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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起底成品油黑色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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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起底成品油黑色产业链

巨量的隐性资源流通于广东、广西、山东、江苏、浙江等省市,构建起了一条充满暴利的黑色产业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侯瑞宁

编辑 | 张慧 杨悦

就藏在这间水泥平房内。

旧铁门被打开,柴油气味冲了出来。一台白色加油机矗立在中间,后面卧着两个巨大的红色油罐。墙角的灭火器落满灰尘。

装着柴油模样的瓶子,一大一小,摆放在门左手的木桌上。一叠领料清单躺在旁边,写着:柴油,单价6.45元/升。

“这个价格是假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看了一眼领料单,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真实价格也就4.5-4.8元,每升比正规加油站便宜约两元。”

6月1日,广西钦州港的八闽重卡停车场,一处隐蔽的非法成品油加油窝点被查获,超过12吨的非法柴油被执法部门查扣。

自去年12月30日至今,这是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查获的第109个非法成品油经营窝点。

钦州港综合执法局一位内部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称,初步统计,从去年年底到今年5月31日,港区内查扣非法柴油384.9吨、汽油492升,加上查扣的车辆、各种加油设备等,涉案价值超过9亿元。

自去年以来,广东也加大了对非法成品油经营的打击力度。

据财新网报道,今年4月中旬,广州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名,搜查和拘留了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发碧辟)六名员工,其中有人负责销售业务,也有人负责做合同、做单证等执行业务。

广发碧辟成立于2003年12月,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持股60%,BP环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主要业务是油库租赁和贸易。

除此,另有广东业内储存、调和轻质循环油的数百人被拘留,涉及到进口、运输、储存、销售、化验、货代船代整个调油产业链。

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近期广东省捣毁八个非法生产销售劣质成品油的特大犯罪团伙,其中不乏当地国企。

非法成品油经营场所 拍摄:侯瑞宁  

这仅是中国非法成品油经营的冰山一角。

今年年初,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称,去年国内成品油表观产量3.31亿吨,但考虑到隐性资源,估计全年成品油实际产量为4.26亿吨。

这意味着,去年国内成品油市场存在0.95亿吨的隐性资源量,是国内成品油表观产量的近三分之一。

这些隐性资源主要有两大来源:一是自2016年起地方炼厂调低汽柴油收率,通过沥青、粗白油、轻循环油等化工品口径流出的汽柴油品;二是汽柴油调和油部分,主要是混合芳烃、轻循环油等调和组分的净进口量。

围绕这类非标油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贸易商进口或地炼生产销售给调油商——调油商调和成非标油卖给批发商——批发商分销到“自流黑”,即自设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油点——“自流黑”站点销售给终端用户,主要是重卡、挖掘机、船舶等。

这条黑色产业链活动猖獗,每年逃避税收超过千亿元。

为此,今年5月中旬,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称,自6月12日起,对轻循环油、混合芳烃和稀释沥青等油品在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

商务部石油流通专家尹强对界面新闻表示,中国正在掀起“入世”以来最严厉的成品油偷税漏税整治行动。

非法柴油样品。 拍摄:侯瑞宁

日前,界面新闻记者走访广西钦州港多处非法成品油经营站点发现,非法成品油集中在以轻循环油为主的调和柴油领域。

据新华每日电讯采访所得的数据显示,初步统计,2020年广西市场非法油消费约200万吨,包括海上走私成品油以及陆上加工的非法油,其中约100万吨是由轻质循环油调和而成的柴油。

轻循环油,是催化裂化过程中的副产物,含有大量单环及多环芳烃、十六烷值很低的柴油组分,用于调和柴油。

炼油企业的成品油生产过程中,各组分产品进行调和是必要步骤,所有的合格油品生产都需要调和。但近年来随着调油技术的不断优化,有些不法商家将本是柴油组分的轻循环油,直接加工成非标柴油,进行对外销售。

接受界面新闻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表示,非标柴油的调和工艺非常简单,在轻循环油里加上航空煤油,再加上荧光绿粉,就可调制出类似国六标准的柴油。

非标柴油的调和设备也很简易,只需要几个大油罐,有时甚至在一个油罐车内就可进行调和。

这种简陋的调油设施,决定了调油过程中的油品控制不到位,很可能造成泄漏、渗透、水资源污染等后果。

非法成品油经营场所 拍摄:侯瑞宁  

尹强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调和油历史可以追溯到20年前,每个历史阶段,调和油的名目不同。之前有红油、动力煤油,后来是稀释沥青等,现在流行轻循环油。

“这些名称多是从故纸堆里翻出来的。刚开始时,只要避开海关税则中的七个应税品名就可以‘合理避税’。”尹强称。

加之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实行零关税政策,主要来源于韩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的轻循环油进口量大幅增长。

隆众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15-2020年,轻循环油进口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1%,由2015年的190万吨升至2020年的1577万吨,六年间增加了七倍。其中,去年进口量是上年的1.8倍。

广东、广西、浙江、江苏和山东是轻循环油进口大省,也是消费大省。

隆众资讯数据显示,今年4月中国轻循进口量206万吨,同比增长51.5%。

其中,以广东和广西为代表的华南地区,4月进口量为129万吨,占比62%;以浙江、江苏为代表的华东地区进口量59万吨,占比29%;山东进口约14万吨,占比6.8%。

隆众资讯分析师方芳曾表示,如果轻循环油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征收成品油消费税,以目前GS87型号为例,轻循环油成本一吨要增加1747元。

成品油消费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交纳的税种。目前,汽油、石脑油等的消费税为1.52元/升,柴油、燃料油的消费税为1.2元/升。

除少缴纳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外,非法柴油还在多个环节存在偷逃税收的行为。

尹强称,一些不法经销商或进口商在外地成立“白手套公司”,以贸易公司为主,前者将调和油品以调和料、化工品名目或者无发票卖给这些贸易公司。贸易公司进行“换票”,从别处购买低价成品油发票,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最后将调和油卖给下游批发商。

在这过程中,批发和运输起到关键作用。

广州的钟庆华,就从非法柴油运输和批发环节牟取了暴利。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仅三个月,他参与走私成品油8849.96吨,偷逃应缴税款超过2027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被追缴违法所得130万元。

今年3月29日,中国文书裁判网公布《钟庆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钟庆华明知向走私人许某联系收购的柴油低于市场价格,仍安排油罐车到许某指定的非海关监管企业珠海市盛田润滑油有限公司,和珠海市开源油库有限公司的油库运输没有发票的柴油。

与此同时,钟庆华安排其雇请的财务人员利用微信与许某直接联系对数和转账,使用其堂弟钟浩超等个人账户支付购油款项。

其中,一部分柴油加价后直接运送到钟庆华的国内客户处,一部分柴油运送到钟庆华租赁的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夏园车场的油罐内储藏,加价后销售给国内客户。

据钟庆华供述,自己没有公司,但拥有9台油罐车、10个司机。车辆挂靠在梅州市盛发货运有限公司。一开始用自己的车队帮供油商运输“工业柴油”,从珠海的两个油库拉油出来,送到东莞沙田,运输费为120元/吨。

后来,因为与下游贸易商接触机会多,钟庆华从运输延伸到了批发环节。他在上游供应商报价的基础上,加上运费及额外每吨30元左右的价格向批发商报价。

钦州港综合执法局内部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要对非法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有效监管和执法并不容易。很多货物运输车甚至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存在挂靠经营的情况。

虽然在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第八条第二款有“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的规定,但该办法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行政处罚规定。

非法成品油运载和加注设备  拍摄:侯瑞宁  

批发运输车将油发送至“自流黑”零售端后,接下来就是零售的事了。

“大唐高速出口(加水),价格美丽”、“钦州港大型货车修理厂服务”、“钦州港正规(加水),价格美丽”……

界面新闻看到的一个名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物流公司微信群里,有人发布了上述信息,末端注明:“都要自卸车,以上信息交单现结”。

这里的“水”,指的就是非标柴油。“意思就是,这里有柴油,价格便宜,快来。”在钦州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多年的毛昌武对界面新闻记者称,非法成品油的销售信息大都在特定的微信群里发布,有些会使用“黑话”,有些则明目张胆。

一秒之内,“不忘初心”微信群里的500人会同时收悉这条信息,然后根据自己的需求,择机奔赴不同的地点。

“钦州港每天有4-5万辆重卡在流动,其中七八成在非法加油站点加油。”钦州港综合执法局上述内部人士表示。

钦州一位李姓出租车司机对界面新闻表示,以前流动加油车在公路边很常见,一辆小面包车上装两桶油,“天一黑就出来卖”。

更多时候,这些非法售油点隐藏在人群和车流密集的社区、停车场、码头等。

“与不法加油站点相比,正规加油站在价格上没有还手之力。”尹强告诉界面新闻,因为受到非法柴油的冲击,华北地区主营加油站的柴油市占率,从原来的超过七成跌到了不到两成。

华南市场也不例外。毛昌武所在的成品油公司在钦州拥有四分之一的市场销售份额。但今年以来,因为非法成品油销售商的蚕食,其柴油销售量与前年相比下降了40%。这让他很苦恼。

在尹强看来,巨大的隐性成品油资源量,导致了国内成品油数据统计失真,也可能干扰国家能源政策,从而影响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

根据官方统计口径,2015年中国柴油消费进入峰值平台期,柴油消费迅速达峰并呈下降趋势,峰值水平约1.73亿吨。

尹强认为,柴油实际消费量在当时可能并未达峰,只是因为隐性资源量的大量存在,表面达峰而已。

该判断也得到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上述《报告》的证实。《报告》称,“十三五”期间,柴油实际消费实现小幅上升,由2016年的1.7亿吨升至去年的1.92亿吨。

受到非法成品油经营冲击的还有物流行业。

刘浩然是钦州一家大型物流公司的老板,旗下公司拥有100辆重卡车。他对界面新闻表示,物流企业最大的开支是油耗。如果小物流公司的卡车在“自流黑”加油站点加油,一箱油的加油成本比他们便宜1000元。

治理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犯罪成本较低,是非标成品油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

按照《刑法》第225条,非法成品油经营属于非法经营罪,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便可以定罪量刑。

但执法时发现,不法分子往往单笔转账金额控制在5万元以下,构不成入刑条件。

此外,去年7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非法成品油监管的“真空”状态。

钦州港综合执法局内部人士表示,目前对非法柴油打击的仅限于业务罚款,大约在1000-3000元;有时因为危害性不大,检察院无法对案件进行受理。

“违法加油现象很容易回潮。”钦州港综合执法局内部人士表示,在开展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的过程中发现,虽经多次开展打击行动,但因非法销售成品油利润大,各停车场、公路边、闲置地仍存在黑加油点非法贩油问题。

执法部门查扣非法油罐     拍摄:侯瑞宁

钦州基层执法部门希望,国家层面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政策,综合执法局能够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

广东经验或可借鉴。去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等九个政府部门组成打击非法油品经营的联防联控机制。

同期,广东缉私部门共查处走私及非法涉私成品油案件338起,查证走私油品86万吨。

加强进口环节的税收政策,是杜绝非法成品油经营的另一举措。

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市场营销研究所工作人员李振光认为,中国现行的成品油消费税主要在生产(进口)端征收,属于中央税。随着消费税后移至消费端,中央和地方实现税收共享,将更好调动地方政府整治非法成品油经营的积极性。

2019年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提出:“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

2020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

目前,中国各类加油站超过10万座,消费税后移后,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网络、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张静撰文建议,消费税后移可以采取“三步走”: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在加油站全面安装税控系统,为征税环节后移做准备;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转移至销售环节,为打通全流程信息化监管打下基础;加快“成品油消费税移送和监管系统”的建设,在系统建成后采取多环节征收方案。 

据界面新闻了解,目前广东省税务局开发了智能税控系统,已经在部分市区开始试点;河南、安徽、江苏也在陆续试点;山东已基本完成。

如果新版税控系统能够有效且执行严格,或明显减少加油站行业恶性竞争现象,近两年加油站间的“价格战”也将大大缓解。

除了从源头和消费端“围堵”非法经营之外,从服务上疏通市场需求也很重要。

钦州综合执法局内部人表示,正规成品油销售商应不断加强油品服务工作。比如,在比较偏远的物流码头、工地等建立正规的撬装加油点,以及增强更加灵活的营销方式等。

一位在河南从事成品油业务研究的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介绍,目前河南省正在试点正规加油车进入“最后一公里”的加油行动,以此削减非法成品油经营活动。

“只要拥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取得商务厅颁发的许可证后,流动加油车也可以在最后一公里进行加油服务。”上述人士表示,目前有多家企业已在申请中。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毛昌武、刘浩然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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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起底成品油黑色产业链

巨量的隐性资源流通于广东、广西、山东、江苏、浙江等省市,构建起了一条充满暴利的黑色产业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侯瑞宁

编辑 | 张慧 杨悦

就藏在这间水泥平房内。

旧铁门被打开,柴油气味冲了出来。一台白色加油机矗立在中间,后面卧着两个巨大的红色油罐。墙角的灭火器落满灰尘。

装着柴油模样的瓶子,一大一小,摆放在门左手的木桌上。一叠领料清单躺在旁边,写着:柴油,单价6.45元/升。

“这个价格是假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看了一眼领料单,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真实价格也就4.5-4.8元,每升比正规加油站便宜约两元。”

6月1日,广西钦州港的八闽重卡停车场,一处隐蔽的非法成品油加油窝点被查获,超过12吨的非法柴油被执法部门查扣。

自去年12月30日至今,这是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查获的第109个非法成品油经营窝点。

钦州港综合执法局一位内部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称,初步统计,从去年年底到今年5月31日,港区内查扣非法柴油384.9吨、汽油492升,加上查扣的车辆、各种加油设备等,涉案价值超过9亿元。

自去年以来,广东也加大了对非法成品油经营的打击力度。

据财新网报道,今年4月中旬,广州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名,搜查和拘留了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发碧辟)六名员工,其中有人负责销售业务,也有人负责做合同、做单证等执行业务。

广发碧辟成立于2003年12月,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持股60%,BP环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主要业务是油库租赁和贸易。

除此,另有广东业内储存、调和轻质循环油的数百人被拘留,涉及到进口、运输、储存、销售、化验、货代船代整个调油产业链。

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近期广东省捣毁八个非法生产销售劣质成品油的特大犯罪团伙,其中不乏当地国企。

非法成品油经营场所 拍摄:侯瑞宁  

这仅是中国非法成品油经营的冰山一角。

今年年初,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称,去年国内成品油表观产量3.31亿吨,但考虑到隐性资源,估计全年成品油实际产量为4.26亿吨。

这意味着,去年国内成品油市场存在0.95亿吨的隐性资源量,是国内成品油表观产量的近三分之一。

这些隐性资源主要有两大来源:一是自2016年起地方炼厂调低汽柴油收率,通过沥青、粗白油、轻循环油等化工品口径流出的汽柴油品;二是汽柴油调和油部分,主要是混合芳烃、轻循环油等调和组分的净进口量。

围绕这类非标油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贸易商进口或地炼生产销售给调油商——调油商调和成非标油卖给批发商——批发商分销到“自流黑”,即自设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油点——“自流黑”站点销售给终端用户,主要是重卡、挖掘机、船舶等。

这条黑色产业链活动猖獗,每年逃避税收超过千亿元。

为此,今年5月中旬,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称,自6月12日起,对轻循环油、混合芳烃和稀释沥青等油品在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

商务部石油流通专家尹强对界面新闻表示,中国正在掀起“入世”以来最严厉的成品油偷税漏税整治行动。

非法柴油样品。 拍摄:侯瑞宁

日前,界面新闻记者走访广西钦州港多处非法成品油经营站点发现,非法成品油集中在以轻循环油为主的调和柴油领域。

据新华每日电讯采访所得的数据显示,初步统计,2020年广西市场非法油消费约200万吨,包括海上走私成品油以及陆上加工的非法油,其中约100万吨是由轻质循环油调和而成的柴油。

轻循环油,是催化裂化过程中的副产物,含有大量单环及多环芳烃、十六烷值很低的柴油组分,用于调和柴油。

炼油企业的成品油生产过程中,各组分产品进行调和是必要步骤,所有的合格油品生产都需要调和。但近年来随着调油技术的不断优化,有些不法商家将本是柴油组分的轻循环油,直接加工成非标柴油,进行对外销售。

接受界面新闻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表示,非标柴油的调和工艺非常简单,在轻循环油里加上航空煤油,再加上荧光绿粉,就可调制出类似国六标准的柴油。

非标柴油的调和设备也很简易,只需要几个大油罐,有时甚至在一个油罐车内就可进行调和。

这种简陋的调油设施,决定了调油过程中的油品控制不到位,很可能造成泄漏、渗透、水资源污染等后果。

非法成品油经营场所 拍摄:侯瑞宁  

尹强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调和油历史可以追溯到20年前,每个历史阶段,调和油的名目不同。之前有红油、动力煤油,后来是稀释沥青等,现在流行轻循环油。

“这些名称多是从故纸堆里翻出来的。刚开始时,只要避开海关税则中的七个应税品名就可以‘合理避税’。”尹强称。

加之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实行零关税政策,主要来源于韩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的轻循环油进口量大幅增长。

隆众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15-2020年,轻循环油进口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1%,由2015年的190万吨升至2020年的1577万吨,六年间增加了七倍。其中,去年进口量是上年的1.8倍。

广东、广西、浙江、江苏和山东是轻循环油进口大省,也是消费大省。

隆众资讯数据显示,今年4月中国轻循进口量206万吨,同比增长51.5%。

其中,以广东和广西为代表的华南地区,4月进口量为129万吨,占比62%;以浙江、江苏为代表的华东地区进口量59万吨,占比29%;山东进口约14万吨,占比6.8%。

隆众资讯分析师方芳曾表示,如果轻循环油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征收成品油消费税,以目前GS87型号为例,轻循环油成本一吨要增加1747元。

成品油消费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交纳的税种。目前,汽油、石脑油等的消费税为1.52元/升,柴油、燃料油的消费税为1.2元/升。

除少缴纳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外,非法柴油还在多个环节存在偷逃税收的行为。

尹强称,一些不法经销商或进口商在外地成立“白手套公司”,以贸易公司为主,前者将调和油品以调和料、化工品名目或者无发票卖给这些贸易公司。贸易公司进行“换票”,从别处购买低价成品油发票,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最后将调和油卖给下游批发商。

在这过程中,批发和运输起到关键作用。

广州的钟庆华,就从非法柴油运输和批发环节牟取了暴利。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仅三个月,他参与走私成品油8849.96吨,偷逃应缴税款超过2027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被追缴违法所得130万元。

今年3月29日,中国文书裁判网公布《钟庆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钟庆华明知向走私人许某联系收购的柴油低于市场价格,仍安排油罐车到许某指定的非海关监管企业珠海市盛田润滑油有限公司,和珠海市开源油库有限公司的油库运输没有发票的柴油。

与此同时,钟庆华安排其雇请的财务人员利用微信与许某直接联系对数和转账,使用其堂弟钟浩超等个人账户支付购油款项。

其中,一部分柴油加价后直接运送到钟庆华的国内客户处,一部分柴油运送到钟庆华租赁的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夏园车场的油罐内储藏,加价后销售给国内客户。

据钟庆华供述,自己没有公司,但拥有9台油罐车、10个司机。车辆挂靠在梅州市盛发货运有限公司。一开始用自己的车队帮供油商运输“工业柴油”,从珠海的两个油库拉油出来,送到东莞沙田,运输费为120元/吨。

后来,因为与下游贸易商接触机会多,钟庆华从运输延伸到了批发环节。他在上游供应商报价的基础上,加上运费及额外每吨30元左右的价格向批发商报价。

钦州港综合执法局内部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要对非法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有效监管和执法并不容易。很多货物运输车甚至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存在挂靠经营的情况。

虽然在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第八条第二款有“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的规定,但该办法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行政处罚规定。

非法成品油运载和加注设备  拍摄:侯瑞宁  

批发运输车将油发送至“自流黑”零售端后,接下来就是零售的事了。

“大唐高速出口(加水),价格美丽”、“钦州港大型货车修理厂服务”、“钦州港正规(加水),价格美丽”……

界面新闻看到的一个名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物流公司微信群里,有人发布了上述信息,末端注明:“都要自卸车,以上信息交单现结”。

这里的“水”,指的就是非标柴油。“意思就是,这里有柴油,价格便宜,快来。”在钦州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多年的毛昌武对界面新闻记者称,非法成品油的销售信息大都在特定的微信群里发布,有些会使用“黑话”,有些则明目张胆。

一秒之内,“不忘初心”微信群里的500人会同时收悉这条信息,然后根据自己的需求,择机奔赴不同的地点。

“钦州港每天有4-5万辆重卡在流动,其中七八成在非法加油站点加油。”钦州港综合执法局上述内部人士表示。

钦州一位李姓出租车司机对界面新闻表示,以前流动加油车在公路边很常见,一辆小面包车上装两桶油,“天一黑就出来卖”。

更多时候,这些非法售油点隐藏在人群和车流密集的社区、停车场、码头等。

“与不法加油站点相比,正规加油站在价格上没有还手之力。”尹强告诉界面新闻,因为受到非法柴油的冲击,华北地区主营加油站的柴油市占率,从原来的超过七成跌到了不到两成。

华南市场也不例外。毛昌武所在的成品油公司在钦州拥有四分之一的市场销售份额。但今年以来,因为非法成品油销售商的蚕食,其柴油销售量与前年相比下降了40%。这让他很苦恼。

在尹强看来,巨大的隐性成品油资源量,导致了国内成品油数据统计失真,也可能干扰国家能源政策,从而影响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

根据官方统计口径,2015年中国柴油消费进入峰值平台期,柴油消费迅速达峰并呈下降趋势,峰值水平约1.73亿吨。

尹强认为,柴油实际消费量在当时可能并未达峰,只是因为隐性资源量的大量存在,表面达峰而已。

该判断也得到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上述《报告》的证实。《报告》称,“十三五”期间,柴油实际消费实现小幅上升,由2016年的1.7亿吨升至去年的1.92亿吨。

受到非法成品油经营冲击的还有物流行业。

刘浩然是钦州一家大型物流公司的老板,旗下公司拥有100辆重卡车。他对界面新闻表示,物流企业最大的开支是油耗。如果小物流公司的卡车在“自流黑”加油站点加油,一箱油的加油成本比他们便宜1000元。

治理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犯罪成本较低,是非标成品油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

按照《刑法》第225条,非法成品油经营属于非法经营罪,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便可以定罪量刑。

但执法时发现,不法分子往往单笔转账金额控制在5万元以下,构不成入刑条件。

此外,去年7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非法成品油监管的“真空”状态。

钦州港综合执法局内部人士表示,目前对非法柴油打击的仅限于业务罚款,大约在1000-3000元;有时因为危害性不大,检察院无法对案件进行受理。

“违法加油现象很容易回潮。”钦州港综合执法局内部人士表示,在开展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的过程中发现,虽经多次开展打击行动,但因非法销售成品油利润大,各停车场、公路边、闲置地仍存在黑加油点非法贩油问题。

执法部门查扣非法油罐     拍摄:侯瑞宁

钦州基层执法部门希望,国家层面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政策,综合执法局能够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

广东经验或可借鉴。去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等九个政府部门组成打击非法油品经营的联防联控机制。

同期,广东缉私部门共查处走私及非法涉私成品油案件338起,查证走私油品86万吨。

加强进口环节的税收政策,是杜绝非法成品油经营的另一举措。

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市场营销研究所工作人员李振光认为,中国现行的成品油消费税主要在生产(进口)端征收,属于中央税。随着消费税后移至消费端,中央和地方实现税收共享,将更好调动地方政府整治非法成品油经营的积极性。

2019年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提出:“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

2020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

目前,中国各类加油站超过10万座,消费税后移后,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网络、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张静撰文建议,消费税后移可以采取“三步走”: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在加油站全面安装税控系统,为征税环节后移做准备;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转移至销售环节,为打通全流程信息化监管打下基础;加快“成品油消费税移送和监管系统”的建设,在系统建成后采取多环节征收方案。 

据界面新闻了解,目前广东省税务局开发了智能税控系统,已经在部分市区开始试点;河南、安徽、江苏也在陆续试点;山东已基本完成。

如果新版税控系统能够有效且执行严格,或明显减少加油站行业恶性竞争现象,近两年加油站间的“价格战”也将大大缓解。

除了从源头和消费端“围堵”非法经营之外,从服务上疏通市场需求也很重要。

钦州综合执法局内部人表示,正规成品油销售商应不断加强油品服务工作。比如,在比较偏远的物流码头、工地等建立正规的撬装加油点,以及增强更加灵活的营销方式等。

一位在河南从事成品油业务研究的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介绍,目前河南省正在试点正规加油车进入“最后一公里”的加油行动,以此削减非法成品油经营活动。

“只要拥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取得商务厅颁发的许可证后,流动加油车也可以在最后一公里进行加油服务。”上述人士表示,目前有多家企业已在申请中。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毛昌武、刘浩然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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