应该是问题的核心,而不是毒品。瑞士卫生部长阿兰·贝尔赛(Alain Berset)在正在美国召开的联合国关于毒品政策特殊大会上这样表示。他介绍了瑞士1991年引进的四支柱政策,该政策在初期受到很大质疑,但是渐渐却成为许多国家的效仿榜样。

自25年来,瑞士一直遵循所谓的预防、戒毒、减害和抑制四支柱毒品政策,上世纪80-90年代苏黎世曾经历过一场吸毒风暴,吸毒者曾聚集在一个公园内,沉溺于毒品。正是这段经历造就了四支柱政策。1994年,瑞士首次开始尝试对严重依赖毒品的人进行医务管理。

主要措施

预防:通过讲解、咨询和全国统一的预防项目提高公众对毒品危害的敏感度,以降低毒品的消费,同时阻止人们加入吸毒的队伍。

戒毒:吸毒成瘾的人会得到医务和精神上的治疗,其中包括海洛因免费发放。通过这些方法,令吸毒者重新进入劳工市场并适应正常社会生活。

减害:为了将对健康的危害降到最低,及减少吸毒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各州采取了必要的应对措施或资助专业性过关的私人机构向吸毒者提供帮助。这里分发干净的一次性针头也是措施之一。

监督和抑制:通过对非法毒品的禁止来减少毒品消费对于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联邦卫生部长贝尔塞在毒品峰会上,对针对毒品犯罪的死刑判决表示不满,他认为,吸毒应该被当作疾病看待而不是犯罪。这也是瑞士前联邦委员露特・德莱富斯(Ruth Dreifuss)的看法。

在纽约毒品峰会之前,这位前联邦委员曾在接受德国之声的采访(Interview mit der Deutschen Welle,德)时表示,联合国一直都在采取抑制和禁止的方式,所以效果甚微。德莱富斯也是世界毒品政策委员会的成员,她认为,毒品政策应该以健康和人权政策及协助融入正常社会为核心。在纽约毒品峰会上最值得肯定的是交流:“我们也应该对那些失败的毒品政策进行讨论,并做好开辟新径得到准备。”

对大麻分发持开明态度

对于依据现有法律,在瑞士做有组织的大麻分发试验的可能性,卫生部长阿兰・贝尔赛特(Alain Berset)表示欢迎。 在《新苏黎世报-周日版》(NZZ am Sonntag)对贝尔赛特做的采访中,他声称自己领导的联邦部门愿意尝试“新的模式与方向”,例如在事先取得所需特殊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有管制的大麻试验。目前在瑞士吸食大麻会被处以100瑞郎(约合671元人民币)罚款。

当被问及这类试验是否会给大麻的合法化打开后门时,贝尔赛特明确地表示“不会”。

“瑞士人在2008年否决了一项合法化动议,但他们也通过了新的毒品管理法,该法规定对医疗或研究项目颁发特殊许可证,”他解释说。

不过他透露,卫生部尚未收到任何州或行政区提交的这类特殊许可证的申请。伯尔尼市最近宣布有意申请许可证,因该市希望研究借助药店向一些遴选出的参与者做大麻分发的可行性。

上周日的《瑞士报周日版》(Schweiz am Sonntag)则报道,农民希望能参与伯尔尼计划的大麻试验,很多农民已咨询过该市,能否种植大麻来供应试验需求。瑞士农民协会表示,鉴于甜菜等某些农作物价格的下降,种植大麻的可能性对农民来说尤具吸引力。

并非为所欲为

贝尔赛特指出,卫生部对大麻试验的开明态度并非在暗示吸食大麻不是什么大事,而是说明卫生部明白大麻可能造成的问题。

“瑞士人口逾五分之一曾吸食过大麻,这是个事实,”他说道:“因此我们不能视而不见-而是必须一而再、再而三地寻找和尝试新的办法。”

卫生部长承认,围绕受管制毒品的政策可能从某种程度上显得有些虚伪,并注意到,“认为该禁止大麻的组织同时却在要求全面放开烟酒管制”。

贝尔赛特透露,基于这个原因,瑞士政府正在建议禁止投放针对年轻人的烟草广告。这位卫生部长还承认,他23岁时也曾尝试过吸食大麻,但却因此浑身不适。

本周贝尔赛特将去纽约参加联合国关于毒品政策的特别会议。他指出,瑞士对毒品的“四个支柱”方式依然是世界其他国家的模范。他所指的“四个支柱”分别为打击、预防、治疗,以及通过向严重成瘾者发放受控剂量海洛因等方式减轻危害。

法律怎么说?

瑞士法律禁止种植、消费和买卖四氢大麻酚(THC)含量超过1%的大麻。超过这一比例的大麻被认为是麻醉品,无论用于何种用途都需要特殊许可。

2008年,瑞士选民以63%的比例否决了将大麻合法化的倡议。但同时,又通过了联邦新的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法(德、法、意)。该法允许在控制与限制的前提下,将大麻用于医药治疗(之前只允许用于研究)。

瑞士政府和大部分国民院议员都认为,作为试点项目,可以对允许大麻作为药物元素的可行性进行检验。

药用大麻在不同的欧洲国家(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英国),以及拉丁美洲和美国的23个州是合法的,或得到宽容。可在大多数亚洲和非洲国家,这却是非法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